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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梅:“弘法”中的遭遇让我认清法轮功

作者:粟 梅 · 2009-12-02 来源:凯风网
  我叫粟梅,今年45岁,初中毕业,是四川省简阳市玉成乡的一名普通农村妇女,2006年以前曾经痴迷于法轮功,为了追求所谓的“圆满”而甘为李洪志利用,到处去散发传单“弘法”“护法”,幸亏一次“弘法”途中的遭遇,让我在帮教志愿者的帮助下幡然醒悟,彻底摆脱了法轮功。

  我是1998年11月开始练习法轮功的。那时,因为自己体弱多病,经常到乡卫生院看病,在一次偶然的情况下结识了家住卫生院附近的法轮功练习者付婆婆,她向我卖力地鼓吹法轮功的种种好处,我便信以为真,开始和她一起习练法轮功。从此,我一心一意练功学法,身体有病再不求医了,老人孩子无暇照管了,家务活儿甩手不干了,农忙的事也顾不得打理了,里里外外的家事都扔给了我那老实巴交的“耙耳朵”丈夫。

  1999年7月国家取缔了法轮功,原来的十多个功友中有许多都停止了练功,只有我、付婆婆、国金玉、成玉花四人觉得国家这样做是错误的,仍坚持练习法轮功。迫于形势,本来我们经常在付婆婆家练功、交流“心得”,后来只能偶尔悄悄碰面,一般都在家秘密“修炼”。

  2003年4月的一天,付婆婆趁我丈夫外出,到我家来对我说,师父讲过,“在家修炼的弟子是邪悟,走出去弘法的弟子才伟大”,我们必须要按师父讲的,出去“讲真相”,“救度众生”,我们才能“长功”“提层次”,才会消除“病业”,“得道圆满”。说完,她给了我15份法功传单,叫我和她一起到邻近的兴隆场镇散发,我有些犹豫,但付婆婆的一句话消除了我的顾虑:“你不要有怕心,有师父法身在,没得事。”这是我的第一次发传单“弘法”行动。后来,在2004年9月及年底又与付婆婆先后到兴隆场、回龙场散发传单共计50余份;2005年5月至8月,我们又先后到附近的贾家、高明、武庙场镇上发传单,多则每人30余份,少则10多份。我一次又一次为自己的成功庆幸,想着自己能为师父、“大法”做这么多事,一定能早日“飞升天国”享受极乐。

  就在我陶醉于自己的成功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2006年农历10月初二(记不清阳历了)凌晨5点左右,付婆婆再次到我家后门叫醒我,让我和她一起到30多公里外的太平桥镇去散发传单“救世人”。由于玉成没车到太平桥,我们只能走路到5公里外的兴隆场赶车去。当时天色昏暗,我俩打着手电筒顺着公路走,走了20分钟左右,来到一个土坡下边,突然从土坡背后转出三个小伙子,为首的拿着把匕首在我们面前一晃一晃的,对我们说,他们这几天手头紧,要向我们“借”点钱。付婆婆低声说:“他们要抢钱,快发正念让他们放下刀子离开我们!”听了她的话,我赶紧默念道:“法轮大法好,邪恶快快跑!”可是,眼前这三个“邪恶”不但没跑,反而奔到我们面前恶狠狠地说:“你两个怎么还不听话?把钱拿来!”一个矮点的一把夺过付婆婆手里的包,那个手里拿匕首的则来抢我挎在肩头的皮包。那段时间我为了“弘法”的需要,经常把家里不多的积蓄取出部分带在身上,那天就带了一千多元现金和着传单装在包里。因此我一见劫匪向我逼来,本能地撒腿就跑。没跑出两步,就感到右臂一凉,一阵疼痛,然后挎包被扯走了。那三个抢匪拎着两个包放下几句狠话就匆匆离去。

  付婆婆见我受伤了,忙叫我和她一起“发正念”止血,可是毫不管用,过了几分钟,我右臂上鲜血依旧流,疼痛仍不止。无奈,付婆婆只得帮我用我的外衣袖捆住右臂,好在伤势不重,过了一阵子血终于没有流了。我们休息了一会儿,由于我们都没什么钱了,只好往回走,取消了这次“弘法”之行。

  回到家,我连着两天都心神不宁并有些纳闷:师父不是说他的“法身”多的数不清,弟子到哪里他都能保护吗?那天他为啥不用法身保护我们,或者给我们加持功能呢?难道是我们还不够虔诚不够“精进”吗?……

  由于怕我们从事法轮功反动宣传的事情败露,并没有报案。可是事有凑巧,过了几天,那三个家伙因为犯案被警察抓住了,在被审讯时提到了抢劫我们发现我们携带宣传品的事。我们的钱倒是被追回来了,可我们参加法轮功从事违法宣传活动也败露了。

  后来,帮教志愿者找到了我,他们耐心细致的分析,再加上之前自己这次亲身遭遇,让我更彻底认清了李洪志所谓的“法身”“发正念”“救众生”都是骗人的。可怜当初我鬼迷心窍去信他的什么“法轮大法”,为他当走卒去搞什么“弘法”,还差点送掉自己的一条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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