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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维明:庆幸自己走出了邪教

作者:刘维明 · 2010-10-09 来源:凯风网

  我叫刘维明,是滕州市的一个农民。我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贤慧能吃苦,儿子健康活泼,在村子里虽不算很富裕,但一家人过得甜蜜蜜的,可自从我习练上法轮功后,这一切都变了。

  由于长年劳作,我有点轻微的胃炎,很少出去打工。1996年,我和妻子一起开了小饭店,仅1997一年 我们开的饭店就收入了一万元。为了方便卖菜我还买了辆机动三轮车,生活变得一下好了起来,唯一美中不足的是我的胃炎加重了。

  1998年5月,我到镇上卖蔬菜时,听坐我的机动三轮车去赶集的同村村民邵某说练习法轮功能“包治百病”,于是我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开始习练法轮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练功后,我感觉到我的胃炎好像有所好转,心里有说不出的欣慰!我自以为都是练功带来的好处,庆幸自己终于抓到了救命良方。从那以后,我开始迷信法轮功,相信法轮功的神奇疗效,相信李洪志神通广大,于是我就决心坚定修炼,便成天呆在家里练功、“学法”,一心想着“消业”,幻想着可以“消业圆满”。从此,我对饭店管理和家里的事一点也不感兴趣。1998年冬天,由于管理不善,饭店赔了1万多元。对此,我仍不思悔改,仍天天跟着功友练功。

  由于我完全痴迷于法轮功,家里的饭店无心经营,家务也不做了,身体瘦弱的妻子不得不负起家里生活的重担,在生活的重压下,身体一天比一天差,有时她在饭店里累了一天回家,连口热饭都吃不上。最初,她还苦口婆心地劝我,要我别练法轮功了,正经过日子。可是看我没有任何改变,就开始和我吵架。为此,我还觉得挺委屈,心想:我也是为了这个家好,我练功不但能得个好身体,还能够“全家受益”,他们早晚能够明白我的“苦心”。

  有一次,孩子病了,正在饭店忙乎的妻子,让我马上带孩子去医院,我口上答应着,可实际上把孩子从学校带回了家,让孩子念《转法轮》。当妻子从饭店忙乎完,晚上回家,家里连口热水都没有,我正带着孩子躺在床上,脸发烧烧得通红的孩子在读《转法轮》,妻子非常有气,看到我看书,二话没说,就把书给撕了,和我大吵了一场,随后把孩子送去了医院,后来我才知道孩子那时已经发烧到了39.8度,差点烧出问题。而当时我还认为修炼法轮功给儿子带来了福分,根本不认为妻子的责怪是对的,在我的眼里,她成了阻碍我练功的“恶魔”,成了我“圆满”路上的绊脚石。从那以后,我对家庭有了厌恶的感觉,认为家庭是我的累赘,是我“上层次”,达“圆满”的障碍,于是经常骂妻子和孩子是阻碍我成“仙”、成“神”的“魔”!家里的一切我都不关心,孩子上五年级了,学习怎么样我根本就不知道,也从不问。慢慢地以前和我很亲的儿子变得越来越疏远,儿子看我的眼光也变了。就这样以前笑声不断的家里再也没有传出过笑声,幸福的一家人变得形同陌路。

  1999年2月,我听功友说:“要想尽快达到‘圆满’,必须要多买法轮功宣传书籍,“为了表达自己对法轮功的诚心,我卖了饭店的部分购置和机动三轮,又拿出仅有的2万多元存款,购买李洪志的录像带、书等,分发给功友和社会上的朋友及亲人,致使家一下变成了困难户。但是,当时我的胃炎似乎变得好些了,没有以前那么痛了。我当时根本没考虑到自己已经长期没有从事重体力劳动了,加上胃炎本身与气温变化有很大的关系,气温越低胃炎的发病率越高,越容易恶化,气温越高病情就会得到缓解,只一味听从功友们的鼓吹,把胃炎的好转完全归功于李洪志的“法力无边”和法轮功的“神奇”。于是,我更加坚信修炼法轮功确实能“祛病健身”,更加忠实于法轮功组织,积极参加站点安排的一切活动,尽最大的努力解决站点提出的人、财、物等方面的任何困难。

  不管天晴下雨,我每天都会按照站点的吩咐,以自身病情稍微出现好转为宣传理由,乐此不疲地走乡串户发展法轮功人员,现身说法宣扬法轮功。后来练功点需要一台电视和影碟机以及一些家具,我就把家里的电视、影碟机、沙发搬到了练功点。组织里一要开展活动,我就瞒着妻子偷偷地卖掉家里的粮食或到亲朋家里借钱,主动承担组织开展活动的大部分费用,不但将家败了个精光,还欠了2万多元的债。后来知道真相的妻子和我大吵了一场并说我要是再练法轮功就和我离婚,我仍然无动于衷。心里还爱着我的妻子见无法劝我,只得天天以泪洗面,继续辛劳的维持着这个已经没有“顶梁柱”的家,艰难度日。记得家里最穷的时候,就连给大棚里的蔬菜打农药的钱和儿子的学费,也得从邻居家里借。

  一个原本殷实富足的家庭,不到两年就让我搞到了家徒四壁的地步。若不是社会志愿者的及时帮助,继续痴迷下去,恐怕我丢失的就不仅是钱财了,哪还会有今天的幸福,为此,我很庆幸自己走出了邪教。

 

【责任编辑: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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