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梁华南,男,今年64岁,原是广东省电白县马踏镇供销社职工。我是1998年10月开始接触法轮功的。当时,由于单位效益不好,我就一次性买断了工龄,拿到补偿款后,我在马踏镇开了一个档口,专门做成衣生意,日子过得滋滋有味。
有一天,我前往茂名市河西六百户成衣批发市场取货,回到河东油城四路体育中心附近看到一群人聚在一起,看起来挺热闹的,我就不由自主地走了过去凑热闹。这时,一位阿姨(后来听功友说,此人是茂名市法轮功辅导站站长,名叫祝方霞)过来和我搭讪,极力向我推荐一本书,说是教人向善的书,修了还能祛病健体,有病不用吃药就能好,并且不收钱。那段时间我因忙于做生意,操劳过度加上生活、作息不规律而导致肠胃老是不舒服,听她这么一说,就有点感兴趣了,拿起书来看,书名叫《转法轮》,就这样,我开始迷上了法轮功。
自从迷上法轮功后,我就完全按照《转法轮》书上所说的进行练习。当时,在马踏镇有一个练功点,每天早上都有人在练功,并且离我档口不远,我就天天早上去跟那些人练习法轮功。练功点的负责人叫蔡安,因为他是我邻村的,所以我们彼此都很熟悉。除了早上练功外,蔡安还经常组织我们聚会,学习《转法轮》,交流练功心得,传达李洪志的最新“经文”。期间,因为我脑子灵活,悟性好,练功积极,蔡安安排我担当练功点的联络员,负责督促功友们练功和打理练功点上的事情,其实主要是专门负责每天提拿和保管录音机。虽然只是一名小头目,但却极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更加激起了我对法轮功的兴趣,于是我全身心地投入到练习法轮功中去。
1999年7月22日,国家依法取缔法轮功。当时,我十分不理解,思想上也想不通,认为法轮功教人“真、善、忍”、“做好人”,这么好的功法为什么要取缔?此时,自己完全没有看到法轮功害人的一面,也不敢想和怀疑,因为李洪志一直强调弟子要“以法为师”,灌输“不二法门”等歪理邪说,造成了很多法轮功练习者对政府产生不满情绪,认为政府不应该取缔法轮功组织。多次参与为法轮功的“护法”活动。
那段时间,我根本无心经营生意,更无心照顾家庭,每天就想着修炼,想着“圆满”。到处“讲真相”(其实就是散发从明慧网上下载的法轮功宣传资料)。档口成衣生意一天不如一天,我就索性把档口关闭,全身心投入到修炼之中。面对妻子和儿子不断的哀求和怨恨,我都视为是阻碍我修炼路上的“魔”,我要经受住“师父”对我的考验。哥哥、姐姐、姐夫流着眼泪规劝我,年近八旬的老母亲给我下跪,我都毫不动心,坚决地“去执著”,坚定自己“修炼圆满”的信心。现在回想,那时的我就像一只扯线公仔,任由李洪志摆布,思想完全被法轮功歪理邪说控制了。
2008年6月,为了避开一切干扰我修炼的人,我来到了电白县岭门镇打工。一天晚上,我联系了以前认识的功友,一起到岭门镇大榜村散发完传单后,回到325国道岭门路段附近,当我横过公路时不幸遭遇了车祸,我被一辆疾驰而过的红色摩托车撞倒,当时便不省人事,满身是血,功友们见状立即逃之夭夭,最后我被社会上的好心人送到医院急救。等我醒来后,看到自己身上包着纱布,打着点滴,听医生说我左脚骨折,身上多处擦伤,需要住院治疗。但我第一反应就是拔掉针头,拒绝了医院的医治,趁医生不注意时,爬下床偷偷离开了医院。因为我相信有“师父”的“法身”保佑,是不会有事的,修炼法轮功的弟子也是不用吃药、打针治疗的。
回家后,我不听亲朋好友的劝说,继续学法练功。可是,脚伤却一天天在恶化,疼痛一天天在加重,骨折的左脚不断肿胀,身上擦伤处也出现了大面积的溃烂。万般无奈之下,我被家人强行第二次送进了医院,可由于耽误了最佳治疗时间,导致左脚骨折部位变形,已经连接不上,导致终身残疾,还多花了几倍的“冤枉钱”,人也衰老了许多。亲朋好友见到我,都不无惋惜地说,为了练法轮功而搞成这样太不值得。
在事实面前,我开始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开始怀疑并重新审视以前奉若至宝的法轮功。2008年6月23日,在心理矫治中心反邪教志愿者的挽救和帮助下,我终于从法轮功邪教的陷阱中摆脱出来。
如今,因为左脚的残疾,导致我生活极为不便,而且每逢天阴下雨,受伤的部位因为风湿,疼痛难忍。修炼法轮功不光毁了自己的事业,还害自己成了一名残疾人,我真是追悔莫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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