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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徒弟引到了“来世”

作者:余 芳 · 2010-04-29 来源:凯风网

  我叫余芳,今年52岁,是陕西省华县化工集团退休职工。退休生活本应是无忧无虑而又惬意的,然而我这几年却一直生活在深深地自责当中,因为我的徒弟已离开人世四年了,而且是由我这个师父的引导才使徒弟走向了不归路,过早地进入了“来世”。

  我的徒弟叫陆春花,小我三岁,如果在世的话今年也不到五十岁。我是1980年进入化工集团的(当时叫化工厂),春花晚我几年进厂。说来也巧,她一进厂就分配到我们车间,车间主任又把她分到我的班组。当时我是班组长,顺理成章我就成了她的师傅。陆春花皮肤白皙,个子高挑,性格活泼,人见人爱。不但工作没得说,而且还织得一手好毛线活,我小孩的毛衣、毛裤几乎被她包揽,别提我多喜欢这个徒弟了。我们上班是师徒,下班是姐妹,总是有着说不完的话。

  我们华县大工厂较多,工作之余,很多人有运动、健身的习惯,因此各种健身的方法在这里都流行过,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什么中功、香功、各种气功和健身操在我们这都有市场,其中法轮功也是这一时期进入到我们这里的。我记得是1997年11月份就有人向我推荐法轮功,说什么“这与其他的功法根本不一样,练法轮功不但能祛病健身,而且有病都不用吃药就能好,‘一人练功,全家人受益’。”可以说我真没有奢望法轮功的神奇功能,只抱着反正是锻炼的目的就开始打鱼晒网式的习练起了法轮功。我练法轮功的事没几天就传到此时已经不在一个车间的徒弟陆春花耳朵里,她来问我法轮功的情况时,我就把别人向我介绍的情况原样复制给她。谁知陆春花听罢,很兴奋“这么好的功啊!师傅能练一定没错,明儿个我也要与师傅一起习练法轮功。”我也没把春花的话当真,谁知第二天她真的来了,更有谁知这一“来”竟成了她黄泉路上的起点。

  陆春花干啥事都认真,这一点我这个做师傅的自愧不如,对于习练法轮功她也是这样。我记得练功时间不长,有一次春花面带严肃地对我说:“师傅,以后我想叫你大姐,你说行吗?”我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说:“行、行,叫啥都一样,你今是咋了?”春花说:“你看师傅和师父音太像了,叫出来容易让别人误会,也是对咱们共同师父的不恭啊!”我无言以对。

  从1999年4月份法轮功人员在天津、北京各地的闹事中,我已觉得法轮功不是简单的强身健体了。到了7月22日,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我与绝大多数普通习练者一样,彻底放弃了法轮功,然而此时的陆春花却没能从泥潭中走出。

  与许多痴迷者一样,陆春花挂在嘴边的话都是“国家取缔法轮功是错误的”、“我要讲真相”、“要维护宇宙大法”等等,为此我没少对她进行劝说。“春花,你说实话,咱练了一、两年法轮功到底和其他的锻炼方法有啥实质的区别?你得了啥好处?受了什么益?”陆春花却十分认真地回答我:“大姐,你怎能放弃法轮功呢?我之前视力不好,练了功以后眼睛亮了,身上感到也有劲了。感谢大姐让我知道了法轮功。”看着陆春花的痴迷样,我倒是哑口无言了,只恨自己当初不该向她介绍法轮功。

  在随后的时间里,陆春花不但练功,还开始看《中国法轮功》、《转法轮》等书籍。“理论”上的丰富,她也自觉“层次”提高了不少,常给人透露“看完《转法轮》是我人生的转折点”。然而“转折”以后的陆春花几乎不关心常人的事情了,家务搁浅,女儿不管,丈夫不闻,上班敷衍。特别是她在家神神兮兮的打坐,丈夫、女儿坚决反对,但无论怎么劝说就是不听。以后发展到半夜三更独自打坐、发呆,吓得她丈夫和女儿常常是整宿难眠,生怕她做出出格的事情。万般无奈,丈夫提出离婚,原本有吓唬她的意思,还是希望她能脱离法轮功。然而陆春花非但没有悔意反而说:“常人的路我早就走到尽头了,为了大法我死都不怕,还怕脱离常人生活吗?”家庭最终是没能保住,在2003年初,陆春花和丈夫正式办理了离婚手续,她独自回到父母的家中。

  年迈的父母看着昔日懂事、漂亮的女儿成为今天的样子,爱恨交加,对其苦苦相劝。但陆春花对于父母的常人语言犹如植物人般没丝毫反应,当时正值渭河发生洪水,陆春花不停地对父母说:“这是天遣,人类要毁灭”等等,把父母气得不愿意理她。看到父母的“妥协”,陆春花练功、打坐也更加得寸进尺,不分任何时候,任何地方,想打坐就打坐,说练功就练功。一次她母亲把饭端到她房子叫吃饭,谁知她在卧室地上打坐一动不动,叫也不理。老母亲气得用脚把她蹬了一下,不料她倒在地上依然保持着打坐的姿势。母亲再也克制不住了,把碗摔在了地上,谁料破碎的瓷块崩到了陆春花头上,顿时鲜血直流,而她依然没有丝毫反应,老母亲瘫坐在了地上,嚎啕大哭。父亲叫来陆春花的兄妹,把她弄到医院,头上缝合了七、八针。

  陆春花的伤好后,感到父母家的“魔”太重,有碍她“上层次”、“圆满”,于是就开始到外面练功,经常是几天不归。毕竟儿女是父母身上掉下的肉,父母也怕春花在外面出事,劝其再不要到外面瞎跑了。陆春花依然我行我素,没办法,最后父母又叫来她的几个兄妹把她捆绑在家里,再不允许其出门。

  2005年初的一天,不知陆春花是怎样挣脱了绳子的束缚,离开父母家,一去再也不返。在西安她认识了一位同是习练法轮功的人员,共同的“事业”,共同的“理想”,他们两个同居在一起,在外人看来俨然是一对夫妻。谁知好景不长,陆春花与这位“同修”除了对“大法”有共识外,常人生活上分歧太大,可以说是格格不入,开始是争吵不停,后来到了打闹不断。

  陆春花陷入了深深的苦恼当中,此时常常梦见她过去的家——善良的丈夫,可爱的女儿。她曾背着“同修”给丈夫、女儿打电话,试图破镜重圆。丈夫和女儿也都同意接纳她回来,但前提必须和法轮功彻底了断。陆春花最终没能答应丈夫和女儿的条件,也终未能回到丈夫和女儿的身边。

  破镜又不能重圆;“同修”又不能带来温暖;“圆满”又不知等到哪月哪年。陆春花陷入了不能自拔的矛盾和痛苦当中,精神彻底崩溃了。

  2006年7月12日,陆春花从她和“同修”租住的西安市蓝天大厦22层的房子阳台纵身跳下,结束了她年仅四十五岁的生命。

  徒弟走了,我这个师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不知道人死后有没有“来世”,如果有“春花,你在来世等着,到咱师徒相见时,我一定向你赔罪。”

 

 

2000年秋天,余芳(前左)、陆春花(前右)和朋友在秦岭山中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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