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满说”是李洪志提出的主要歪理邪说之一,是形成法轮功习练者心理模式的重要影响因素。可以说,对于“圆满”的执着追求是法轮功信徒最根本的习练动机之一。为何众多习练者会执着于“圆满”这种如镜花水月般的许诺?李洪志一再推迟拖延最后“圆满”的期限,信徒们为何依然不愿面对现实?笔者认为,这与存在意义感的缺乏与缺失有着深层次的联系。
何谓存在意义感——
所谓存在意义感,就是对生命存在意义的感受,代表着个体对生活目的、方向和态度的看法。虽然生命的意义因人而异,因时而异,但又是人人所必须满足的一种高级心理需要。存在主义心理学家弗兰克尔认为,对人生意义感的缺失,正是引起现代许多心理疾病与变态行为的缘由之一。
当今人民物质生活水平虽然得到了显著性的提高,但是也不得不承认,社会对个体生命意义感这一类的终极关怀仍然存在着很大的空白和缺陷。这才给了法轮功这类邪教组织以可乘之机。他们打着“信仰”和“终极关怀”的幌子,利用人们的这种心理缺失,扭曲世人对意义感的理解和追求。
李洪志扭曲信徒意义感的“三部曲”——
1、“釜底抽薪”:鼓吹虚无、厌世思想,推翻原有的意义体系。
要控制信徒对于意义感的看法和追求方向,李洪志首先要先摧毁信徒基于现实生活而建立起来的意义感,即蕴含在日常工作、人际交往等等世俗生活之中的意义。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李洪志否定现实世界,贬低他所谓“常人”存在的价值与意义,攻击科学、宗教或者亲情的价值,甚至抛出“世界末日论”与“地球毁灭论”。
李洪志说:“现在这个人类真实十恶俱全,人如果再滑下去就面临着毁灭,彻底地毁灭,那叫:形神全灭!”(《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
“科学在微观领域的发展更可怕……如果连续的这样爆炸下去,也用不了太长时间,整个的地球就会被解体没有了。”(李洪志《二零零三年亚特兰大法会讲法》)
“今生我是你的亲人,来世那说不定又是谁的亲人呢,咱们就是一世的缘分。就象住客栈一样,小住一宿,明天散伙,谁能代替谁呢?”(《美西国际法会讲法》)
“每一次在这个地球的最后阶段,都是处在生命最败坏、物质不纯了的时候,也就不能再要了,整个球体变成了一个业力球,就淘汰掉了。”(《变异》)
……
这些离奇古怪的言论看似杂乱无章,最终都可以总归到一句话:活着毫无意义,存在没有价值。
这种鼓吹虚无主义和厌世思想的奇言谬论,对法轮功的信徒们造成了极大精神摧残。据不完全统计,1999年7月22日前,全国因练法轮功“放下生死”自杀死亡的痴迷者共有136人。1999年7月23日至2001年3月1日,又有103人为了上“天国”自杀身亡。至今为止,这个数字还在不断升高。
然而,这招“釜底抽薪”的毒计还仅仅只是李洪志的第一步棋。
2、“移花接木”:以“圆满说”、“层次说”填补意义的空白。
李洪志在抽空了信徒的意义感之后,迫使他们彻底丧失精神的家园,变成“走投无路”、“无家可归”的“流浪儿”。此时,李洪志再推出所谓的“圆满说”和“层次说”,充当“收容所”和“难民营”的作用。
“如果你真的圆满了就是神,你是修成了一个很大的神,你把地球攥在手中也就不费吹灰之力。”(《欧洲法会讲法》)
“圆满了就是光焰无际的神、佛、道,具足一切佛法神通的神的伟大形象,是人像无存的。”(《去掉最后的执着》)
“大法弟子是走在神路上的人。”(《美国首都讲法》)
……
这些诱惑性的话,就是李洪志所接之“木”。李洪志首先是打倒一片,将除已之外所有尝试为世人提供意义的学说,例如哲学、科学、宗教等批驳得一无是处,继而再立起自己的一杆大旗:“圆满”与“上层次”。除此之外,别无其他意义可寻。于是乎,法轮功就成了垄断“意义市场”的“专卖店”,而李洪志则是自卖自夸的“李老板”。其骗术不可谓不高明,用心也不可谓不险恶。
例如,一名法轮功的练习者就曾经这样写道:开始练功时,法轮功和我说:“地球快要爆炸了,再努力地工作,赚再多的钱也是一堆废纸。谁也帮不了你,只有练功才能让你到‘天国世界’去享受,那里遍地都是金子。眼下,要想尽快达到‘圆满’,必须要多买法轮功宣传书籍,这样才能加速自己愿望的实现。”众多法轮功信徒就是这样被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一步步引入泥沼,不可自拔。
3、“过河拆桥”:撇清自己的责任和罪行。
然而,李洪志所许诺的“圆满”和“上层次”真的可以给信徒们提供充实的意义感吗?自然不能。因为意义感的获得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任何他人也无法赋予,而只能依靠当事人自己在生活中不断探索,感悟。既然如此,李洪志兜售给法轮功习练者的“人生意义”究竟是些什么呢?请看习练者们自己的告白:
福州市68岁的退休教师黄媛玉说到:“习练法轮功之后,一开始我以为找到了真理,似乎有了一步登天的错觉。但随着年深日久,李洪志所说的‘圆满’迟迟不来,我也并未感到自己的‘层次’有何上升,反倒为了练法、弘法,消耗了量的精力和金钱……我渐渐对现实生活失去了信心,觉得做什么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黄石市的袁贻珍曾是法轮功黄石辅导站的辅导员,她也回顾说起:“为追求这个‘圆满’,我真是疯狂的豁出去了……因‘圆满’要求‘不二法门’,我就坚持一心只读《转法轮》,其它什么书刊报纸都不看,然而,除了换来亲友的疏离,工作的停滞和疲惫的身心之外,我什么也没得到。”
她们只是众多事例之二。这些年为了求“圆满”,而毁了家庭或丢了性命的习练者不在少数。然而,李洪志对此是如何反应的呢?
他的解释大致分为两种,一是这些大法弟子修炼之心不诚,放不下名利心和亲情,不是她李大师法力不够,法轮大法不好,而是弟子不“精进”。“到目前还有的人在私生活上根本就不是修炼人的行为,这样的,无论你做的再多也不能圆满。”(《2004年芝加哥法会讲法》)
此外,对于那些因习练法轮功而自焚,跳楼甚至戕害父母、妻儿的极端信徒,李洪志干脆否认他们作为“大法弟子”的身份,说他们只是破坏“大法”的“魔”。总之,练功时遇到的任何好事,都应归于李洪志,但任何不良的后果,李洪志都不予负责。这明显是过河拆桥,翻脸不认人的推卸责任。
法轮功所提供给信徒的“圆满”是扭曲,封闭和妄自尊大的,李洪志所宣称的舍弃现实生活,甚至舍弃生命的“圆满”与“上层次”,只会让人们更加迷惘和虚无,以至于丧失其获取生活意义的唯一动力与可能性。在此笔者劝告那些仍旧痴迷于法轮功的人们:生命需要意义,然而意义却不可能靠神、佛施舍,而只能在具体的生活中探索追求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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