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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去掉了修炼者的“仁心”

作者:张华成 · 2010-10-29 来源:凯风网

  按照佛教学观点,“去人心”是修炼的最高境界,是修成佛道神的必经之路。李洪志也剽窃了 “去人心”来构建歪理邪说,用以控制法轮功信徒。但我认真负责地分析研究了李洪志的“去人心说”,发现从实质上来看,他不是在帮助弟子们“去人心”,而是彻彻底底地在给弟子去掉仁慈之心,把弟子们都变成了没有正常人类情感和思维的、被法轮功邪教组织完全操控的奴隶!

  从心理学上看。人格是从内部控制行为的一种心理机制,而一个完整的人格结构应由“本我、自我、超我”这三大部分组成。所谓“本我”,就是本能的我,完全处于潜意识之中。本我容纳一团杂乱无章、很不稳定的、本能性的被压抑的欲望,隐匿着各种为现代人类社会伦理道德和法律规范所不容的、未开发的本能冲动,遵循“快乐原则”;“自我”是面对现实的我,它是通过后天的学习和环境的接触发展起来的,是意识结构的部分,自我是本我和外界环境的调节者,它奉行现实原则,它既要满足本我的需要,又要制止违反社会规范、道德准则和法律的行为;“超我”是道德化了的我,从自我中分化和发展起来的,是对社会道德行为的认同,对社会典范的效仿,是接受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社会理想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它由道德理想和良心构成,是人格结构中专管道德的司法部门,是一切道德限制的代表,是人类生活较高尚行动的动力,它遵循理想原则,它通过自我典范(即良心和自我理想)确定道德行为的标准,通过良心惩罚违反道德标准的行为,使人产生内疚感。他们的具体作用机理是:

 


  “本我”不顾现实,只要求满足欲望,寻求快乐;“超我”按照道德准则对人的欲望和行为多加限制;而“自我”则活动于“本我”和“超我”之间,它以现实条件实行“本我”的欲望,又要服从“超我”的强制规则,它不仅必须寻找满足“本我”需要的事物,而且还必须考虑到所寻找的事物不能违反“超我”的价值观。从弗洛伊德的学说不难看出,“本我”就是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不讲道德,无视道义的一种人生状态,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

  因此,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去人心论”歪理邪说,实质上去习练者的“超我”,抛弃“自我”,而进入一种“本我”状态,通过扭曲习练者的人格结构,为法轮功所利用和操控。

  李洪志在歪理邪说中,把人的“自我”状态称为“常人心”,把人的“本我”状态视为去掉人心的“修炼人的心”,是他想要的法轮功学员的状态。2005年他在发表的《去人心》说到:“有一些学员就是不重视学法,经常把大法学员中出现的什么情况都用常人心来认识,不只是表现在盲目崇拜上,其实这种人心的表现是修炼人与常人的真实体现。也会给自己带来许多修炼中的麻烦,干扰证实法、与学员之间在法上的互相协调。最突出的是许多学员被迫害的很严重也是自己的人心过重、正念不足造成的。”

  李洪志在《转法轮》“真正往高层次上带人”中说:“要想好病、祛难、消业,这些人必须得修炼……人要返本归真,这才是做人的真正目的,所以这个人一想修炼,就被认为是佛性出来了。这一念最珍贵,因为他想返本归真,想从常人这个层次中跳出去。”他让人返本归真的意图,全在要求弟子们做个彻头彻尾的“本我”人,不受任何道德、法律、情感等的约束。

  另外,“怕心”是李洪志在《学好法去人心并不难》中说的“修炼者要去掉的最大的人心”。这是在很明白、很典型地鼓动法轮功修炼者要做无法无天的“胆大人”,在毫无掩饰地给弟子们“去超我”。在《走出死关》中,李洪志把“怕心”称作“人走向神的死关”,在《大法坚不可摧》中,说“任何一个怕心本身就是你不能圆满的关”。这些说法,赤裸裸地揭示和说明了李洪志利用歪理邪说去除弟子们的“超我”,还原“本我”的精神控制企图。

  同时,李洪志也十分明白,建立了“情感”往往也会形成“超我”的约束力,而让人们有所顾忌,但李洪志为了达到精神控制和操控弟子的目的,让弟子“本我”不断放大而肆无忌惮地任其摆布、为所欲为。所以,他接着又在“提高心性”中说:“修炼就得在这磨难中修炼,看你七情六欲能不能割舍,能不能看淡。你执著于那些东西,你就修不出来。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缘关系的,人为什么能够当人?就是人中有情,人就是为这个情活着,亲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讲情分,处处离不了这个情,想干不想干,高兴不高兴,爱和恨,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全是出自于这个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

  凡此等等,不胜枚举——

  因此,李洪志和法轮功没有能够去掉弟子们的“人心”,而是让弟子们从有道德、守规范的人沦为极端自我、毫无约束的极度自私自利的人,从一个富于情感、社会认知正常的“社会人”变成一个没有亲情感觉、认知思维扭曲的“木头人”。李洪志通过表面上的去人心洗脑手段,完完全全去掉了修炼者的“仁心”!

 

【责任编辑:辛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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