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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红宾:法轮功害惨了我们一家

作者:高红宾 · 2009-12-03 来源:凯风网
  我叫高红宾,男,46岁,初中文化,河北省武强县人。由于受法轮功歪理邪说的蛊惑,为了追求虚无缥缈的“上层次”、“圆满升天”,自己痴迷于法轮功不能自拔,在我的煽动和引诱下,老伴、儿子和女儿一家四口人全部练起了法轮功。练功过程中,自认为是“超常人”可以“不受法律的束缚”,大肆印刷、散发法轮功宣传品进行违法活动,因触犯法律被判刑四年;老伴因练功下肢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儿子和女儿早早辍学在家。修炼法轮功几年来,我带领家人跳进了火坑,回想起那段被邪教控制的日子,我的心中只有伤痛和悔恨。

  没练法轮功之前,我和爱人在家种着十几亩责任田,靠着辛勤的劳作,家里的收入每年都在几万元以上,虽然每天早出晚归、忙忙碌碌,但日子过得充实、有盼头。两个孩子正在上初中,聪明伶俐,学习成绩优异,非常招人喜欢,原本是一个充满温馨和幸福的家庭。1997年6月,当我走上修炼法轮功的邪路后,全家人的正常生活便被法轮功无情地击碎了。

  我体质较弱,为此经常打针吃药。李洪志称练法轮功能“包医百病”、“一人练功,全家受益”,并能“上层次”,修炼得好还能成仙成佛、“功德圆满”,受其欺骗,我不假思索便加入到了习练者的行列。由于有规律的运动,我的体质有所好转,从此对修炼法轮功深信不疑。我家离县城练功点有15里路程,每天早上四、五点和晚上七点就往练功点上赶,风雨无阻,与功友们练功,交流心得。由于我“勤奋好学、有悟性并且责任心强”,不久就成为我县法轮功辅导站的负责人。

  我当上县里法轮功辅导站的负责人后,“工作积极性”更高了,妻子见我练功后体质有所好转,人也精神了,很快也加入到练功者的行列。我还给正在上学的两个孩子传授法轮功,说练功后有李大师保护,不用学习便能无师自通,考试取得好成绩,修炼到最后,还能到树是金的、鸟是金的、花也是金的“天国世界”去享受荣华富贵。在我的影响下,两个孩子跟着我也迷上了法轮功。在修炼过程中,为了让自己上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我极力劝说周围的人们来学练法轮功,为自己“上层次”铺路。

  受李洪志“法轮大法高于一切人间法律”、“人间的理与宇宙理是反着的”以及“人间的法律是机械地制约人”的影响,当时我的心目中只有“法轮大法”,并把国家的法律法规看成是应该破除的戒律。所以,1999年7月22日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后,我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组织人员四处为法轮功鸣冤叫屈,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办公。2000年9月,我印制了3000余份侮辱、诽谤国家领导人的法轮功传单,邮寄至各级党政机关,并到县城、周围村庄进行张贴和散发。2000年11月29日我正在张贴法轮功传单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2001年3月7日被武强县人民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妻子是个特别勤快的人,常年的田间劳作患上了高血压症,在没接触法轮功之前,我经常带她去医院检查看病,可自从练上法轮功后,她的病就被我俩抛到了九霄云外。由于受李洪志的“有病不用上医院、练功就能治好病”,“病就是一种业,医院是不能消业的”,“不能吃药,吃了药就是积攒了业力,就上不了层次了”的影响,妻子尽管经常因血压高出现头晕、摔跤甚至晕厥的症状,也从不吃降压药,并认为这是“圆满”路上必经的苦难,要按照“师父”所说的“消业”、发正念来经受考验。2002年2月由于高血压导致脑部缺血缺氧引起急性脑溢血,被亲戚、邻居紧急送到医院。经医生全力抢救,命算是保住了,可双腿不能动弹,只能长期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儿子和女儿当时正在上初中,本来学习成绩都不错,但由于相信了我说的话,学也不上了,成天跟着我读起了《转法轮》,年纪轻轻便辍了学。

  劫后余生清醒过来的我回过头来重新思考,是我毁了一家人的幸福,但更是法轮功这个罪魁祸首害了我们全家人。我愿用我的切身感受和全家人的受害经历来告诫那些法轮功痴迷者,法轮功就是害人功,一个练功,全家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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