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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法轮功“欺师灭祖”第一人

作者:霜 刃 · 2010-05-24 来源:凯风网

  古人在家族祠堂或家庭祭祀神案前,大多要供奉着一尊写着“天地君亲师”的牌位,前三字表达敬畏自然、宾服皇权,“亲师”二字则表达对祖先与老师的感恩、敬仰、尊重、怀念之情。反之,“欺师灭祖”则是“十恶不赦”的重罪。

  遍阅李洪志所有的经文,均不见“欺师灭祖”。2010年5月6日之前,所有明慧编辑部文章中,也都不见此四字。直到2010年5月7日,明慧网在其编辑部文章《师父从来不让集资》中,才第一次以书面形式提出这一概念:“修炼人都应该知道,欺师灭祖是最坏的行为,而有些学员却被特务带动,打着师父的名义干坏事,干出欺师灭祖之事。这是极其危险的。”这本身就说明法轮功已经陷入空前的窘境。

  此前法轮功没提“欺师灭祖”,不等于其内部没有这类现象。比如,早期香港法轮功负责人贝琳达·庞公开挑战李洪志的“主佛”地位,质疑李洪志篡改出生日期,说她自己才是法轮功精神运动的真正领袖,李洪志已经完成了他的使命甚至已经死了,因此,应该取缔李洪志作为法轮功精神领袖的资格,掀起了一浪“倒李”波澜。这还不算“欺师灭祖”吗?再比如,法轮功成员唐奇利用自己的网站在法轮功大肆散布假经文、自称二师父,甚至编造自己与李洪志女儿李美歌的特殊关系,戏耍“宇宙主佛”,造成了法轮功内部的严重混乱。这还不算“欺师灭祖”吗?早就存在的现象,当初讳莫如深,显然是怕引起更严重的混乱。现在,李洪志操纵明慧网祭出“欺师灭祖”的大帽子,重重地扣压下来,大概是深感危局难支吧。

  贝琳达·庞也好,唐奇也好,都称不上法轮功“欺师灭祖”第一人(最严重的人)。谁是法轮功“欺师灭祖”第一人呢?李洪志!

  在举证之前,有必要作一说明。对“欺师灭祖”不宜简单地望文生义:一是“欺”与“灭”互文见义,不可割裂开来,更不可死在字下,凡藐视不敬、悖逆而行即可言“欺灭”;二是“师”与“祖”所指也不宜机械坐实(比如只对“师”大不敬也称“欺师灭祖”)。故下文阐述时“师”“祖”分说,只是为了行文的方便。

  先说李洪志“欺师”。

  其轻者表现为忘恩负义、抹煞师功。李洪志宣称自己创立了法轮功,自吹法轮功是宇宙大法,是上天众神授予他来救度众生的。然而说起法轮功的缘起,事实却是这样的:受社会上“气功热”的影响,李洪志从1988年开始跟随气功师李卫东学练“禅密功”,并参加了两期学习班,后又跟随气功师于光生学练“九宫八卦功”。李洪志以这两门功法为基础,去泰国探亲时又摹仿其他舞蹈的某些动作,拼凑了法轮功功法(关于其早期弟子兼合作者李晶超、刘凤才对法轮功的贡献,此处不赘)。李洪志对上述事实讳莫如深,长期以来如寒蝉之噤,避而不谈。检索李洪志的新老经文,根本见不到李卫东、于光生的名字(此二人的是非功过姑且搁置不论)。李洪志倒是受到痴迷弟子的顶礼膜拜,逢年过节什么的,大受贺词祝语(其肉麻的程度世所罕见)。可有谁见李洪志自己的师父写几句纪念性的文字?又有谁见过李洪志让弟子祭拜过李、于二位师爷?还有谁听见过李洪志说过什么感戴师恩的话?历来有“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说法,师恩如山,可李洪志“出师则无师,受恩却忘恩”,甚至“偷师之功为己有”,是个典型的欺师负义之徒。

  其重者表现为贬师为徒、反徒为师。如果说李卫东、于光生是李洪志现实世界的师父,那么,还有四人是李洪志虚拟世界中的师父。他们分别为全觉大师(佛家)、八极真人(道家)、真道子(大道)和不知名号的女师父(佛家)(参见凯风网2006年6月14日《李洪志自己手写的个人简历》和曾作为《转法轮》附录的《李洪志小传》)。李洪志编造自己4岁至24岁先后得到这几位师父的真传秘授,初衷是藉此说明“来头不小”以神化自己。《李洪志小传》是这样吹大牛的:“当他(李洪志)改编法轮功时,师父们都回来了。佛家的、道家的、大道的,还有其他门派的上师都参与进来了。法轮功的每一招、每一式都是在师父们的指导下,经过反复推敲,反复演练、体验之后才定下来的。所以说法轮功所反映的并不仅仅是佛家的东西,它集积了宇宙中各种神奇的力量,那是整个宇宙的精华。”后来,在李洪志的授意下,这篇“小传”被从《转法轮》中删去了。究其原因,除了怕有人刨根究底令其谎言破产外,就是李洪志企图“颠倒师徒”。请听其荒唐言:“我是在传宇宙的根本大法,所以我一再叫大法大法,这是宇宙的根本法。宇宙里面所有的法门都包括在内了。我也告诉大家,我这世中几个师父有佛、道、神,都是在数世以前我传给他们的,目地是安排他们到了这个时间我要传大法时再回传给我,打开我的记忆,然后传给你们。(鼓掌)”(《休斯顿法会讲法》,1996年10月12日)听听,上面那四个虚拟师父以及李卫东、于光生这两个真实师父说到底本来还是李洪志的徒弟,要听从李洪志的“安排”呢。谁是真正的祖师爷?李洪志才是,因为法轮功这个“宇宙大法”是数世前由李洪志传给他们的。那些个真假师父,只不过是李洪志安排的(暂时寄放“大法”的)过渡性存储器而已。李洪志如此贬师为徒、反徒为师,难道不是最典型、最恶劣、最无耻的“欺师”吗?

  再说李洪志“灭祖”。

  “祖”,可理解为祖宗或祖先,也可理解为包括双亲在内的长辈。李洪志“灭祖”从否认血缘关系始。他竭力否定亲情,胡说“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的儿女,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转法轮·自心生魔》)理由是:“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你在六道轮回中,你的母亲是人类,不是人类的,数不清。”(同上)在早期讲法录像中,李洪志甚至说:“这个宇宙的年龄我最大,连我生生世世的父母都是我造的。”另有一段“讲法”更是雷人:“没人知道我是谁,我也不知道我是谁。没有生命看到过我,没有生命叫过我什么。我也没有形也没有名,与宇宙中一切生命所构成的东西都不相同,对宇宙内众生来说我什么都没有,也许宇宙都没有了,那个时候就只是我了。我就是什么都没有。没有生命知道我是谁。但是没有我就没有宇宙的存在。我来到这里,就是为了在宇宙大穹解体时从新正法中救度众生。”(2002年3月,《北美巡回讲法》)从这些话里哪里还能闻到一丝人味儿!其昏乱狂妄、大逆不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没有人知道我是谁”——难道生养李洪志的父母也不知道?

  “没有生命看到过我”——难道父母也从没看到过李洪志?

  “我也没有形也没有名”——难道父母从小抚养的是个没有人形的鬼?难道李洪志的名字不是父母给起的、没被父母叫过?

  古人云“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故认为自伤自杀亦属不孝。可见,生身之恩有多么大。然而,李洪志不仅否认父母生养了他这一事实,而且还“翻过锄头刨天”,胡说生他的父母是他造的,实在是忤逆至极!这不是罪不容诛的“灭祖”是什么?

  综上所述,李洪志既欺师又灭祖,其狂妄忤逆的程度远非唐奇、贝琳达·庞之流能望其项背的,让李洪志坐上法轮功“欺师灭祖”的第一把交椅,不亦宜乎?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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