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2010年3月27日,法轮功的明慧网发布了一篇“世界法轮大法日征稿通知”,声称:“明慧编辑部郑重向全世界大法弟子征集见证作品。”在多次催稿声中,“见证作品”终于挂出来了:什么《修大法严重肾病自然康复》、《一朝得大法顽疾百病消》、《学功一个多小时,恶疾不翼而飞》、《铁管子砸到头上没事的人》等,制造各种“功能”、“福报”、“神迹”等,一时间各种谎言满天飞。
可是,更多的走出法轮骗局的原法轮弟子站出来,以自己惨痛的经历戳穿了李洪志的各种谎言,例如,血泪哭诉文章《温玉平:李洪志才是我们杀人的幕后真凶》、《王明光:李大师,你为啥心无善念?》、《张英艳:我认识的天安门自焚参与者陈果》、《王进东:对“1·23”自焚事件有关问题的解答》等等,句句拷问李洪志的灵魂和良知。他们真实的有良知的声音令李洪志恐慌,他们是李洪志罪恶的特别见证。
看,又一个法轮弟子赵桂凤站了出来,她的文章《赵桂凤:我策划了刘仁芳抛尸灭迹案》披露了李洪志及其法轮功的诸多黑幕,直指邪教法轮功的死穴。虽然法轮功在恐慌之余,宣布开除赵桂凤的“轮籍”,但它改变不了法轮功组织对法轮弟子刘仁芳抛尸灭迹的罪恶见证。
那么,抛尸灭迹案见证了什么呢?
一、“福报神迹”的虚假
想想也真是可怜:四川省郫县汤原乡报春村法轮功人员刘仁芳(女,1948年出生),2000年底在北京“护法”时,因病死在了租住在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的一间民房里,为了隐瞒事实,在李洪志的暗示和法轮功总部的授意下,她被其他法轮功人员抛尸灭迹。这位朴实而精进的弟子,想法原也很单纯,就是“一路上咳嗽得厉害,可她不吃药,还不顾家人的阻拦到了北京。后来病情加重,又指望着‘师父’能帮她‘消业’”,她怎么该受到李洪志如此冷遇?又怎么该死无葬身之地呢?
先不谈李洪志“祛病消业”的许诺,单单是“福报”“神迹”就可以改变受害者刘仁芳的命运。据明慧网刊文介绍,仅诚诵“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就会出现多年的乳腺肌瘤、颌下包块消失的现象,佩带“护身符”,就能逢凶化吉,消灾避祸。有时连动物、植物也沾光,带上了神迹。还有李洪志“8岁得上乘大法,具大神通,有搬运、定物、思维控制、隐身等功能……功力达极高层次,了悟宇宙真理,洞察人生,预知人类过去、未来。”的功能,解决一个刘仁芳简直易如反掌。
这一切的福报、神迹等,都被刘仁芳抛尸灭迹案击碎了。因为法轮弟子刘仁芳不是一般的法轮弟子,“身上还有法轮大法的徽章和条幅”,是最应该得福报的。可是这些徽章和条幅被其他法轮弟子处理掉了,她还被当成了破坏大法的“魔”而罪加一等,弟子赵桂凤称:“尸体已经发出了臭味。我们顾不了这些,就是想赶紧把这个破坏大法的‘魔’的尸体弄走。我们将尸体身上携带的一枚法轮功徽章和一条写有‘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取下,将事先买好的塑料布平铺在地上,连同被子一起包起来,又用胶带在尸体上身和腿上缠了几圈,然后横放在汽车的后备箱里。”最终落了个远远不如“常人”的结果。
二、培养并组织“精进”人员去北京闹事
一直以来,围绕“天安门自焚案”前后法轮功进京的闹事事实,法轮功组织从来是否定的,宣称弟子的行为是自发的、个人行为,并称法轮组织是松散的,是“大道无形”,李洪志说:“我们真正的走了一条‘大道无形’的路,这才真正的配我们这个大法。所以从当年我传法一直到今天都是这样过来的。我们唯一能够看到的就是大家在看书,大家凑在一起练功。但也是完全自愿的、松散的,你来你就来,不想来就随其自便。”(《新加坡法会讲法》)作为抛尸案的组织者和策划者,“精进”骨干赵桂凤的现身说法是法轮功黑幕的最好见证。
法轮功积极发现并培养骨干分子。赵桂凤本是一名医生,“怀着做好人、修炼‘真善忍’的愿望,我走进了法轮功,并成为长春市一汽二区岱山公园练功点的辅导员。”可是她的热情很快变成了法轮功斗争的工具,在法轮功长春辅导总站的表扬和激励下,她“带领练功点上的部分法轮功人员先后参加了1998年12月4日围攻吉林电视台和1999年7月21日、22日围攻省委、省政府活动。”她还多次进京“护法”,她说:“在一次次的进京串联中,我认识了不少法轮功骨干,包括一些省市辅导站的站长、副站长”,她被举荐给法轮功总部的童欣(叶浩之女)。
法轮功利用赵桂凤想“圆满”的热情组织在北京闹事,并由在美国的法轮功总部遥控指挥。赵桂凤直接受到了“师父”李洪志的表扬,私欲更加膨胀,多次煽动闹事,赵桂凤说:“2000年12月,法轮功总部通过明慧网发出指示,要我们法轮功人员在新纪元的元旦那天——甲子日子时到天安门广场去证实法。”接着,又约定春节期间到天安门“正法”,赵桂凤在文中称“白野交给我一张纸条,说是童欣传达的总部要求,大意是:明慧网是法轮大法的窗口,她是负责国内正法行动的第一人,国内的骨干人员要有备份。我一看便明白她是让我发展二、三梯队骨干,并将具体的联络方式告诉她,以便我们这些人被抓后,她还能指挥境内的行动。”可见北京闹事事件是由法轮功总部通过明慧网发出指示或电话语音直接遥控,是赤裸裸的政治破坏事件。
三、李洪志及其弟子人性泯灭
法轮弟子刘仁芳响应李洪志的“护法”号召,千里迢迢带病到北京参与闹事,可以说是法轮激进人员。结果客死在出租屋内,当赵桂凤知道时已经死亡40多日。可是,当赵桂凤指示怎么处理时,反馈回来的指示竟然是:“‘师父’3天前就知道这件事了,‘师父’说他无能为力,具体怎么做,要你们自己看着办”,可见李洪志对于法轮弟子刘仁芳的死,是持反感、厌恶的感情,“无能为力”,是真的无能更是没有良心。李洪志的无耻和良心泯灭由此可见一斑。
按照李洪志的“去情说”要求,修炼法轮功就要去除常人之情,“就像住客栈一样,小住一宿,明天散伙,谁能代替谁呢?”“修炼者就要慢慢放下这个情。”“不去掉情、欲,不放下人心是修不好的。”李洪志良心泯灭,他不仅不闻不问,竟然指示说:“每当我们发生这种棘手的事情都是个人行为。”害怕法轮弟子刘仁芳的死影响“宇宙主佛”的名望,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难怪李洪志及其法轮组织动辄否定、开除出事弟子的轮籍,原来都是良心泯灭、灵魂缺失者的法轮高层的决策。法轮弟子刘仁芳的死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法轮功歪理邪说的可怕。
有其师必有其徒。这群法盲为了去“魔”,竟然忘记了人间还有法律、良知。赵桂凤称“尸体已经发出了臭味。我们顾不了这些,就是想赶紧把这个破坏大法的‘魔’的尸体弄走。我们将尸体身上携带的一枚法轮功徽章和一条写有‘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取下,将事先买好的塑料布平铺在地上,连同被子一起包起来,又用胶带在尸体上身和腿上缠了几圈,然后横放在汽车的后备箱里。”参与此事的法轮人员个个都是良心泯灭者,据赵桂凤介绍,负责踩点的人建议说“找一条河扔了算了。”开车的马姓法轮功人员建议说“河的左岸边有一个灌溉的闸门,气味比较臭,就扔到这里吧!”最终任由尸体在污水中流走。最后被抓获后还是不愿回答所犯罪行,令人发指。
四、“法身”是李洪志编造的借口
在《转法轮》里,李洪志曾经信誓旦旦地向弟子发誓,他的“法身”无处不在,会随时随地保护弟子。“我有无数的法身,具备我非常大的神通法力,可以展现很大的神通,很大的法力……而且你有我的法身保护,不会出现任何危险。”“我的法身已经多的无法计算了,别说这些学员,再多我也管的了”;“你的病由我来直接给你祛的,在炼功点上由我的法身给祛,看书自学也由我的法身给祛”。
可是抛尸灭迹案至少说明四点:一是李洪志没有“法身”。首先刘仁芳的死不是李洪志“法身”首先查到并保护的,其次当赵桂凤请示李洪志时,竟然是“‘师父’三天前就知道这件事了,‘师父’说他无能为力,具体怎么做,要你们自己看着办”,按说此时正是李洪志“护法”高潮期,李洪志如果此时用“法身”示范肯定对神话本人有益,但是李洪志“无能为力”,可见根本他根本就没有什么“法身”。二是弟子刘仁芳没有“法身”保护。刘仁芳带病进京,正需要李洪志的“法身”给祛病;刘仁芳病危并死在出租屋内,“有我的法身保护,不会出现任何危险”的承诺不攻自破。三是骨干弟子破坏法律被抓说明“法身”不在。赵桂凤等法轮弟子参与抛尸灭迹,破坏法律全部被公安机关抓获,赵桂凤哀叹:“李洪志无处不在的‘法身’没有在我这个即将‘圆满’的精进分子身上显灵,我还是被公安机关在甘肃省兰州市一个聚集点里逮了个正着。”四是法轮功美国总部的策划闹事失败说明“法身”不在。赵桂凤披露:2000年12月,法轮功总部通过明慧网发出指示,要我们法轮功人员在新纪元的元旦那天——甲子日子时到天安门广场去证实法。明慧网所说的这个子时,指的是2000年12月31日的夜里11点到2001年1月1日的凌晨1点之间。作为一名即将“圆满”的法轮功“精进”分子,我怎肯错过这个“万古机缘”?于是我又一次来到了北京。但是,由于天安门广场夜里封闭,我们的“白日飞升”梦没能实现。”李洪志如果有“法身”,怎么查不出天安门广场夜间封闭的事情?可见完全是一场欺骗。
李洪志这个浑身贴满谎言标签的邪教教主,弟子每一次的指认都是他罪恶的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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