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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害我成终身残疾

作者:童秀芬 · 2010-07-26 来源:凯风网

  我叫童秀芬,出生于1965年7月31日,高中文化,现居住在招远市齐山镇北寨子村。曾是一位在村里有着“贤妻良母”之称的好媳妇,家庭经济状况在我们夫妻的辛勤操劳下蒸蒸日上,夫妻恩爱,婆媳和谐,从小对儿子深爱有加,并立下将儿子教育成才的誓言。然而随着法轮功传到了我们村后,这一切都开始发生了变化。

  1996年,法轮功传到了我们村,看到很多村民都踊跃地参与了法轮功的修炼,我也顺着大流,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开始了以强身健体为目的的修炼,于是我们村很快就成立了一个人数众多的村级练功小组,上面还有层层组织进行管理。由于当时我们一时贪婪、愚昧、无知,被李洪志用“天国世界”的诱饵吊着走。“开天目”、“净化身体”、“圆满”、“白日飞升”……一步一步把我们推上了一条与自然规律相悖的绝路。

  为了“去情”,我与亲人的关系渐渐疏远,和丈夫之间无话可说,孩子的功课也不管了,认为学习好不好是命中注定的,不必刻意追求,所以对儿子的学习不再关心,而是将大部分时间放在学法、练功上,家务活尽量少做,甚至不做。别的事可以耽误,惟独学法、练功绝不能放松。

  1999年,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后。我当时岂止是想不通,简直是愤愤不平。我按李洪志“师父”的要求,一次次地到北京“护法”,在街上发传单、贴资料。我自认为是在干“最神圣的事”,是在“维护大法”。我不在家,孩子的衣服脏了没人洗。冬天,他的棉鞋湿了,自己放在炉子上烤,由于孩子小,根本没经验,把一双好端端的棉鞋给烤糊了,家里没钱买新的给他,我也不经常在家,他拿到奶奶家补上的。后来又烫糊了两双棉鞋垫,我都没能帮他补。早上他爸不愿做饭,只能草草地泡包方便面或泡个桃酥吃,时间长了,孩子不愿吃,只能饿着肚子上学。午饭,孩子一般从家里带,学校的饭菜太贵,孩子舍不得吃。孩子在长身体的时候吃不好,睡不好,瘦得像麻杆,谁见了都说他太可怜了,可我这个当母亲的,当时却没有表现出一点母爱,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了深深的伤害。

  期间,反邪教志愿者曾两次到我家劝我不要再练了。我根本听不进去,丈夫打了我,甚至拿起菜刀吓唬我,希望能打醒我,但我并没有改变,仍然经常外出“弘法”、“讲真相”。丈夫经常说我:“你看你还有个人样吗?你还有点人味吗?没有我干活、挣钱,你喝西北风去吧!”在丈夫的心目中,我已经死了。他阻止不了我练功,只能是无奈的放弃,他也曾多次提出离婚,可是孩子太小,他又怕伤害了孩子,只能把痛苦埋在心里,跟我凑合过着这种冷漠无情的家庭生活。

  后来我还把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不断地灌输给孩子,使他也受到了毒害。有一回,他天真地问我:妈妈,你修圆满走了,我怎么办呢?没有人管我了。当时,我无言以对,还痴迷地想:师父会做安排的。现在想来,我真是太愚蠢了,太自私了,太狠心了。

  2000年3月,在练功的时候出现精神恍惚,当时感觉自己该“圆满”了,并已经能飘起来了。于是,我就从二楼纵身一跳。可是,我的脊柱当场被摔断,当时疼痛之余,我也很迷茫:“是我修炼不到家、层次不够吗?还是?”

  我的身体残疾后,牵动了太多人的心,很多人来照顾我,劝我到医院治疗。但是,当时的我并不领情,仍执迷不悟的认为这是“大法”在考验我,一定要按“师父”的话去做,不能就医,那些点滴、药品都是肮脏的东西,一旦接受治疗,我的功业就前功尽弃。执迷不悟的我,坚持不治。结果后来脊柱弯曲,走路上身不直,不能干体力活。

  我为了上“天国”,冷酷抛下亲人不管,而我的亲人却没有和我一样,他们用爱心对待我,感化我。婆婆特意炖排骨汤给我喝,丈夫给我洗衣做饭。为了让我去医院治病,二哥从城里雇了辆车,怕说服不了我,特意叫来父亲劝我去医院检查,而我却执意不肯。最后实在没办法了,二哥和父亲含着泪水强行将我抬到了医院。县医院的医生对我做了CT检查后,说:“没法治了。”丈夫又筹钱让我去济南的大医院去治,弟弟领着我转了几家医院,医生都说:“太晚了,动手术治疗希望也不大。”

  事实面前,我终于明白了自己是上当受骗了,但我以身体终身残疾为代价。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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