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集资问题,尽管“师父”多次在“讲法”中表态,但内容却是前后矛盾。“师父”含糊不清,弟子们自是悟得颠三倒四:集资吧,生怕背上“乱法”的罪名;不集吧,又担心“不尊师不敬法”。为此,弟子们深感无所适从,陷入两难,以至于集资成为困扰大法弟子多年的噩梦。
李洪志禁止弟子的一切集资行为:“那我对集资是完全杜绝的,不准向学员去征收资金,也不允许象其它宗教那样去向社会去征集资金,这些事情咱们都不做的。”(《洛杉矶市讲法》)
李洪志严令禁止在弟子中集资:“原则是不能在学员中征集资金,这话我早就说过。”“我告诉大家,也不能随意的去向一般学员征集资金,这一点已经定死了。”(《在大纽约地区法会的讲法和解法》)
李洪志又暗示境外弟子为大纪元集资。弟子问,“我们本地的媒体大纪元时报出现较大资金困难,这种情况下可否在参与媒体的弟子中以集资的方式解决资金问题?”李洪志说,“这不是征集,这是自己发自内心的,这是威德……大家尽量不这样做。实在有困难的,那就还是跟个别有能力的学员说一说吧。(《洛杉矶市法会讲法》)
李洪志还教唆境外弟子如何为“神韵”演出集资。李讲:“其实办神韵哪,没那么难。”“其实就是找个旅馆,把神韵安置下来,住下。每天给他们准备点饭,买盒饭也可以,或者是吃快餐。”“签合同时要讲清费用,票提一部份出来,自己负责卖一部份票,剧场票房负责一部份,卖出多少张,剩下的票还给票房。然后最后结算。”“或者还有只租场地总价是多少钱就完了。”(《明慧网十周年法会上讲法》)安排“神韵”演员食宿、租借场地、预提部分门票,都需要花钱,对此早已牢骚满腹的弟子们道出了集资真相:“二零零七年神韵晚会过后,票务公司应该在一周内将收入退还给我们。许多同修都很焦急的等待拿到他们事先为运作晚会垫的钱。”(《中西方学员之间的配合》)
到底“集”还是“不集”,究竟怎样“集”才算合“法”? 在“二零一零年纽约法会讲法”中,有位弟子抛出了这样的质疑:“关于集资的法理,请师尊再明示一下。比如有的海外项目需要做,那么有的学员出钱,有的出力,这算不算集资?”
李洪志说:“其实集资这件事情,我主要是针对中国大陆的情况讲的。在国外很少见,在台湾有个别人在钻大法弟子的空子。但是在中国大陆这样的坏人很多,所以我主要是针对中国大陆情况讲的。那么在其它地区就比较少见。有一些大法弟子是合伙摊点钱搞一个什么项目,这个不算集资,没有向别人伸手去要钱,这都不算的。当然有一些做生意的和经济情况非常好的大法弟子拿一些钱来支持大法项目,那也与集资是两回事。这都是主动发自内心做的,又不影响什么,他又经济上比较好,这不算。”
李洪志的态度,一言概括之:允许国外弟子集资,禁止大陆弟子集资。采取内外有别的两种态度,真的是因为“在中国大陆这样的坏人很多”吗?非也。那么,李洪志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其一,这是李洪志在“法轮世界”的家族势力所决定的。李洪志是“神韵”的总负责人,他曾对弟子说:“师父现在亲自管神韵的事”;李洪志的弟弟李东辉系“神韵”演出的主办组织----佛学会的负责人之一;李洪志的大妹李君是新唐人电视台记者、节目主持人(用名宇欣);李洪志的二妹李平是法轮功媒体鼓吹的“神韵”“女高音歌唱家”----白雪;李洪志的女儿李美歌是“神韵”演员;大纪元集团副总裁李继光是李洪志的大妹夫;大纪元时报全球技术总监李渊正与李美歌热恋,即将升级为“主佛”女婿。可以说,李家人把持、参与着法轮功在境外的主要经营项目,所有的钱财进项尽在李家人的掌握、监控之中。俗话说:肥水不流外人田,李洪志对境外弟子集资大开方便之门。
其二,大陆弟子是李洪志的禁肴,他能享用,别人却休想分一杯羹。李洪志本是“法轮世界”集资敛财的鼻祖,在国内时,他就没少搜括弟子们的钱财。如今,远在异国的“师父”鞭长莫及,只能望洋兴叹。得知大陆的集资者竟打着“师父”的旗号继续骗取大陆弟子的钱财,李洪志当然不干了。
翻阅明慧网,笔者发现,明慧网曝光集资骗财的“乱法”行为全都发生在大陆,集资者多为大陆骨干弟子,纳钱的清一色是大陆弟子。自2003年4月8日以来,明慧网编辑部相继发布了11道集资禁令尚且屡禁不止。如果,“师父”早些给出如此明确的指令,断不会有那么多的大陆弟子上当受骗,蒙受偌大的经济损失。显然,李洪志本不想明言。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令李洪志拖泥带水,时至今日才肯亮出集资问题的底牌呢?
其一,表态等于自我曝光,李洪志害怕弟子们觉察到上当受骗离他而去。
如此表态令李洪志的“法身”牛皮不攻自破。李洪志历来以“宇宙中最大的神”自居,集诸多神奇功能于一身,“法身”就是其中之一。他在《转法轮》中曾吹嘘说:“我的法身多得不能用数字来计算,数不过来。多少人我都能管,全人类我都能管。”“每个学员身后都有我的法身,还不只一个。”“我的法身什么他都能够做。”然而,大陆弟子中的一些集资者屡屡行骗得手,“法身”却迟迟不出手“正法”,实在是对“主佛”“神通”的莫大嘲弄。此次,李洪志单单禁止国内弟子集资,无异于承认自己对国内的行骗之举束手无策,自认“法身”纯属子虚乌有。
此外,李洪志羞于暴露自己的“人心”。李洪志反复要求弟子“去人心”,事实上,“师父”的“人心”却很重。国内外弟子一种身份,两种境遇,此为“偏心”;只允许李家人介入的境外项目集资,此为“私心”;只许自己敛财,却不许弟子分一杯羹,此为“利欲熏心”;不允大陆弟子行骗敛财,此为“嫉妒心”;迟迟不肯就集资问题明确表态,此为“怕心”。“主佛”尚且大动凡心,如何又要求弟子呢?
事实摆在这里,李洪志无从抵赖。相信终会有尚未被完全忽悠晕的弟子因此而觉悟过来,离之而去。
其二,集资致使有些大陆资料点陷入瘫痪,丧失了滋事破坏能力。大陆弟子所谓的“讲真相”、“救人”,无非是从资料点打印传单,刻录光盘,而后出去散发。但长此以往,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事实上,有些境内的资料点的本就难以为继。“资料点的运作曾经有一段时间真的是很困难,有时做起事来也很为难。” “我记得最困难的时候,点上只有5元钱”(《就错误的集资行为与大陆同修切磋》)有些资料点的弟子迫于资金压力,不得已变卖家当勉强维持。“为了资料点做资料,为了讲真相,出门坐车的费用,您卖掉在生活艰难的情况下都不甘心卖出去的一个个金戒指。”(《我与姑妈话投稿》)因而,面对集资者贪婪的敛财之举,境内弟子自是不堪重负,对资料点而言,无异于灭顶之灾。“一些学员少则几千多则上万的出钱,已经集资至少数万元。当地的一些小的、家庭资料点的资金已严重短缺,耗材供应不上,真相资料严重短缺。集资款被集资人带走,目前无法证实其去向。”“过去资料点的资金一直是源源不断,但是现在资金严重短缺,甚至买耗材的资金都没有,要借钱才行。”(《抵制以“三大媒体”为名在学员中集资的乱法行为》)一旦境内弟子偃旗息鼓,李洪志便失去了一大块本钱。事态很严重,“师父”很着急,李洪志不得以吐露真言,赶忙划清集资的界限,境内外区别对待。
李洪志对集资问题的两面派手法充分表明,李洪志其人就是一个反复无常、唯利是图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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