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梁小丑”出自《庄子·逍遥游》,由庄周与惠施谈的野猫捕鼠触网而死的故事演变而来。后人引申出成语“跳梁小丑”,比喻那些品格低下或并无真才实学者,为了达到私利或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极尽捣乱、破坏之能事,但终究没有什么了不得,只不过是真正地暴露了他自己的丑恶嘴脸罢了。
“把戏”想必大家都有印象的。小时候在农村每年都有庙会,小孩喜欢去看各种练武的、爬竿的、翻跟头的、肚皮上压大石头等地摊,都是些江湖的术士搞杂耍,村上习惯都叫“玩把戏”。实际上,把戏还有另一层意思,就是“花招”,即为骗人而采用的卑鄙狡猾的计策或计谋。
而在笔者看来,法轮功人员利用所谓“世界法轮大法日”进行的各种表演,就是典型的跳梁小丑的把戏。不过这种“把戏”,缺乏普遍的娱乐功能,而是在封闭圈子内的少数人的“自娱自乐”。
“世界法轮大法日”由弟子“倡议”设立于2000年,关于“诞生”的来龙去脉,笔者在《劝进、活人崇拜及其它》专门谈及过,此文不赘述。笔者感兴趣的是,9年过去了,每年的“世界法轮大法日”,小丑样的弟子都杂耍了些啥?笔者试着梳理了一番。
先看常规活动。2000年开始,每年5月13日前后,法轮功都组织“弘法”、“练功”、“巡游及文艺表演”、“演讲”、“集会”等各种耍猴式的“庆祝”活动;2001年开始,庆祝活动加入了“传统文化”的内容,通过各地“协调人”征集作品,搞什么“大陆学员书画作品展”,包括有绘画、书法、篆刻、木刻、剪纸、电脑“作品”,内容就是“佛像”、“莲花”、“恩师您好”之类,单一,而且数量也很少;2004年,弟子制作“贺卡”传明慧网开始流行。9年来,万变不离其宗,旧瓶里面从没装新酒。最有讽刺味的是,这些“活动”都是弟子在那里单打独斗,只在法轮功封闭小圈子、媒体上进行传播,弟子在那里孤芳自赏,至多也就像一颗颗小石子抛进水里,泛起些许涟漪就消失得无影无踪。在常人社会没有产生什么影响,也没有主流媒体跟进报道,根本就不是一个普遍意义上的“节日”,如弟子近日哀叹的,“到那一天,人们会说:这是一个世界意义的纪念日,让我们都来记住她”。故称之为“自娱自乐”恰如其分。
不过,常人不关注不要紧,要紧的是弟子们不能忘了这个“节日”,要制造“节日”的气氛,不“标新立异”不行,不弄点大的动静不行,各地不互相比着不行。于是,自娱自乐的“把戏”又成了你方唱罢我登场的“丑陋表演”——
“法理”掩盖下的狂吹。“法理”阐述事关弟子对“大法日”的信服度和忠诚度,法轮功自始至终非常重视。那些无所事事的御用写手每年都要抛出众多内容大同小异的“修者评论”:宣传法轮功对提高“世界道德水平”的超级贡献,“控诉”弟子因信仰受迫害的情况,反复呼吁要“普天同庆、同贺”等。比较重要的有,《在法中鼓起归航的风帆》(2003年5月13日)、《人心向善佛法无边》(2005年5月14日)、《生命永恒的颂歌》(2006年5月13日)、《人类应该珍惜万分的希望》(2007年5月14日)、《“世界法轮大法日”随笔》(2008年5月13日)等。在李的暗示下,“评论”还几乎成了吹捧李的“赞歌”。举一例,《法轮功十五年历程带给我们的思考》(明慧网,2007年5月13日),署名“李致清”(明显是理至清的谐音)讲,“如果人们能够理解《转法轮》,那么,他们会明白,医学、物理学、文学等的诺贝尔奖应该授予李洪志先生。其实,我们可以仔细思考一下,有哪个诺贝尔医学奖得主对如此广大的人群,用如此低的花费,做过如此重大的医学贡献呢”,称李洪志应该获得诺贝尔医学、物理、文学奖。除了疯子,笔者看是没有谁会如此恶心、如此露骨地吹捧一个人。
庆祝“节日”可以无视法律、对抗法律。如2000年5月13日,在法轮功组织的蛊惑下,中国各地有几百名法轮功学员到天安门“和平请愿”、扯标语、喊口号,行违法之事,造成恶劣的政治影响。根据弟子的“描述”,他们主要选择了在天安门广场的“旗杆附近”、“人民英雄纪念碑”聚众练功、扯标语、高呼邪教口号。众所周知,天安门广场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和举行升旗仪式的升旗台等,都是最庄严、肃穆之地,决不允许蔑视法律、藐视尊严的行为发生。而这些痴迷者却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不顾周围人的感受,在神圣之地,撒泼、尖叫、歇斯底里等等,丑态百出。
骗取廉价的“褒奖”到处示人。如“首届世界法轮大法日”之际,骗取美国亚利桑那州凤凰城市“宣布”该市设定“法轮大法日”。不过,了解真相后,该市市长办公室专门致信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对该市受法轮功宣传的误导而宣布“法轮大法日”一事表示歉意,并承诺今后将不再搞类似活动。
更有甚者,《悉尼官员驳斥“法轮功”分子谎称伯伍德市确定“法轮大法日”》一文称,“悉尼‘法轮功’分子谎称伯伍德市确定了‘法轮大法日’,而据该市政府官员介绍,这纯属造谣,是‘法轮功’分子在散布谎言。”
关于误导和骗取“褒奖”的情况,美国中国儒家思想研究专家帕蒂斯·拉恩《在透过新闻看法轮功》中有一针见血的精妙描述,“这些褒奖只不过是美国公共事务管理部门为了处理公众关系的一些理性手段,很容易获得,也经常颁发。每天有很多请求颁发这类褒奖的要求,你要做的就是联系加利福利亚政府办公室,告诉他们你希望得到‘褒奖’或‘推荐’,以及希望得到的日期……然而法轮功说这些褒奖‘意义深远’,‘代表了全人类和社会对法轮功的理解和认同’。”
当然,这种“褒奖”我们不能说一钱不值,但是拿着这种骗来的东西到处示人,就是一种小丑的做法,小人的做法。
大灾面前人性全无的“庆祝”。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强烈地震,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极为惨重。正当举国哀恸、全民齐心抗震救灾之时,法轮功却人性全无,兴高采烈地“恭祝师尊华诞暨第八届世界法轮大法日”,其天国乐团在纽约等地敲锣打鼓、游街“庆祝”、高呼“天灭中共”,干扰海外华人赈灾募捐,终于引发爱国华人不满,演化为“法拉盛”事件,法轮功在世人面前丢尽颜面。凯风网的《大爱亦无疆众怒不可犯》、《衡量人性善恶的标尽》可资参考。
粗鄙不堪的“广告”宣传。大法弟子个个都以“超道德”的高尚面目出现,似乎对常人的做法非常不屑。而事实上,对于“节庆”的花样,法轮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举一例,2003年5月13日的第三届“世界法轮大法日”,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居然出巨资在新加坡主要中文报纸《联合早报》上刊登“庆祝世界法轮大法日”的套红广告,“向慈悲伟大的师尊致敬!庆祝‘世界法轮大法日’5月13日”,落款是法轮佛学会(新加坡)暨新加坡法轮功学员同敬同贺。很明显,广告的作用重在宣传而不是“庆祝”。
“上香”、“供奉”成必修课。上香、供奉在笔者的印象中,一般都是巫婆、神汉干的勾当,再有就是“香客”到庙里去求佛祈福,而且供奉的都是传说中的神仙、佛祖等。而大法弟子却将“大法日”异化成了对大活人李洪志的供奉。如有弟子报料,“可是自从我来到烟台后的这几年,每到了‘世界法轮大法日’的那一天,我看到当地同修绝大多数都是不惜重金的买来大量的水果、鲜花还有蛋糕,供在师尊的法相前,然后大家凑在一起唱唱歌或朗诵几首诗什么的,分享分享蛋糕,就完事了。”(《大法弟子不要用人心对待“世界法轮大法日”》,明慧网,2010年5月1日)这就是典型的搞封建迷信那一套了。
而这上香、供奉的事,实际上也是李鼓捣的。在《转法轮法解》〈在济南讲法答疑〉中,学员问:“出于尊敬和感激,我们给佛、菩萨和师父的法身上香、供养算不算执著心?”李洪志答:“其一那是敬意;其二其实人们都以为它是一种形式上的东西,那个香烧完了之后它冒起的烟,你看到是我们这个空间的烟,可是它在另外空间里也有烟。”有了这样的话,弟子将上香供奉当成了必修课,特别是每年“大法日”,如甘肃弟子讲,“我夫妻俩早晚、随时为师尊像敬香,用好料檀香,摆放各种优质水果,天天坚持敬拜。”(明慧网,2010年4月18日)这等事,不是小人、不是小丑,谁做得出来?
讲完法轮功跳梁小丑的自娱自乐把戏,再来分析法轮功3月27日的征稿通知,花样翻新地搞十周年“征稿”,原因就非常清楚了。
客观原因:5年一小闹、10年一大闹已经成为法轮功组织的规律。如,2009年,法轮功被取缔十周年,李洪志就出来到处“讲法”,各地弟子也粉墨登场,丑态百出就是明证。今年是第十个“世界法轮大法日”,法轮功不会放过十年难逢的机会,总要搞出点花样。
还有,延续10年的“庆祝”,并没有让世人明白法轮功对于提升人类道德的“真正深层内涵”,明白法轮功遭受的“迫害”,反而是法轮功跳梁小丑般的表演、显而易见的教主崇拜使更多的人明白了法轮功“假大空”、反人类、反社会的本性而更加疏远、鄙视法轮功,就连明慧网也哀叹,“到那一天,人们会说:这是一个世界意义的纪念日,让我们都来记住她”,那一天是哪一天?会不会到来?估计只有天和李知道。因此,挽回颓势,是法轮功要搞“征稿”,搜集见证文章、法理文章的又一原因。
直接原因:从2000年开始,法轮功每年都唆使各地弟子从事诸如集体练功、集会游行、发文“恭祝”、文艺演出等活动。年复一年的“普天同庆、同贺”(自弹自唱)早已使弟子们疲惫不堪,心生厌恶,弟子出现了明显的疲态,思想上麻木、行动上冷淡,对师父、大法不以为然,特别几乎将李洪志遗忘,这在《“世界法轮大法日”征稿征来诸多尴尬》(凯风网,2010年4月19日)多有揭露。因此,急于通过“征稿”来刺痛弟子们忘形的神经,来提醒弟子,特别是再次强化李洪志在弟子心中的地位,最终来凝聚日渐涣散的“人心”。
不过,愿望是一回事,实际结果又是另外一回事。本是不伦不类的怪胎,你能指望利用它成什么“正果”?本是小丑的把戏,你能指望它能有什么精彩的表演?眼看过5月5日的截稿日期已经过去,看看那些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征文,我们便可以有清晰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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