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转法轮》到“讲法”、“经文”, 李洪志大谈其“无时不在、无所不能”的“法身”。李洪志是否真有“法身”?不仿用逻辑学中的矛盾律看一看。
矛盾律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能同时肯定一对矛盾判断或反对判断。如果同时加以肯定,就会陷入自相矛盾。
矛盾一词来自《韩非子·难一》:楚国有一个人卖盾和矛。他称赞自己的盾说:“我的盾真坚固呀!什么东西也刺不破它!”接着又称赞自己的矛说:“我的矛真锋利呀!什么东西都刺得破!”有人对他说:“拿你的矛,刺你的盾,怎么样?”这个人不会回答了。很显然,这二者不能同时肯定,必有一假,甚至二者皆假。
且看李洪志大谈的“法身”,也有类同效应。
李洪志声称其有法身。在《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中,李洪志说:“大多数我的法身是穿佛的袈裟,蓝头发,卷卷的蓝头发,很蓝很蓝的,翠蓝的。”在《转法轮》中讲:“因为法身不带有常人的那个身体,是在另外空间体现的。那个生命体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他可以变大和缩小的。有的时候他变得很大,大到看不全法身的整个头;有的时候会变得很小,小到比细胞还小。”
李洪志还称其法身具有保护弟子的功能。李洪志如是说“我有无数的法身,……他们自己有独立做事的能力,他们会看护你,保护你,帮你演化功,做一些事情。其实他就是我的化身。所以,我就能保护你。” (《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从中,我们得出一个判断:李洪志能保护弟子们。
于此同时,法轮功通过其网站或搞“酷刑展”,大肆宣传众弟子被抓、被打、被迫害的“事实”,如苏家屯6000名弟子被活摘活焚事件等,并有人进行大量调查“证明”有此事。由此,我们也得出一个结论:李洪志的法身不能保护弟子们。
这二者是矛盾的!李洪志的法身能保护弟子,那么弟子就不会被迫害;如果李洪志的弟子真被迫害,那么李洪志就没有法身保护弟子。
这里面至少有一假,即李洪志说谎或者法轮功在说谎,甚至二者皆在说谎。要么,李洪志有法身、法身保护弟子是假,要么法轮功所说的迫害是假,甚至二者都是假。
此外,我们还要看到另外一个判断:法轮功讲“真、善、忍”。何为法轮功的“真”?《中国法轮功创始人、法轮功研究会会长李洪志先生小传》中讲:“真,就是要做真事,说真话,不欺骗,不说谎,做了错事不掩盖,将来达到返本归真” 。这说明,法轮功是不讲假话的。然而上面两个判断中已确定有一假,那么充分肯定“法轮功是不讲假话的”这一判断是假,也就说明:法轮功是讲假话的。
致此,无需再引例举证,可以完全断定:李洪志有“法身”是假,法轮功讲“真”是假,甚至说法轮功弟子被迫害如苏家屯事件也是假。
那么,李洪志为何虚构这一“法身”呢?
在《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中,李洪志还说:“所以你修炼,只要一动念,我的法身就知道。”说白了,他是告诉弟子们,有什么违反他的想法,李洪志立马知道。在弟子心中李洪志的法身是真实存在的,并在他们的身边,在时时监督他们的。如果有违李洪志的想法、做法,那么那个“法身”就知道了,弟子的“圆满”之梦也就破灭了。原法轮功弟子张绪芹说:“我们每个人身后都有他的‘法身’保护,我们做什么事情,想什么事情,他都知道,谁要是背叛他,就会‘形神全灭’、‘下地狱’,来堵住退路。”
原来,所谓“法身”用来保护弟子是假,恐吓弟子为其所用是真。这就是李洪志创造“法身”的真正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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