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法轮功的境外指挥喉舌明慧网刊登了一篇题为《身份证及探头的一点信息》的文章,教唆法轮功修炼者到外地出差时,使用破坏后的身份证入住旅馆,并介绍了破坏身份证的具体方法:把身份证“放在厚书等物下用锤子砸几下就可以破坏芯片,而不破坏身份证的外观,被旅馆或其他人问及时就说不知道,称或许被挤过碰过。”看了这篇文章,心里真不是滋味。表面上看,明慧网及作者似乎是对境内弟子和“同修”的关心,实质上这个关心要打上引号,是假关心、真加害。
首先,这是公开教唆弟子和“同修”们违法。早在1985年9月6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明确规定实行居民身份证制度,是“为了证明居民身分,便于公民进行社会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故意毁坏居民身份证是一种违法行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受到处罚。
境内持有居民身份证的法轮功修炼者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义务遵守国家法律,违法必然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大法弟子”也不能逍遥法律之外。而作为法轮功境外指挥喉舌的明慧网却刊登这样的文章,公然教唆弟子和“同修”违法,手段如此低劣,实在让人难以理解这样的“关心”。
事实上,近些年来,境内一些受到法律处理的法轮功练习者,都是受到李洪志大师及其御用媒体的教唆,冒着违法被打击处理的风险,出来进行所谓的“讲真相”等活动,结果吃亏的都是境内的弟子和“同修”,李大师及其在境外大法媒体工作的“同修”们,却在国外过着安逸的日子。他们为了自己的政治目的,全然不顾境内弟子、“同修”的处境和安危,不择一切手段,干尽煸动和教唆之能事,这还是对弟子和“同修”的关心吗?
其次,这是公开教唆弟子和“同修”们不真。法轮功之所以能迷惑很多善良的人们,其中一个重要因素之一,就是李大师一直标榜“真、善、忍”。尽管这三个字本来就是中国传统文化一贯提倡的道德观念,是世人普遍追求的一种做人的理念,但李大师却故弄玄虚,硬把“真、善、忍”说成是“宇宙中最根本的特性”,“是衡量好坏人的唯一标准”,“空气微粒、石头、木头、土、钢铁、人体,一切物质中都存在着真、善、忍这种特性,”“同化于这个特性,你就是一个得道者”(见1994年版《转法轮》)。为此,一些法轮功修炼者为了能够“得道”和最终走向“圆满”,深陷法轮修炼的怪圈,整天心里想着“真、善、忍”,嘴里念叨“真、善、忍”,有的甚至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
然而,始作俑者李大师自己并没有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就以“真、善、忍”三字之首的“真”为例,李大师从来就没有做到“说真话,办真事,做真人”,他明明是一个人,却非要把自己说成是神,甚至连自己的年龄都要修改;他曾信誓旦旦地说“不参与政治”,甚至2005年还在坚持说“法轮功不搞政治,这是在实践中证实了的、也是被世人认识了的”(见2005年1月26日《不是搞政治》),可两年后就改口说“政治有如此的好处,何乐而不为呢?”(见2007年2月21日《再论政治》)有其师必有其徒,在这样的师父带领下,其媒体还能说真话吗?
所以说,明慧网上刊登这样的文章,甚至教唆弟子们睁着眼睛说假话:“或许被挤过碰过”,这就不足为怪了。可怜的是境内一些幻想真修的弟子和“同修们”,他(她)们怎能经得起这种精神上的愚弄呢?此伤害远远大于违法带来的处罚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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