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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彩虹:练习法轮功令我愧对儿子

作者:吴彩虹 · 2009-10-28 来源:凯风网
  我叫吴彩虹,今年49岁,是广州市一所小学的在职教师,在教育岗位上勤勤恳恳地耕耘了近30年,输送了一批又一批的优秀学生,是学校的教学骨干。我也曾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儿子一直是我的骄傲,他懂事、聪明、活泼、自信,人见人夸。然而,自从我迷上“法轮功”后,这一切就悄悄地发生了改变,原来活泼可爱的儿子变得沉默寡言、内向、自闭,而我也成了邪教“法轮功”的牺牲品。后来,在政府与社会的宽容和真诚的帮助下,我才迷途知返,重获新生。然而每当我看到儿子那张沉默无言、迷茫的脸,我就会悔不当初,无以面对。

  记得1998年初,老乡给了我一本《转法轮》,我被“真善忍”这三个字所吸引,开始练习“法轮功”,经过一段时间的学法、修炼,逐渐被绕了进去。当1999年7月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时,我认为“法轮功”没有错,我们只是强身健体,政府这样对待我们是很不公平的,不能接受政府的宣传。认为宣传的事情是不真实的,是造谣。面对家人的反对,我也不予理睬,仍坚持偷偷修炼。并且越来越执迷不悟。

  为了节省出练功时间,我对学校的教学工作敷衍了事,没有了以前的认真、钻研精神,所有业余时间都用在看书学法、练功上。虽然丈夫极力反对我继续练功,但因他从事海运工作,常年飘泊海外,对我是鞭长莫及。

  2005年暑假,我在功友的鼓动下,决心为“法轮功”“做点事”,跟上“正法”的进程,以求“圆满”。于是我就经常偷偷在同事的办公桌和邻居门口放一些所谓的“真相”资料。有时根据他们的通讯地址,邮寄一些资料给他们。慢慢发展到自己复印资料,刻录光盘到其他楼盘、小区散发。就这样一步步深陷下去不能自拔。不断挑战法律的权威,最终于当年7月被公安机关发现,受到法律的制裁。

  从看守所出来,家人把我送到心理矫治中心接受心理辅导,在辅导人员的努力帮助下,我开始反思:我们口口声声说要维护“真、善、忍”,自己背地却说假话(对别人说已经没有练功啦),并且单位、街道两边骗,在单位说所有“法轮功资料都已经上交街道了。”然而在居委会又说:“所有法轮功资料已经上交单位了。”这是“真”吗?我背着爱人偷偷看书,视家里一切于不顾,沾沾自喜于自己拥有良好的修炼环境,有大量的时间学法轮功。这是“善”吗?我们口口声声要做“好人”,好人需要偷偷摸摸地去做吗?好人为什么干事情要见不得人呢?慢慢我的心灵有所触动,思想得到转化。事隔四年,回想起来就好像南柯一梦。

  在那段练功的日子里,我根本无暇顾及家庭,忽略了为人母亲的责任。当时儿子在重点中学读高中,学习成绩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大家都很羡慕我,儿子又乖、又聪明、又活泼、成绩又好、性格也好,可是由于我只顾“弘法”,自己整天不是看“法轮功”书籍,就是打坐练功,对儿子的事一概不闻不问,在饮食方面能简单则简单,完全忽视了对儿子的照顾,很少过问他的情况、与他沟通。

  正是这时候,儿子因学习压力大,加上营养不均衡,运动少,在心理、情感方面都开始出现偏差,原本活泼开朗的他开始沉默寡言,心事重重。可是这并未引起我的关注,我仍然只顾自己修炼,并认为儿子出现问题是“师父”在考验我的心性,看我的“情”有没有放下,所以我没有及时与儿子沟通,帮他缓解心理压力,致使他越来越孤僻,学习成绩也越来越差。在2003年高考时,他的成绩一落千丈,比班上许多排在他后面的同学的成绩还差,原来一心想考清华大学的他,最终只读上了广州大学的电子技术大专,他接受不了这个打击,精神再受重创,人也越发消沉了。

  上了大专后,他从不与同学来往,总是一人独来独往,性格变得更加孤僻。一放假,就自己一人躲在家中,哪里也不去,既不与别人交往,也不参与社会活动,甚至连好朋友都没有,直至2006年大专毕业,他仍然害怕与人交往,与社会接触,甚至连工作也不愿找。到今年,儿子已经毕业三年了,仍然走不出心理阴影,不管别人怎么劝他,他仍是整天龟缩在家里,完全没有一点自信心。

  看着儿子的脸,我后悔、自责。后悔自己当初沉迷“法轮功”,忽视了对儿子的关爱,好好的儿子就这样被毁了,都是“法轮功”给害的,我欲哭无泪。我痛恨自己的愚昧无知,追求一个虚幻的梦想,给亲人带来无法弥补的痛苦与创伤。

  值得庆幸的是,今年10月,在一些志愿者和热心人士的帮助、开导下,我儿子终于跨出了家门,开始走向社会,他现在在一个区级图书馆当一名志愿者,帮忙整理资料、录入资料。虽然只是一份志愿者的工作,我已深感欣慰,只要儿子能走进社会,接触社会,就一定能把他从孤僻的泥潭中救出来。我深深地感受到:家庭是多么的重要,人间真情是多么的可贵。我要忏悔我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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