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年教师节到了,我曾经的学生们又从全国各地给我发来祝福的贺卡、短信和电子邮件,每每这时都有一种异样的温馨在心田涌动。然而,回顾起自己那漫漫十年沉溺于法轮功的曲折人生经历,又倍感愧对我那些可爱的学生们,愧对我那些可亲的同行们,愧对老师这个被称作“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
当年,我们之所以称李洪志为师,是因为他对我们说过“你真是大法弟子,你直呼我名字不行。常人叫我名字没有关系,他怎么叫都行。大法弟子要叫师父呀、叫老师呀,随便,你想怎么叫你们就怎么叫。”(《在2004年美国西部法会上的讲法》)因为我是一名县中学教师,所以习惯称他为“李老师”。
今天的我早已不愿提及那梦魇缠绕的十年,因为那是我心底永远的痛;我也无意再扒开那已经愈合的伤口,展示斑斑血泪。只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听说李洪志在国外还办有多所学校,作为他曾经的“学生”,我真坐不住了,我也不愿再保持沉默了。此刻,我只想选择用我平和、理性的笔触来赞美老师这一职业的神圣与崇高,赞美师德人品的无私与利他;我也想以我十年的认知来揭开一个自诩为师的人,披着所谓的“师父”、“老师”、“大师”的外衣,如何误人子弟的。
一、古语云:三人行必有我师也
大凡为人师者,都教导学生要博采众长、博览群书、法古今完人,因为“圣人无常师”。可李洪志却告诉众弟子:“我要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我李洪志不承认你是大法弟子、不承认你是我的学员,你想想还有你吗?”、“不管你是谁,今天我不度你,你就是地狱的鬼”(2004年10月11日《也棒喝》)。
二、落花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爱护学生是师者的基本品格,一个老师鞠躬尽瘁、殚精竭虑,教育学生走上社会、服务大众、造福人类。然而,李洪志却威逼和引诱弟子对抗社会、对抗政府、对抗法律,“只在家里学法,不走出去做证实法的工作,那就离邪悟不远了,你不但不提高,只能往下降。”(《2004年纽约国际法会讲法》)指挥弟子们要“放下生死”、“抛弃肉体”、“宁死不屈”,“你真正能放下生死的时候,你什么都能做到。”(《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那些同我一样原本抱着祛病强身、友善处世、进入天国梦幻的同修们听信谎言,放下生死、抛弃家庭、抛弃事业,甚至不惜生命走出去,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触犯国家法律,最终都为此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三、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老师的权威来自于自身学识、修养,但凡德高望重者,不语自带三分威。反观李洪志,不是夸夸其谈地说一通大话空话,就是常常信口开河发表一些危言耸听,什么拍直了罗锅、避开了车祸……尤其是全世界都看到了“神舟七号”翱游太空,宇航员出舱“太空漫步”,唯独我们“李大师”看出那是在“水中”。对此,我百思不得其解,后来终于想明白了,当初他说过一句话,说他是用“脚后跟想的”,“确确实实是脚后跟发出的思维”。
四、饮其流者怀其源,学其成时念吾师
不管我教过的学生,还是自己曾经作为学生,为人学子,当怀有“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感恩情结。反观李洪志,无论是记载其真实信息的个人档案,还是自己提供的“神历”(四岁出道,得过“全觉”、“八极真人”、“真道子”等真佛真人的真传)。足见他也不是无师自通的,也曾做过弟子、学生,但从来没有听他感谢过哪位恩师的栽培。非但如此,反倒自称佛道双修的李洪志在《转法轮》中称释迦牟尼、老子等先知先觉们都处在如来层上,如来层的神很低,只能传出佛法其中很小的一部分,只有他本人能将宇宙中最根本的佛法完整地传出来。此外,“人类社会的名人、学者、各类专家,人觉得很伟大,其实都渺小……”(《何为智》)。
五、新干高于旧干枝,全凭老干为扶持
自古“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此乃人类生生不息、繁荣发展之希望所在。牛顿也曾说过“如果说我看得比别人远的话,那是因为我在巨人肩膀上的缘故。”
可是李洪志一再强调“修在自己,功在师父”,因为“真正这件事情,是师父给做的,你根本做不了。你一个常人的身体,就能够演化成这种高能量物质构成的那种高级生命体?根本不可能,谈起来都是物态的笑话”“我教不了你,谁也教不了你。”看来“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的古训,在李洪志这儿是行不通的,自己怎么努力都是徒劳无功,想“青出于蓝胜于蓝”更是痴人作梦了。
六、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为人师者,当带头弘扬见义勇为、助人为乐、舍己救人的奉献精神。每每想起四川汶川地震中挺起脊梁保护了课桌下面学生的那位老师,我都会泪水涟涟。我的校园也张贴着这样一句名言:“爱你的每一个学生,因为爱的天平上,每个人都是平等的。”
可我们的李洪志“老师”又是怎么做的呢?那些在危难之时渴望得到他“法身”保护的弟子,最终望眼欲穿。就连追随他身边多年的“精进”骨干弟子身患绝症、病入膏肓时刻,众弟子苦苦哀求师父出手相救、妙手回春,但最终李洪志还是该出手时不出手——见死不救。他曾告诫弟子们看见“常人社会”中的不平事也不能管,因为那是“常人”在“还业债”,改动了,“就等于在做坏事”(《转法轮》)。由此,不难想象,他为什么要竭力鼓动弟子阻挠海外华人向国内地震灾区、洪涝灾区人民的奉献爱心。当年,常德市第三任大法辅导站站长就因给抗洪救灾捐了1000元而被告李洪志撤销了站长职务。非但如此,李洪志还有自己的一套“杀生无罪”理论:“你们有一部分伤害的生命将在你们圆满的世界里成为你世界的众生,就把这件事情变成了好事了。如果被伤害的生命它知道:噢,我将去佛的世界,它会挺着脖子让你杀它,它会高高兴兴让你看杀它。”(《瑞士讲法》)
就在李洪志“杀生是好事,死者感谢你”的谬论蛊惑下,承德的李亭杀死了父母,嘉禾的王学忠17刀砍死父亲,关淑云残忍掐死亲生女儿,开封的7人集体自焚,陈福兆毒死17人……对于杀人的理由他们惊人的一致:对于生命的理解不同,常人看到的杀肉身是杀人,师父(李洪志)说大法弟子是在除魔、度人。
可悲呀,在李洪志那里,见死不救和杀人越货都有了美丽的借口,真不知道谁还敢把自己的儿女交给这样的老师、这样的学校去教育?
子曰: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善良的人们啊,请擦亮你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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