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明慧编辑部发表“师父从来不让集资”之声明,对“人心泛滥”,“被特务带动着参与所谓‘集资’的学员”大加指责,认定他们“修得很差”,号令他们“马上清醒过来,理智起来”,“踏踏实实做好三件事”云云。看得出,法轮功内部“非法集资”问题十分严重,令明慧网恼怒不安,不得不把失语的“师父”抬出来威慑一下。为窥其一斑,笔者有意搜索了近几年大法弟子或明慧网自身曝料出来的“集资”丑闻,发现法轮功弟子真的“人心泛滥”了,今将其晒出供人神共赏。
一、法轮功自曝大量“集资”丑闻
下面这些法轮功内部发生的“集资”案,都是明慧网曝料出来的,应该属于李洪志所谓的“第一手资料”。让我们看看法轮功内部都发生过哪些“非法集资”丑闻,大概包括这些类:
1、通过聘任辩护律师变相集资。有的法轮功信徒指出,聘任“无罪辩护”律师暴露出很多不可回避的问题,其中就包括“变相集资问题”,表现为“个别地区负责这个项目的协调人(一些地区专门有负责聘请律师作无罪辩护的协调人)出面到各个学法小组去敛钱,这已经有了‘变相集资’的性质”(《我对大法弟子聘请律师无罪辩护存在问题的思考》)。《请福建同修注意》一文也提到了以“帮助被非法关押的同修请律师”的名义到处集资的情况。
2、以香港神韵演出的名义集资捐钱。据明慧网大法弟子称,深圳有所谓的通知,说香港佛学会来人了,要开所谓的“封闭”法会,要大家参加。说香港神韵开不成,损失很大,要大家捐钱。(《曝光特务在深圳骗钱》)
3、以神韵艺术团缺乏资金的名义集资。据《立即停止以任何名义在大陆大法弟子中集资的乱法行为》文章曝料:一些法轮功信徒在哈尔滨市以神韵艺术团缺乏资金为名在大法弟子中集资。
4、以推销香皂的形式集资。据大法弟子称,从广州传过来的一种正在学员中推销的香皂,传说是澳大利亚佛学会为了给神韵筹集资金,把从台湾进口到澳大利亚的香皂再运到大陆以90多元/块在大陆学员中销售,已在大连学员中有所传。(《请大连同修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乱法行为》)
5、以“师父”、“师母”的名义集资。据《曝光武汉地区散布假经文的乱法者》文章曝料:法轮功信徒李巧珍在一个家住汉阳名叫“娟娟”的年轻“女特务”的操纵下,将假经文改头换面以假冒“师父”的传真和假冒“师母”的电话的形式出现,以“海外新唐人和大纪元急需一笔资金”为名在学员中大肆集资、骗钱,甚至在明慧编辑部先后两次发表文章公开制止这种乱法行为之后,还有人不听劝告,继续捐钱,所筹的一百多万资金至今仍去向不明。
6、以建资料点和讲真相小组的名义在信徒中集资。据《请天津学员不要集资》一文曝料:天津市出现大法弟子以建立资料点之名,找大法弟子捐资,每人100元,要找几十位学员大量集资,有的人不知情就参与进来。另外,《讲真相和“中大奖”》一文则透露:“我们这个讲真相小组是由十几个同修组成的”,具体的方法就是“大家固定每个月以自己能力多少不等,集资一些资金”,“这个工作已经持续進行两年多了”,说明这个讲真相小组也是集资建立和运行的。
7、以建新唐人电视台的名义集资。据《与重庆童家桥和周边同修交流》一文曝料:有些法轮功信徒“说建新唐人电视台,叫学员集资,还说什么集资到钱时,她亲自送去”。
8、以购买、租用卫星为幌子集资。据《请成都同修注意集资问题》曝料:有个别法轮功信徒打着购买卫星的幌子,在学员中发起集资的诈骗行为,而且已经有同修参与了集资。另据《提醒聊城同修提防骗子假借新唐人骗钱》一文记载,“聊城市有骗子在同修中到处乱窜,招摇撞骗,说什么新唐人电视台因为欧卫停止转播信号,要从新租用别的卫星,所以需要很多资金,怂恿大法弟子捐款”,把钱存入“指定账户”。同时《请尽快停止在同修中集资》一文也曝料了在同修中发起的为新唐人捐款的丑闻。
9、假借治病广告的名义出售光碟骗集常人资金。据《提醒吉林某地同修理智清醒》曝料:吉林某地个别同修,为了推广《二零零八年新唐人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碟,利用张贴广告的形式,联系世人,推出光碟,广告是这样写的:“百病能好的妙方,好病后再收款,只收二十元,联系电话×××,年月日。”
10、以印刷“大纪元报”的名义集资。据《揭露武汉集资和“在大陆办大纪元”的幕后》文章曝料:近来武汉地区有少部份人在学员中游说、鼓动,准备集资购买价值上百万元的设备大量印刷所谓的“大纪元报”,以此替代《九评》等其它真相资料。
11、以救济修道人的名义集资。据《提醒天津大法弟子的一件事》曝料:有自称从深山老林修了一二百年的修道人出来,需要住宾馆,跟中共谈判讲真相,需要大法弟子救济。至今,有的同修参与进来捐了很多的钱,而且有的已经在经济上给家庭带来了很大的损失。
12、以传“邪说”的形式集资。据《请天津地区大法弟子注意》文章曝料:天津地区有一部份人在同修之间乱窜,传播所谓的出世间法,散布一些邪说,到处乱讲,收取门票,还搞集资等等,破坏大法,恶毒地攻击师父,使得有些学法不深的同修听信了他们的邪说,毁书、三件事也不做了,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除上述十二种被李洪志及其明慧网特别痛恨的,甚至点名道姓诅咒的(比如“上海的赵静”、“沈阳的玲玲”、“沈阳的杜洪岩”等等)特殊“集资”形式之外,在明慧网上我们还能发现一些比较“善意”的集资理由,比如“凑钱去帮助孤儿”、“给家庭生活上有困难的同修”、“帮助欠债的同修还帐”(《在钱的问题上必须走正》),还有“春节要到了给生活困难的同修集资”(《请大法弟子不要集资》)等等。对于这些对李洪志、对明慧网毫无益处的“集资”行为,明慧网搬出“师父”对这些善良的法轮功信徒大加指责,声称“我们大法弟子不存钱、不存物、不搞集资”,“这是我们法轮大法修炼的原则”,“绝不能违背这个原则”,“作为大法弟子不能够给组织集资的人提供市场”,“共同抵制违背大法的行为”云云,催促弟子“以法为师,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助师正法,加紧救人”。因为这样做占用了“有限的资源”,所以明慧网把法轮功信徒的这种善良的本质称为“人情的执著”,其用心不言自明。上述问题的常年存在,影射出法轮功组织内部一团糟的混乱形势。
二、法轮功“集资”根源剖析
法轮功的“集资”问题,究其根源不外有三:
一是李洪志和明慧网态度暧昧。如前面所述,虽然表面上李洪志和明慧网都就“集资”的问题表明了态度,声称“原则是不能在学员中征集资金”的,尤其是不能“向一般学员征集资金,这一点已经定死了”,还给非法集资的法轮功弟子扣上了“破坏法”的帽子。但我们知道,设立“功德箱”是李洪志的拿手好戏,他拿“树立威德”来欺骗和诱惑弟子,使用了另外一种所谓的“自愿”“集资”方式,一方面集资给自己,另一方面集资给法轮功项目。比如他说“大法弟子中有做生意的、有的钱稍微多一点的,他们自愿拿出来做点事是可以的”,还声称“拿自己的收入证实法、救度众生,那是威德”等等,暗示信徒自觉自愿“集资”。明慧网则以信徒的语气,倡导这种“自愿”集资方式,比如《我对“集资”与“付出”的一点认识》一文便煽情般的描述了“康宝县有个七十多岁的老同修,没有生活来源,几乎每天吃的都是土豆,将儿女给她的生活费一点点省出来,交给做资料的同修”等等“先进事迹”,谴责那些“经济上比较富裕的同修,在家按时收到免费资料,还把师父不让在大法弟子中集资的讲法作为托词,却心安理得”的大法弟子。李洪志和明慧网这种表里不一的暧昧态度,令大法弟子无所适从,既然“托词”无用,还不如自己也去“集资”,于是便产生了法轮功内部非法集资的问题。
二是“师父”集资弟子效仿。众所周知,在“集资”敛财方面,“师父”李洪志是个中高手,从治病收费设立功德箱到销售法会门票,从普及法轮功书籍到制售各种法轮功制品,从举办“神韵”演出到开办法轮功书店媒体,从中李洪志赚个盆满钵溢,出入香车美宅,享受天伦之乐。“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聪明的法轮功信徒们对此不是不知。比如《资料点之花如何长开》一文,就提到“我们和平时期请书、拿资料时都要付钱的,白拿失德的道理我们都懂”;《关于资料收费的问题》一文也曝料说“讲真相资料一般不主动收费,大多数情况下凭同修自愿,但《转法轮》是一定收费的”。李洪志本人也承认“我们的收费在全国的范围是最低的”。“师父”集资在前,怎么就不允许弟子“集资”在后了呢?部分聪明的法轮功信徒,便打起了“集资”的主意,效仿“师父”做起了发财致富的美梦。
三是法轮功信徒趁乱打劫。法轮功组织内乱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仅仅“集资”类笔者就列出十二种之多,其他诸如“假经文”类、美歌天仙论坛等“邪恶网站”类、还有著名的大法弟子随桂英一封信所反映出的问题,协调不力、自我崇拜、另立山头、二师父等等不一而足。在这种法轮功日益衰败的情势下,便出现许多火中取栗、趁火打劫的“聪明”弟子,而李洪志率先垂范的打劫的手段“集资”无疑是最实用的。比如盘锦地区的集资者就打着“师父”的名义,宣称“只有师父是在正法,大法弟子是在证实法。以前是为海外大法弟子证实法拿钱,不是‘集资’;现在是师父正法需要钱”。还搬来师父那一套“史前誓约”来用,声称“现在是有一部份从高层次上下来时跟师父签过约,发誓以拿钱这种形式助师正法的弟子钱还没有拿,或者有的还没有拿够,得补上”云云(《学好法,不被集资者的乱法言行所干扰》)。而“集资”得来的“大法弟子省吃俭用积攒的”钱,“协调人”便将其“私自挪用、它用,挥霍”掉(《就辽西大面积迫害的反思与凌源同修交流》),可见情形之恶劣,弟子现学现卖,李洪志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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