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怕心”是李洪志反复对弟子们耳提面命的要求,每当弟子们踟蹰不前、“修炼”不精的时候,李洪志总会拿“怕心”来敲打弟子,让弟子们惶恐不已。如今,弟子们去“怕心”已过十年,可却依然是“怕心”泛滥、恐惧不减,为什么“怕心”如此难除呢?笔者试析之:
首先,大法弟子去不掉“怕心”,是因为他们自知行为不端,所以做贼心虚、“怕心”丛生
要回答弟子们为什么会有“怕心”,首先就要问问这“怕”从何来?“怕心”是什么?是个体在同外部环境的互动中产生的一种恐惧的心理感受,“怕心”同人的行为紧密相连。
衡量一种行为的好坏,无外乎要讲究“情”、“理”、“法”三个字。如果一个人做事合情、合理、合法,那么这个人自然是心底无私天地宽,哪来得什么“怕心”?反之则会恐惧丛生,“怕心”就会如影随形。大法弟子们的行为能称得上坦荡吗?那就拿这三把尺子来量一量:
大法弟子的行为合情吗?所谓合情,就是为人办事要念及人情、顾及人伦。可是在“师父”“去情说”的教唆下,大法弟子们上不能孝敬父母,下不能抚养子女,中不能照顾配偶,目“常人”为垃圾,视人间真情为粪土,漠视人情、丧失人伦,有哪一点合情可言?
大法弟子的行为合理吗?所谓合理,就是要符合人情事理,遵守社会成规。可是在“师父”“反理说”的迷惑下,大法弟子们颠倒黑白,不辨是非,在汶川地震中阻挠救援、在奥运盛世中阻挡圣火,在世界杯上丢人现眼,用“反理”代替正理,用歪理挑战社会,有哪一处合理可讲?
大法弟子的行为合法吗?所谓合法,就是要符合国家法度,遵守国家法纪。可是在“师父”《忍无可忍》的鼓动,大法弟子们在天安门前自焚、在大使馆前静坐、草菅人命“驱魔”、毁人名誉“正法”、干扰社会秩序、践踏国家尊严、影响社会和谐,有哪一丝合法可陈?
如此看来,在“师父”李洪志的教唆下,大法弟子们的行为真可谓无情、悖理、违法,无异于盗贼,如此行径怎能不做贼心虚?有这样三座大山压在心头,想不害怕都难!能没有“怕心”吗?
其次,大法弟子去不掉“怕心”,是因为“师父”暗藏私心,给弟子们不断制造“怕心”
其实弟子们的“怕心”在很大程度上是“师父”给的,这样说多少让人有些疑惑,去“怕心”不是“师父”李洪志给弟子提出来的要求吗?这不是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吗?的确!在去“怕心”这个问题上,李洪志就是采用了一种双重标准:
当弟子们响应“师父”的号召从事那些蝇营狗苟的无耻勾当时,李洪志就会坚定的要求弟子们要去“怕心”。因为如果弟子们有“怕心”就会顾及自己、畏畏缩缩、瞻前顾后。而如果弟子们去了“怕心”,那就如同吃了迷药,在“助师正法”的鼓噪下,为“师父”的利益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可当弟子们的行为稍有不轨的时候,“师父”又会在背地里不遗余力的为弟子们制造“怕心”。“警醒”、“重锤”、“棒喝”已经是家常便饭,最恐惧的事情则是“师父”会拿“下地狱”来恐吓弟子:“当我真的放弃你的时候,就是你下地狱的时候!我一点都不吓唬你。”(《大纽约地区法会讲法》)谁说“师父”要给弟子们去“怕心”?加强自己地位的时候,“师父”需要弟子们有“怕心”;压制弟子思想的时候,“师父”更需要弟子们有“怕心”。
李洪志给弟子们制造了一个难题:他一方面让弟子们去除“怕心”,另一方面又为弟子们制造“怕心”,如此去“怕心”怎么能去得尽呢?“师父”绝不是真的要把弟子们锻炼成无惧无畏的勇士,无论是去“怕心”,还是增“怕心”,目的只有一个——满足他的私心。
最后,大法弟子去不掉“怕心”,是因为集体修炼逐渐成为昨日黄花,心理暗示失去了外部依托
所谓去“怕心”绝不是什么“修炼”的过程,而是一种心理暗示。有一个心理学的名词叫做“群体性非理性”,意思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由于畏惧于社会规范和道德,就能够有效的约束自己的行为。而当个体融入群体时,就很可能失去对社会规范的畏惧,做出有悖社会道德的事情来。
这种现象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因为群体能给个体提供一种安全感,帮助个体消除恐惧。这也正是李洪志反复要求弟子们要加强“配合”、进行“集体修炼”的重要原因。因为“集体修炼”能够提供一种虚假的安全感,让弟子们错误的认为自己在集体的保护下能去除“怕心”。
李洪志大肆要求弟子们去“怕心”主要是在1999年之后。1999年之前,法轮功组织的“集体修炼”颇为盛行,大法弟子的“怕心”在群体中得到了一种心理暗示,认定自己必然能够去掉“怕心”。1999年以后,法轮功组织被依法取缔,“集体练功”被禁止,虚假的安全环境发生了变化,弟子们忽然发现自己的“勇敢”不过是一场虚幻,“怕心”依旧如影随形。
如此看来,保证足够的“集体修炼”是弟子们能去除“怕心”最重要的外部依托。可是所谓的“集体修炼”同法轮功的整体发展形势一样,也是“罐养王八,越养越抽抽”,虽然李洪志三番五次的强调要加强“集体修炼”,但“集体修炼”还是不可避免的成了昨日黄花,弟子们想去尽“怕心”也成了痴人说梦。
人不能没有“怕心”,因为害怕战争的残酷,所以珍爱和平;因为害怕自然的惩罚,所以遵守自然规律;因为害怕人间法律的制裁,所以安分守法。“怕心”不等于懦弱,畏惧不等于无能,一个人格健全的人应该懂得何时应该有所畏惧,何时应该坚定勇敢。
去“怕心”不过是一个有悖人性的闹剧,或许只有“神”才能没有“怕心”,除非李洪志能赶紧把弟子们度化成“神”,否则,弟子们的“怕心”恐怕是永远也去不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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