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恩金,生长在偏远的穷山村,1973年到城市读书,由于成绩优秀,毕业后分配到广州从事港务航运工作。1975年经人介绍,认识了我现在的妻子并在当年喜结连理,我家老丈人只有这一个宝贝女儿,因此我成为了上门女婿。1978年后我们的爱情结晶降临人世,我把她视若掌上明珠。我的妻子聪明贤慧,在家操持家务,女儿聪明伶俐,人见人爱;我的老丈人和丈母娘退休在家哄带外孙女。那时候,一家人真是其乐融融。
随着年龄的增大,我的健康一年不如一年,不再像年轻时那样强壮,特别是腹部时常涨痛,病发时痛得大汗淋漓,偶尔会痛晕过去。我四处寻医问药,既在大医院检查、治疗过,也找过江湖郎中,但病情都未见好转。于是,我四处托人打听治病的良方。有人说气功可以治病,我也曾学过不少的气功,花了不少钱,但病情依旧。
1992年的一天,功友说练习法轮功可以强身健体,根除疾病。我抱着半信半疑的心态,随功友到了培训点,培训点的人员极力向我推荐法轮功的“好处”:强身健体,有病不用打针不用吃药,而且不用交培训费。我被那些人介绍的“神奇功效”和“免费学功”吸引住了,修炼起了法轮功。修炼时,我针对自己的腹部疼痛,按照李洪志所说,着意用意念来转动我那腹部的“法轮”,一段时间后,我感觉那个“法轮”开始转动、顺畅了,腹痛腹涨的症状似乎有所减轻。从此,我对法轮功的神奇功效深信不疑,练功也更为“勤奋”,甚至可以用“疯狂”来形容。之后,功友说要是“上层次”,必须要多看法轮功的教材。我压缩家庭开支,不断地买法轮功的书籍、录音带和影音资料,除了自己看还免费送给其他亲戚朋友和在练功点派发,希望别人也加入练习法轮功,本来就不宽裕的家庭经济更加捉襟见肘。
这时我已经完全被法轮功的理论控制住了,向妻子和当时读中学的女儿宣扬练习法轮功的好处,要求她们和我一起学,可妻子和女儿不但根本不信我这一套,还劝我不要修炼,这让我火冒三丈,家庭关系非常紧张,家中常常爆发“战争”。为了躲避来自妻子、女儿的目光,我经常隔三岔五地以出差为名,私下与功友到练功点参加会功和培训。
李洪志说:要“圆满”就要泯灭亲情,不能被人世间的七情六欲所左右,只有真正地放下生死,才能立地成“佛”。以前,我很顾家,一下班就往家里跑,忙里忙外,收拾家务,是个模范的好丈夫;呵护孩子,教她读书,是个模范的好父亲。学“法”后,我很是痴迷,除了学“法”还是学“法”。
有一晚,风雨交加,电闪雷鸣,妻子打电话给我,说母亲突然中风,要我回家送母亲去医院。这时,我正在“功友”家练功、“学法”,情绪高涨,我叫妻子你自己去吧!妻子生气地挂断了电话。我没当作一回事。后来丈母娘住了医院,动手术期间我一次也没有去过医院,甚至在我岳父、岳母病危及弥留之际,由于正痴迷“学法”,我也没去医院看过他们,也没有去送他们最后一程。因为我觉得人来到世间,就是一个“罪孽”。妻子为此常和我吵闹。
对于女儿,我不再像以前那样上心,她的学习成绩一天不如一天。读高中时,为了把女儿的成绩提高上去,争取考上一所好大学,妻子想花点钱请人给女儿补习,但由于手头的钱都已被我花在买资料上,没请人辅导,女儿不仅没有心思读书,而且还在学校谈起恋爱,最后高考落榜,至今没找到工作。突然有一天,她带着一个男孩子回家,说要与他结婚,并说已怀有他的骨肉。
1999年政府宣布取缔法轮功后,我仍执迷不悟。为了“讲真相”,我购买了电脑和打印机,经常从法轮功的明慧网上下载资料,整理打印出来后,装入信封,偷偷投入别人的邮箱或塞进人家的门缝,或者贴上邮票寄给政府的负责人。就这样,把钱和时间都花在“学法”和制作、派发资料上去了。恰好,在我“最忙”的时候,妻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双腿被撞伤,其中左腿受伤较轻康复完好,右腿要做截肢手术,而我,没在紧要关头送她住院,也没有为她交付手术费,是女儿始终陪在她身边。妻子对我彻底绝望。
妻子和我离婚了,女儿也不认我这个爹,家庭已经被折腾得支离破碎了。
在这一系列的变故后,我开始慢慢反思。后来,经过社会义工、志愿者们的多方关怀、心理矫治和教育,我才幡然醒悟:家庭破碎,原来都是法轮功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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