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文学家司马相如曾写过一篇《子虚赋》。讲的是,楚王派子虚去访问齐王。齐王率全国游猎能手陪同子虚外出打猎。子虚竭力向陪同的乌有先生夸说楚国云梦地方的广大和楚王狩猎时的盛况,故意贬低齐王。乌有先生立即替齐王辩驳,向子虚发难。其实,子虚、乌有都是司马相如虚构的人物。后来,“子虚乌有”演变成了一条成语,指假设的、不真实的或是不存在的事情。
司马迁在《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相如以子虚,虚言也,为楚称。乌有先生者,乌有此事也,为齐难……其卒章归之于节俭,因以风谏”。点出了司马相如的良苦用心,倡“节俭”之风。
后人将司马相如的做法,总结为“子虚乌有”术:为规避风险,借托并不存在的人,讲出肯定不可能说过的话,来达到特定的目的。当然,文学作品的虚构是允许的。
但是,在以真实性为生命的新闻报道领域,“子虚乌有”术是应该绝对禁止的。否则,就会造成谎言泛滥成灾。
很不幸,笔者在大纪元网看到了记者辛菲撰写的长篇“新闻综述”报道《神韵送福口耳相传神州传遍千家万户》(下称“辛文”,大纪元7月23日发),文章洋洋洒洒过万字,竟然广泛采用了“子虚乌有”术!
从专业的角度来看,“辛文”乏善可陈,主要采用了记者列“观点”加当事人“实话实说”佐证的办法。
当然,明眼人都可以看出,夸神韵是“至善至美”的中国正统文化,看神韵得到福报、顽症消失,神州处处盼神韵分论点,以及“神韵光盘在大陆极受观迎,已经传遍千家万户”的主题,都是法轮功神韵网站上宣传的老一套,没有什么新意。
为了说明或佐证这些观点,“辛文”有76处列举了“大陆人士”的原话,有时一处还不止一个人,因此,文章涉及的大陆“当事人”越过100人,当事人的“原话”占了文章篇幅的85%以上,如此密集的累积,恐怕在新闻传播领域是从来没有过的。
而“辛文”的吊诡之处在于,尽管列举出了100多人,数量够多;讲的“原话”也够长。但这100多个当事人却没有一个人找得到。
笔者仔细分析了“辛文”涉及的当事人,发现四种极为搞笑的“表述”方式。
一是有名字的没有地址。如“中学教师李红”、“湖北义义、熊福、赵有缘”、“金花、玉霞、英紫等10人说”、“李庆林等说”、“李缘”、“大陆机关退休干部杜康乐夫妇”、“ 大陆离休教授朱洪”、“小英”。
二是有地址的没有名字。如“山东济南张女士的先生”、“ 湖南长沙的一位民众”、“哈尔滨医科大学的王先生”、“四川省成都市九里堤一位50多岁的老太太”、“河北省平山县一位70多岁的退休校长”、“大连市政府机关一位处级干部”、“ 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边境县城一位86岁的退休老干部” “重庆市铜梁一位45岁的村民”、“山西省大同的一位私企老总”等。
三是有地址有名字的皆为化名。“兰州个体户闫心明(化名)”、“四川成都会计师刘真(化名)”、“ 广东某报社工作人员黎明(化名)”、“陕西宝鸡地区一位40多岁的妇女赵平(化名)”、“河北唐山滦县男出租车司机郝梦然(化名)”、“辽宁凌海市大刚(化名)”、“河南省某企业干部刘贺(化名)”等。不过,即使是署化名,“辛文”用得也不多。
四是只有泛指或代称的“人”。这在“辛文”中“人数”最多,占了一半以上。如“一位大陆民众对朋友”、“一位大陆民众说”、“一对从事音乐教学的夫妻”、“湖南长沙的一位民众”、“一位大陆民众观看神韵晚会光盘后说”、“一位公司职员对神韵感佩之至”、“大连地区一位公务员”、“一位81岁的江西民众”。
而以上四种“署名”方法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让你丈二的金刚摸不着头脑,无法从报道中的“身份信息”找到任何人,哪怕是其中的一个也好!根据新闻传播学的规律,没有当事人的准确信息,公众就无从核实,并对“情况”做出独立判断,就可以判定“报道”为假,“话语”为谎。这很好理解:人都找不到,伪称他讲了什么,无从对证!
还有一点,法轮功喜欢诡辩:不署地址、真名和只署化名是为了防止当事人在大陆遭到迫害。而事实上,以大陆现有的自由、开放程度,比较健全的法律体系,西方国家的长期关注,个人因言获罪、因言受到打击已是微乎其微的小概率事件。不信,随便看看中国的门户网站、主要论坛及南方周末等报纸的话语开放程度,就可知道:法轮功的“看法”,不过是造谣常用的托词和遮羞布。
这便很清楚了:法轮功以四种可笑的方式,虚构了并不存在的“大陆民众”,并借“大陆民众”之口表达了他们自己想表达的意思,这与司马相如的“子虚乌有术”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司马相如以文学的手法虚构了二个人物,而法轮功则因“政治”需要虚构和假托了100多个人物。
谁都知道,新闻报道第一要义是客观真实。作为严肃负责的新闻作品,首先要讲“人物”的真实,经得起实证考验。人物都是“子虚先生”、“乌有先生”,这些先生的“原话”当然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为了增加“可信”度和说服力,“辛文”大有深意将发表“意见”的100多个当事人作了最广泛的“精心”分布,涉及到湖北、湖南、辽宁、河南、河北、北京、四川、山东、山西、安徽、黑龙江、江西、重庆、内蒙古、广东、甘肃、陕西等十七个省市自治区。而职业则包括职业涉及党政机关,工人、农民、教师、个体户、司机、公司职员、大中小学生,离退休干部。年龄段则有老中青,甚至还有小朋友等等。
这更清楚:只要有人相信法轮功的子虚乌有术,接着就有可能钻入“三人成虎”的套、布下的无物之阵了,有那么多省、工农兵学商各式人等都那样说了,那么,“辛文”所说的应该是真的吧?
当然,谎言再怎么掩饰,也会有露马脚的时候。“辛文”也如此,略举二例。
马脚之一,工会主席可以召集书记、经理开会。
“辛文”称,“山西大同某单位工会主席获得09年神韵晚会光盘后,迫不及待地召集了书记、经理、工会委员等五人到会议室打开电视观看,慢慢的被晚会的歌词内涵和神韵般的舞姿牢牢吸引住。”
这是一种无知!在大陆,按照组织程序,任何一个单位的工会主席是不敢也不可能牵头召集书记、经理开会的;更不可能聚众在单位观看违法宣传品。
马脚之二,“老村民”说出时髦话。
“辛文”称,“湖北省武穴市某村一位老村民说:‘真是大开眼界,从演出内容、技艺、布景到音乐伴奏,简直让人到了仙境一般,有种使人心旷神怡的感觉’”。而我们知道,中国大陆的老一代农民基本上没有受什么正规教育,是不可能说出专业性很强,而且文绉绉的话的。
今天上班的班车上,笔者随机问了10个同事:知不知道法轮功的神韵演出之事?九人明确表示没有听说;只有一人讲在邮筒里见到过一张花里胡哨的光盘,没看,交到社区!
于是,我明白了,“辛文”谎称神韵“口耳相传”、“千家万户”之事,不过是对子虚乌有的最好诠释。
对于这类“报道”,最好的办法就是视之无物。
【责任编辑:辛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