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莲,是湖南一国有企业厂办小学的一名教师。我为人谦和,待人诚恳,乐于助人,厂里的职工都乐于与我交往。但是自从我习练法轮功后,性格开始转变,亲情逐渐淡化,法制观念变得淡薄,从一个大家喜爱的人变成了一个人见人怕,人见人躲的“魔”。
1998年经人介绍,我抱着祛病健身的目的开始习练法轮功,逐渐被李洪志编造的那一套所吸引,自认为找到了一条可以强身健体,修成圆满的道路,于是全身心的投入到练功之中,特别是对其中的“圆满”一说笃信不疑。
1999年国家取缔法轮功后,单位对我进行了挽救,可是我充耳不闻,坚决要痴迷到底。2000年1月,一个同修告诉我,说要得“圆满”的话必须“走出去”,到北京“上访”。并说天安门是天上安的门,上天的门,“师父”坐在天安门城楼上等弟子,上警车是上法船等等。而且自从国家取缔后,当时李洪志的“经文”越发越多,篇幅越来越长,特别是我看了《与时间的对话》、《挖根》、《为谁而修》、《大曝光》等经文后,更加迷失了自己的理性思维,终日想的就是如何“圆满”。于是我丢下丈夫,丢下工作一个人跑到了北京。
从北京回来后,为了教育我,单位送我到心理矫治中心接受教育。亲人来看我时,丈夫哭着对我说:“我几十岁的人了,你不管我无所谓,可是儿子不能不管,要是你出了事,会对他造成多大的伤害。”可我认为这是去掉名利情,上层次的机会,丢下一句:“儿孙自有儿孙福,我管不了那么多。”丈夫气愤的打了我一个耳光,我冷冷的说了一句“谢谢”。因为李洪志讲不得不失,他打了你就给了你德,你怎么能不谢谢他呢。
我70多岁的老母亲跪在地上向我哭求,我竟然如冷血动物一般无动于衷,还恶狠狠的说:“你有那么多儿女,怎么只靠我一个人,我管不了那么多。”手一挥,扭头就走。当我走到监房时,迎来的是痴迷者的祝贺:“好,你做的好,这个情关过的好!”
从中心回来后,丈夫对我不放心,怕我出事,提前办了内退,在家陪我。此时的我已经麻木不仁,满脑子都是李洪志的歪理邪说,虽然被丈夫看着不能独自行动,但是人在心不在,每天不做任何家务,只是练功。
2000年9月,因厂里生产任务重,丈夫原来就是厂里的车间主任,生产骨干,又回到厂里上班去了。这一来我成了脱缰的野马,又频繁与功友秘密联系。一些功友劝我,要想“圆满”必须重上北京。于是2000年12月我又一次偷偷跑到了北京,行为更加变本加厉,打横幅、喊口号。被抓后,我对干警恶语相向。相反,干警们对我宛若亲人,都是轻言细语与我交谈。当得知我到了北京后,已经苦寻我数天的单位领导和家人千里迢迢,不顾北京天寒地冻的赶来,见了我他们没有责备,只是劝告我要注意身体,别往外跑。而我没有丝毫感谢与感动,按照李洪志所说的给了他们一个摸不着看不见,遥遥无期的许诺——我会把将来的幸福和美好带给你们!
2001年厂里旧房改造,在这期间,丈夫要协调施工中的问题,不可能时时守着我,于是我又开始与功友联系,并拿来传单到处散发和邮寄。因违反国家法律,我再一次受到法律处罚。
回来后,丈夫对我看管更严了。一次在陪丈夫出去买菜的时候碰到一个功友,他偷偷的在我菜篮里放了一叠资料。于是我趁乘坐公交车人多拥挤,丈夫没有注意的时候,偷偷下车,在跑到附近的居民楼里散发资料时,我又一次被抓。被抓后,我按李洪志的要求不断的发“正念”,不断的讲“真相”,特别是到了派出所以后,脑子里都是李洪志说过的:“你连死都不怕,邪恶也害怕”、“哪怕脱下这张人皮,等待大法弟子的都是圆满”、“有师傅在,有法在,怕什么”……趁公安干警不注意,我一头向墙上撞去,当场头破血流,晕倒在地。
李洪志和法轮功使我已经人性扭曲,陷入疯魔,从“自私自利——追求圆满——痴迷不悟——魔性大发”,一次次伤害亲人,无视国法的时候,政府没有放弃我,家人朋友没有抛弃我,他们无微不至的关心我,循循善诱的规劝我,使我逐渐找回迷失的人性,认清了李洪志和法轮功的虚伪面目。但是每当我回想起自己痴迷于法轮功时对他们造成的伤害就深感内疚,悔恨不已。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镜可以知兴衰。还在痴迷于法轮功的人们希望你们以我的经历为鉴,早日跳出李洪志和法轮功编造的虚幻世界,回归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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