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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三说”最害人

作者:陈 新 · 2010-07-08 来源:凯风网

  李洪志为了从精神上控制信众,编造了法轮功的种种歪理学说。这些歪理学说给信他的善良人们带来了灾难,其中以“消业”说、“层次”说、“圆满”说最为害人。

  一、“消业”说不是治病良方,而是夺命毒药

  李洪志在《病业》经文中说:“常人无从知道病来源的真相了,一有病就吃药,或采取各种方法去医治,那么实质上就是把病又压进身体里面去了……手术也只是摘掉了表面物质空间的肉而已,而另外空间里的病业根本就没动……这样下去危险至极呀。”在《法轮佛法在美国讲法》中说:“你想把这个业力放出去,你吃药把这业力又压回去了,怎么给你清理身体呢?”在《转法轮》中说:“人一旦有病就吃药,或采取各种方法去医治,那么实际上就把病压进身体里面去啦,这样上一世的业力还没还成,这一世又会干一些不好的事伤害别人,从而有新的病出现,得各种病”等等。

  李洪志说过,“练功就能治病,修炼不许吃药”,“法轮大法修炼的弟子绝对不能看病”,“如果你像常人那样去医院看病、吃药,就是在体内污垢上面再增加更多的污垢,你的病不就会更加严重吗”?李洪志说:“人的病一个是今生今世你干了坏事而造了业,另一个是你生生世世前自己造的业,而带到这世的”,还说他能控制人体内的“灵体”、“只要真心修炼,守住心性,就会给你拿掉,从根子上拿掉,你就消了业,还了债”。果真能像李洪志说的那样“练功就能治病”、“消业”、“还债”吗?

  受李洪志这些经文和讲法影响,大法弟子得病以后拒医拒药,造成了小病拖大,大病拖死的严重后果,结果冤死在修炼之中。已故法轮功骨干李国栋、封莉莉等,都是因修炼法轮功相信了李洪志“练功就能治病,修炼不许吃药”的话病亡了,他们到死也不明白李洪志是为什么不能给其“病业”拿掉呢?《两位亲人的死惊醒了我》(凯风网2010年5月17日)作者一家五口痴迷法轮功,结果身为教师的婆婆和三哥因为相信李洪志的“消业说”身体有病而不敢看病就医,贻误病情,过早地离开了人世。然而,可恶的是李洪志要练功的大法弟子生病不能吃药,不能上医院,而自己却是在1984年7月8日下午到医院手术切除了阑尾,面对弟子求证,“主佛”大人对此却装聋作哑。此外,从网络和电视报道等媒体上不难看到许许多多因痴迷法轮功有病不敢上医院医治,病情越拖越重、甚至失去生命的真实事例。由此,我们可以看得出来,李洪志说的“练功就能治病”,以及“消业”、“还债”的歪理学说,都是用来迷惑弟子、是骗人害人的。

  二、“层次”说度人提升是假,把人拖入深渊是真

  李洪志在《转法轮》中说:“想要修好,就要提高层次”,“不同层次有不同层次的法”。也就是说一切要以大师讲的“法”为指导,正悟到“高层的理”,才能提高层次。李洪志说:修炼法轮功能使人“返本归真”,跳出“常人”这个层次,升入“另外空间”。李洪志把修炼分成“世间法修炼”和“出世间法修炼”两个层次。他说:“在世间法修炼过程当中,人的身体都是在不断地净化,所以走到世间法最高形式的时候,身体已经被高能量物质代替了。而出世间法修炼,那基本就是佛体修炼了”;“人的细胞逐渐被高能量物质代替的时候……他的身体就是一个不坏的身体了”。

  对于反对法轮功的人、放弃修炼法轮功而转化的人,李大师要销毁他们。李洪志在《坚实》经文中说:“那些破坏法的人,有的将降低层次,有的将做人,有的将做阴鬼,有的将在偿还所干的一切中,几乎是无休止地反复销毁中被灭尽。”为了实施严密的精神控制,进一步抛出形神全灭说。《转法轮》中说:“无恶不作的人面临的就是整个细胞全部解体,佛教中叫做形神全灭。”在《法轮佛法——在欧洲法会上讲法》中,他是这样详尽描述形神全灭的:“要是形神全都灭了,怎么消灭呢?就是把这个人在一生中有形的生命杀死了,消灭了……那么更微观的生命也同时再杀死,一层一层的在杀死的过程当中他还得还业。”可见,李洪志要修炼大法弟子提高所谓的“层次”,是指听他的话的“专心程度”,否则后果是很严重、很可怕的。

  众所周知,一个安定和睦、亲切融洽的家庭,给人以很大的安全感、幸福感,有一种享受“天伦之乐”的感觉。然而李洪志为了让法轮弟子跳出常人,跳出亲情影响,从而达到其精神控制的目的,他在《转法轮》中,用“元神”论否认血缘关系,他说:“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可见,在“元神”面前,“血缘关系”已经不是亲人关系。在李洪志那里,“亲情”是受到否定的,他说“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抓其情丝搅扰一生,年岁一过,悔已晚也”,“亲情”是“迷”,是“邪恶的情魔、烂鬼”,是“最低层物质变异的东西”。一些法轮功痴迷者,听信了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不顾家庭、不负责任、无视骨肉情,甚至泯灭亲情,抛妻(夫)杀子,制造了一幕幕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人间悲剧。北京房山的“大法弟子”唐书玲的女儿有病,想到的不是送女儿去医院,而是伙同别的“同修”用棒打女儿,为女儿“驱魔”,最后竞将女儿活活打死,这是一个有亲情的常人会做的事吗?大连市金州区尹淑平,练法轮功后不管家事,不认亲人,多次离家出走,儿子的女友也因此与其分手,搞得家不像家;《法轮功曾让我成了一个无情无义的人》(2010年6月1日凯风网)文中的作者,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百亩乡荷叶村的邓仲秀就身有感触的说:“为了练功,成为真修弟子,我曾经放弃了亲情,和母亲断绝了母女关系,成了一个无情无义的人。”母亲中风紧急送医院,需要她到医院陪护,她不去,家庭责任不顾,家务不做,孩子不管,田里劳动不搞。行为反常,抛弃亲情,违反常理,这样的举动自己反而认为已经上了层次,不同于凡人了。许许多多的事例铁证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跳出常人”、“去亲情”、“上层次”,是破坏家庭和谐幸福,制造家庭悲剧的罪魁祸首。

  三、“圆满”说像是天堂世界,实是害人魔方

  说到“圆满”,李洪志所描绘那好处简直太多了:“圆满”了就不用担心地球“毁灭”,以及“最后的审判”。他在《转法轮》经文中说:“所以将来他修成的时候,想什么伸手即来,要会什么有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在他的世界中什么都有。”“那时候他神通大显,威力无比。”他在《法转佛法——在欧洲法会上的讲法》中说:“如果你真的圆满了,你是修成一个很大的神,或者是很大的佛,你有没有这样的能力?你太有了,别说你度你的亲人,你把地球攥在手里也就不费吹灰之力。”

  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不断灌输下,每个练功者心里都埋藏着迫切的圆满需求。练功者在李洪志的经文讲法暗示与强化下,不少大法弟子与他的迷信邪说产生认同感,随后出现不同程度的幻觉与错觉,有人自认为“开功开悟”“天目大开”,有人悟到“度人”就是要“杀人”,还有人领悟只有“除魔”才能“圆满”,法轮功痴迷者制造出害人害命害己的一幕幕人间惨剧。大法弟子高恩诚,练习法轮功后,自认为“功法已圆满”,于1998年11月6日,抱着儿子高雄从四楼跳下,当场身亡,时年42岁;河北东光县东光镇石树艳,1999年3月迷上法轮功后行为荒诞,1999年5月3日用菜刀砍自己的头造成重伤,其“功友”不将其送医院抢救,而用李洪志画像来镇“魔”,石终因失血过多死亡,时年49岁;2001年11月25日下午,北京西城区的傅怡彬和妻子从岳母家回到自己家的时候,“看到桌上摆着3个红彤彤的苹果,就证明有3个人已经‘圆满’了”,于是傅怡彬亲手杀害了深爱着他的父亲和妻子,将养育他成人的母亲用刀砍成重伤;徐晚舟的《法轮功害得我家破人亡》(凯风网2010年5月18日),作者是一个年仅24岁的年轻人,因当高级讲师的妈妈和高级工程师的爸爸痴迷法轮功,结果妈妈为追求“圆满”而跳楼自杀,爸爸因参与法轮功的非法活动被法律制裁,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就这样葬送在法轮功的魔掌之下,给年轻的孩子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和凄凉。

  为了掩盖“大法弟子”苦苦追求的子虚乌有的终极目标“圆满”,李洪志对于“圆满”的期限的说法改了又改。早在1996年的时候,李洪志就说,“我传法两年,给弟子们实修两年”,给人一种2000年就可“圆满”的期待;后来又说“十年正法”,那“圆满”的期限就该是2006年了;到了2006年,看看期限将至,李洪志突然又将“个人圆满”升级为“众生圆满”,将“救度众生”的任务纳入了“修炼”的内容,遂将“圆满”的期限变得“遥遥无期”了。

  全面观察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不难看出李洪志对法轮功弟子使了一个骗人的阴招,那就是他所说的“消业”论也好、“层次”论也好、“圆满”论也好,都是一些让你查无实证,虚幻缥缈的东西,一旦你成为了法轮弟子,入了他的道,学了他的经文,就只能一切都听他的,任他所摆布,不然就算是你入道的心再诚、再净、再真也始终有消不了的“业”、上不了的“层次”、达不到的“圆满”。

  说到这里,也许大家心中就已经有了底了,李洪志究竟是“神”还是“魔”、“法轮大法”是在度人还是在害人,骗子的手段再高明也总有会被戳穿的一天,奉劝那些仍在信奉法轮大法的人不要把人当成“神”,更不要把“魔”当成“神”,只有远离李洪志的魔掌才是正道。

 

【责任编辑: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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