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何辉,今年44岁,江苏淮安人。我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由于父亲痴迷法轮功,使这一切发生了改变,痴迷法轮功的父亲不仅自己身受其害,而且还因为相信“消业”说,不让生病的母亲治病,最终让我母亲丧失了生命,使我们幸福完美的家彻底毁了。
我父亲何永权在江苏淮安一个事业单位,是中层领导,母亲是教师,这样的家庭在当地是很受人羡慕的。特别是我父亲一直在单位口碑很好,1993年提拔成了单位的副局级干部,同年单位又分了套商品房给我们,我19岁顺利考上大学,22岁毕业回家在粮食局工作,没多长时间父亲托人介绍了位在气象局工作的姑娘给我,1992年底结了婚,94年生了个男孩,也构成了一个幸福的小家庭。过去每当我提到父亲,内心感到很自豪、幸福和骄傲,他成为我向同事们炫耀的资本。但是,我们这个幸福家庭的转折就发生在1996年我父亲沾染上法轮功之后,从此我的家庭一步步陷入了痛苦的深渊。
我结婚后,由于经济的问题,没有买房子,我跟老婆孩子一起跟着父母住,我家住的地方与当地公园相邻,我父亲几乎每天都去公园锻炼身体,当时兴气功,他接触了很多气功,1996年,他听人说法轮功是一种好功法,不仅能够祛病健身,还能做好人,最终修炼圆满。爱好气功的父亲,没加思索就加入了法轮功修炼的行列,练上了法轮功后,由于有规律的锻炼,父亲觉得自己身体有所变化,用我父亲自己的话说,身体很轻快,于是,我父亲就告诉我说,他终于找到了可以祛病健身的好功法,当时由于考虑到父亲去健身,就支持他去学练。后来我发现父亲在家的时间越来越少,成天在外面不着家。每当我询问他时,他就说这个法轮功如何如何的奇妙,并说:“这个练到最后肚子里会出法轮,可治一切疾病,比打针吃药高明的多。”我当时也不太了解法轮功,就没有反对他练。97年5月他退休后,更是我行我素,坚持修炼到深夜才回家,我再跟他讲的时候,他根本不听,我母亲劝过多少次,一点用没有,你要说的多了,他根本就不理人了。并且还说,我们跟他不是一路人,我们只有支持他修炼,才会得到福报,否则,就是干扰他修炼的魔,要遭恶报。
1999年,我国政府依法取缔了法轮功,我们也都几次劝说父亲,告诉他再修炼就是违法行为,可是父亲不但不听反而更加执着的修炼,甚至还说他修的层次已经很高了,他要坚持直到修炼“圆满”。就在这时我母亲因糖尿病引起的并发症视网膜脱落,生活痛苦不堪且不能自理。母亲先是从当地卫生所拿了一些药物,但效果不是很好,我当时见状提出要送母亲去医院治疗,却被我父亲坚决阻止,他跟我讲:“师父说过病就是一种业,医院是不能消业的”。要求母亲跟他一起修炼法轮功,并对我说:“我这是在为她消业,师父说了,不能吃药,吃了药就是积攒了业力,就上不了层次了。”当时我也没想到母亲的病会这么严重,所以就坚持了一段时间没送母亲去医院。过了将近半个月,母亲出现严重的乏力、心慌、手抖和饥饿,且引发血液感染,我看母亲已经很严重了,我执意要把母亲送到医院,可父亲拿出全身的力气阻止我,并且告诉我,他以人格担保,母亲不会有事,他相信李洪志说的“一人练功全家受益”,然而,母亲病重的事实不容我再犹豫,我跟伯父等人强行把我母亲抬到医院,然而一切都晚了,虽然医生全力抢救,但我母亲还是因为救医太迟闭上了双眼。
母亲的病逝给我带来了沉痛的打击,我想不能再纵容父亲痴迷法轮功了。我请来了当地的社会志愿者,让他们帮我父亲分析了李洪志谎言的危害,最终我父亲在他们的帮助下,结合自己练功的经历,特别是母亲的死,他认识到了李洪志所谓的“消业”、“一人练功全家受益”等都是骗人的,同时也认识到了要再继续痴迷下去的危害。
醒悟后的父亲,常常黯然神伤,他对我说,他上了李洪志的当,害死了我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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