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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华:无情的代价

作者:朱 华 · 2010-07-30 来源:凯风网

  我叫朱华,1961年4月22日出生,黑龙江省五常市安家镇铁路退休职工。

  1996年我开始练习法轮功。练功初期,我把它当成一项体育运动,就算兴趣不高,但是不用交钱,成本也不大,所以我每天坚持去练功点,还算认真。一段时间后,功友开始给我看《转法轮》“学法”并领着我参加法会后,我顿时像找到了人生的真谛,觉得“真、善、忍”是至高的真理,把去掉“名、利、情”当成是我修身养性的最好准则。它满足了我渴望万能和生命永恒的心理需求,完全相信李洪志就是宇宙的主宰,是我心中的主佛。于是我全心投入法轮功,风雨无阻。

  我虔诚的“学法”、“练功”,花去一个月的工资买回各种法轮功的“经文”和磁带。看到这样花钱,丈夫质疑我说不是不花钱吗?我搪塞他说是功友给的。

  李洪志说:“对于情的执着是师父最为痛心的。”练功一年后,为了去“情”断“欲”,我彻底和丈夫分房睡了,刚开始,丈夫还是款款深情的对我百般温存,但是我的反应是一次比一次坚决,给我们的夫妻感情蒙上了一层厚厚的阴影。生活上我不再关心他,为了“学法”、“精进”,我基本上不给他和儿子洗衣服做饭,丈夫和儿子成了楼下干洗店的常客,也成了小饭店的老主顾。他常常若有所思的问我如果在他和李洪志之间选择一个,我会选谁,我不假思索的告诉丈夫,我的选择是李洪志。就这样,以后的两年间,一心修炼的我一步步将曾经恩爱的丈夫推出了自己的怀抱。

  1999年5月,丈夫终于向我提出离婚的要求,我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他,还把解散家庭当成是去“情”过“关”最好的办法。事后,丈夫对我的母亲哭诉,他还是希望我们的三口之家圆圆满满,只是想用这种办法让我放弃法轮功,做个正常的女人,没想到生活14年的丈夫都不如一个没有见过面的李洪志。那时的我彻底伤了丈夫的心,从此丈夫也不再对我有所留恋,带着儿子离开了我。

  丈夫和儿子离开后,我不仅没有伤心,反而有些雀跃,当晚就把附近的功友召集到家中,组织大家学法、练功。从那以后,我的房子成了大家开法会的聚点。为了响应李洪志提出的“讲真相”、“证实法”的要求,我和功友们源源不断的搬回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等设备,在家中不间断的打印法轮功宣传资料。

  74岁的老母亲担心我一个人生活有困难,把每个月省吃俭用节约下来的退休金给我送来,母亲前脚走,我转身就给其他功友打电话,把钱交给他们去做宣传资料。痴迷于法轮功的我不再有亲情,根本不去关心寡居多年的母亲。有时候,老母亲实在想念我了,就拖着年迈的身体爬上7楼,可我怕印刷宣传品的事情败露,一次次的紧锁着房门,假装家里没人,将母亲拒之门外,心里不但不内疚,反而认为是在为大法做最神圣的事,母亲就是个常人,怎么能把时间和感情浪费在一个常人的身上呢!

  对于我极其自私的行为,弟弟非常不理解,质问我在儿子身上没有担起一个母亲的责任,在老母亲身上没有尽到一个女儿的义务,就不内疚么?可我想,李洪志曾经说过:“你身前身后所有的事情师父都得给你管,用得着你操什么心那?你操的过来么?”(《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讲法》)有“师父”这样的承诺,我担心什么呀,我哪会有什么内疚呀,反正有“师父”给我管着呢,最后我修成,全家都跟着我去天国享福了,现在遭点罪不算什么!

  2004年的秋天,母亲因心脏病突发去世,我也没从法轮功“福报家人”的欺骗中醒悟。直到2005年2月,在反邪教志愿者的帮助下,我彻底明白了李洪志是个骗子。

  然而,我为法轮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我将儿子变成了离异家庭的孩子,丈夫也已经组成了新的家庭,老母亲也已经带着对我的牵挂离开了人世。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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