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关于新西兰窦金梅长期诈骗学员资金的问题》(下称《窦金梅》)应该说是世界上最短命的编辑部文章了,据网友骆志军《明慧网秒杀“窦金梅事件”》(凯风网2010-10-09)所述情况推测,它出生不超过4小时就被明慧网自宫了。幸得骆先生复制下全文,我们才得以窥其全貌。骆文重点在说明“秒杀”之事实,本文拟综合多方面的资料捋一捋窦金梅其人,包括其行状和受到法轮功组织包庇的情况。
瞄准软肋积极表现以捞取资本
法轮功的软肋是什么?是反正义性。因为它反正义,所以连被骗入彀的信徒也自知理亏心虚,并不愿意跟在李洪志后面瞎胡闹。在这种情况下,甘为驱使的效忠者就成了稀缺品。窦金梅正是瞄准了这一点来积极表现以捞取资本的。
2001年3月26日,明慧网发表了一组“严正声明”,其中一份落款是“大法弟子:窦金梅2001年3月21日於悉尼”。窦金梅的声明说到,她曾于“99年12月31日从新西兰回国去北京证实大法”,被抓后“转交给哈尔滨市公安局送进拘留所”,“在押期间……拒绝写保证书”。后来“家人写的担保书,预审员代写的保证书”才“被迫违心地签了名字”,深感“给大法抹黑”,“想到此,再一次进京去天安门证实大法”。窦检讨自己“虽然一次一次的进京证实大法”,却因被迫签字而备感“心情沉重痛心不已……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父”,于是“严正声明,家人、预审员代写的保证书、替我签的名字一切全部作废”,并表示“融入正法洪流中去,发挥大法粒子的作用,让大法在人间放射出纯正的光芒来”。另一则资料则告诉我们,窦金梅有过“三次被抓,写了三次保证”的经历(《一封来自新西兰大法弟子隨桂英的信》,博讯论坛2008年7月10日,下称《隨信》),虽说在写保证的次数上有点出入,但可以肯定的是,窦是个有“护法”资历、久经考验的老牌大法弟子,其“严正声明”实际上是一份显示自己的效忠书。
2001年8月27日,明慧网发表署名“新西兰学员”的《“我们来到这里,因为我们热爱生命”》,并配有法轮功学员宣读“绝食声明”的图片,副标题为“在新西兰奥克兰中国领事馆前绝食静坐声明”。该《声明》称:为了紧急救援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今天,2001年8月24日12时我们部分法轮功学员开始在中国领事馆前绝食静坐和平请愿”。最后的署名为“于景方、高一青、朱为国、窦金梅、何易、张佳”。此资料说明窦金梅不仅敢于“走出来”一般地讲“真相”,而且还敢于冲上街头,以极端方式向新西兰的中国领事馆示威,是一个冲杀在前的“正法”英雄。
2002年7月20日,明慧网发表《中领馆威胁减少游客 迫纽西兰机场摘下法轮功广告》称:“纽西兰奥克兰国际机场受到驻该国的中国使领馆外交官的压力,于本月8日摘下机场出境处附近的一幅法轮功广告。”该报道还告诉人们,这幅广告的大小“约1·2×1·5米”,出资者是“当地法轮功学员窦金梅”,“她与广告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合同,登出来已近三个月,反应很好”。个人出资为整个邪教组织做宣传广告,可见窦金梅对法轮功的忠诚。
上述资料告诉人们,窦金梅从中国大陆来到新西兰后,十分重视积累个人“资本”。一份声明,一回绝食,一次出资,都是她的先期“投资”,通过这些投资树立起一个大法精进弟子、法轮功一线功臣的形象。
自恃有功任性耍横大肆敛财
什么是窦金梅行骗的有利条件?一是其所捞之资本,二是同修之痴傻。
既是功臣,就有资格摆谱发威了。比如,可以不守集体学法的规矩而起哄闹事:2008年“5月10日学法时只学了一遍经文,5月17日我又拿出《走出死关》读时,戴兵突然恶狠狠的推桌椅,嘴里嘟囔着,念什么念。窦金梅也用手拍桌子喊到(道),读法老念什么念”。(《隨信》)比如,可以动手打人:“窦金梅动手打同修,还扬言以后见一次,打一次。并且还当着民运人士的面掐同修……”(同上)再比如,可以随心所欲地伸手要权揽财:“神韵演出之前,窦金梅吵着闹着要负责演出团的食品,当时已有同修负责食品,但她想要做,别人只好让给她,学会协调人也不敢不给她做。”(同上)
有投资就得有回报,别人不给,自己主动出击。《隨信》曾列出新西兰法轮功组织的八大问题,其中第七项就是“财务上不透明”,称那里的协调人“多年来,做项目收取学员的现金从来都没有给过收据”,“把钱往兜里一揣就完事……没有账目”。《隨信》着重指出:“特别值得一提的时(是)窦金梅,几年前,她利用大纪元的名义到处向其他国家的同修要钱。几十万的数目据说开始都是入的她的个人账号。而平时在小事上她的表现也是令人刮目相看……”所谓“小事”上的表现有:侵吞学员的捐款,代人购物虚报价格从中取利,发动同修为其同居男友捐买机票的钱,“从香港要来了做希望之声的钱”,利用为神韵演出团管伙食的机会贪污,等等。而据明慧网《窦金梅》一文自曝,“仅2008年以来,可以确认的诈骗就已经超过15万美金(还不包括无法确认的其它具体金额)”。窦金梅的贪污术有时候就是耍无赖,比如:“有同修要求学会协调人要调查一下这一万多究竟是如何花的,这时窦金梅的手提包又丢了,据说有许多单据在内……”(《隨信》)
大概是新西兰同修中已经“贪源”枯竭吧,于是转战国内:“窦金梅于2008年回到哈尔滨,蛊惑哈尔滨市学员为海外大法项目投钱。”“据估计,窦金梅从2008年以来,以各种名义从大陆学员的手中骗取了大约200万人民币。”(《窦金梅》)窦的骗钱术并不高明,却总是屡屡得逞。比如,她谎称将集资款中的“40万人民币给了师父的弟弟做项目”,“还盗用师母的名义向学员骗了10万美金”,结果当然都揣进了自己的腰包。也许是觉得同修们太傻太好骗,窦金梅撒谎根本用不着认真考虑,比如除了“谎称自己参与了大纪元、看中国和希望之声”外,竟然还说“她家就有媒体”,“所以把一部分钱用于‘她家里的媒体’了”,“还向大陆同修有鼻子有眼的讲述她如何在山上把钱交给了师父,还说师父说不要再说这件事了”……诸如此类的低级谎言,竟然让“学员一再中招、上当”。(《窦金梅》)笔者曾指出过:“骗子和受骗者是相互生成的,法轮功成员中痴迷失智者太多,行骗的市场很大,这本身也是催生骗子的‘温床’。”(凯风网8月26日《法轮功为何易生“内骗”?》)“窦金梅事件”再一次为我提供了佐证。别具讽刺意味的是,窦金梅公开表态要“让大法在人间放射出纯正的光芒来”,自己却用糊弄同修、诈骗钱财来印证她的“纯正”。
为所欲为却一直受到组织包庇
在法轮功这个邪教组织中,没有什么是非对错,只有权势的较量。海外法轮功的项目负责人坐大成势,连教主大人也让其三分、被迫交权就是明证(参见《再精进》以及凯风网“丑恶的“7·24”法会”专题文章)。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窦金梅挟功自重,为所欲为,也不担心会遭到“组织处理”也就十分正常了。事实上,窦金梅一直得到法轮功组织的包庇纵容。
窦金梅之集资骗钱,历时久、数额大,连明慧网也承认“新西兰窦金梅长期诈骗学员资金”。这里的“长期”,其肇始即使以2008年为观察点,还在其“几年前”呢,根据就是写于2008年5月20的《隨信》中提到“几年前,她利用大纪元的名义到处向其他国家的同修要钱”。即使从《隨信》公开发表的2008年7月10日算起,法轮功对窦金梅的姑息纵容也至少有了两年。可以肯定的是,自从窦金梅打定主意“收回成本、大赚利息”的那天起,窦就成了法轮功的“烫手山芋”。对于这个十分贪婪的大法精英,法轮功组织既不愿舍弃(因为甘愿公开为法轮功冲锋陷阵的人太少了),也不敢公开批判、惩处。于是只能暗中给予庇护。我这样说,有明慧网可证。
请看《窦金梅》中的一段文字:“窦金梅于2008年回到哈尔滨,蛊惑哈尔滨市学员为海外大法项目投钱。其中配合其搞事的几个主要负责人已在明慧网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一日文章《说说哈尔滨的集资事件》中点名,但他们在窦金梅姐妹的蛊惑下,不但不惊醒、悬崖勒马,还继续执著自我和已被指出的错误言行……这些负责人,把具体的钱都收集到窦金梅的妹妹窦彦姝那里,窦彦姝也自称大法弟子、说是1999年7·20以后开始学的。”这就怪了,在“哈尔滨的集资事件”中,蛊惑者窦金梅是主谋或主犯,“几个主要负责人”只不过是“配合其搞事的”,前者没有被“点名”,后者却被“点名”了。点了从犯的名,却对主犯讳莫如深,这不是包庇、袒护是什么?明慧网不仅包庇窦金梅,还投鼠忌器,一并连她妹妹窦彦姝也隐讳起来。殊不知,骗来的钱全“收集到窦金梅的妹妹窦彦姝那里”,可见窦氏姐妹是集资诈骗行为的最大受惠者。可窦彦姝却沾了姐姐的光,也享受到了法轮功组织的庇护,没有在明慧网上被曝光。
大概是部分有正义感的同修反应太强烈,明慧网觉得不好交待,这才于9月29日发表《关于新西兰窦金梅长期诈骗学员资金的问题》,将窦金梅连同其妹妹抛出来,但旋即撤下这篇编辑部文章(地地道道的“见光死”),继续维护窦氏姐妹的脸面。《窦金梅》一文被明慧网自我“秒杀”(我称之为“自宫”),窦金梅再一次在法轮功组织内部逃过一劫。
行文至此,我突然冒出一个水到渠成的猜想:明慧网的“自宫”行为,莫非是慑于来自窦金梅的威胁么?从窦的行状、性格看,极有可能。试想,窦金梅为人极不正派,十足的“歪才”,此人性善冒险,敢于搏出位(如拍桌子、打人、吵闹索权),又不乏狡黠(如“丢失”内有单据的手提包),什么事干不出?她看到《窦金梅》一文后,极有可能直接向明慧网叫板:“你们敢把我抛出去晾开来,那就别怪我什么都给捅出去!”明慧网慌忙请示上边,李洪志当然不敢惹恼她,此人如果豁出去了,将法轮功的那些龌龊内幕全都倒个底朝天,岂不玩完了?没奈何,堂堂“宇宙主佛”以及法轮功组织,也只好向窦金梅服软。于是,“撤!”一声令下,《窦金梅》便在问世不到半天后悄然“自我了结”了。当然喽,只要这种可能性存在,倒不必窦金梅真的动怒耍横,邪教上层也得防着她这一手。换言之,只要上述假想中的威胁存在,法轮功就不敢轻易将窦金梅当死狗抛出去。
本文捋的是“长期诈骗”的窦金梅,揭示的则是法轮功这个邪教组织的体制之恶。这恐怕也是明慧网和李洪志否定不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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