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龚艳艳,今年31岁,青州市人。我从小身体就比较虚弱,经常会感冒发烧,有几次还险些发展成肺炎,虽然家里想尽办法给我治病,可我的身体却始终没有太大的好转,所以我从小的愿望就是能像其他人那样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1998年我高中毕业,由于身体状况不好,父母并没有急着要我出去找工作,想让我先在家休养一段时间。一直呆在家里没事可做的我,从别人那里听说练习法轮功可以祛病强身,那时正好在我们村头就有人在教练法轮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我便跟着他们学着练起来。
当时我年龄不大,接受能力强,又可以读书写字,很快就成为我们那个辅导站的负责人,这使我自我感觉非常好。以前在学校因为身体不好,我经常要请病假回家养病,落下了很多功课,所以在学校里我的成绩一直都不是很好,而在辅导站里我成为了其他“功友”请教的对象,一下来新的“经文”、讲话他们都要跟我学,这极大的满足了我的虚荣心,也使我“学法”的劲头更足了。我每天把大量的时间用在“学法”上,不再像以前那样没事就会帮父母收拾房子、做饭、洗衣服,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父母干完一天的活回到家里看到的又是一个乱糟糟的家,脏衣服堆在床上,桌子上是早上用过的碗,暖壶里连一口热水都没有,早上他们离开时什么样,晚上回到家还是什么样,他们顾虑到我的身体,也只能无奈地叹气。而我对法轮功的痴迷也日渐加深,我开始感到我对法轮功的参悟已经到了一个很高的境界,这是别人所没有达到的,以我的水平过不了多久就可以修成“圆满”,到时候“师父”就会把我度到“天国”,在那里我就可以有健康快乐的生活,不仅如此,还可以带和我有缘的人一起去,父母也可以不再受苦受累了。
1999年国家宣布取缔法轮功,村里的干部也开始在村里对练习法轮功的人员进行劝说,他们用很多事例说法轮功如何违法、如何害人,可是当时的我根本就听不进去,认为他们说的那些都是假的,法轮功是被误解了。我不仅在私底下继续练习法轮功,还跟随戴春林、董良德等人到处去散发传单、光盘,悬挂条幅,为法轮功“伸冤”。
1999年10月的一天晚上,我们趁天黑出去散发传单,就在去的路上,我骑着自行车与迎面来的一辆汽车相撞,造成了腿部严重受伤。但那时的我并没有把这场车祸当回事,反而自以为聪明地认为这是“师父”在磨练我,是最后的考验,只要能经得住这次考验就可以百病全消,就可以“圆满”了。于是在受伤后,我拒绝听从父母的劝告去医院进行治疗,而是更加痴迷地练习法轮功。那段时间我经常整天整晚地读 “师父”的“经文”,为自己“发正念”,甚至不顾腿伤疼痛不已,对着“师父”的法像焚香叩拜。然而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修炼后,我不仅没有发现“圆满”的迹象,反而腿伤越来越严重,由于腿部的伤口只是经过了简单的包扎,没有做其他的处理,伤口已经感染、发炎,甚至有些地方出现了化脓、溃烂。父母看到我的样子非常担心,不顾我的反对,强行把我带到了益都中心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在经过详细检查后,医生严厉地责备我们送来不及时,以致已经错过了治疗的最佳时间,即使进行最好的治疗,也无法彻底治好我的腿伤,极有可能会留下终身残疾。可笑的是,当时我还是不肯相信医生的话,仍然执迷不悟的相信“师父”的“法身”会保护我,相信只要实现“圆满”,身体自然就会恢复完好,绝对不会留下残疾的,固执地要求出院回家,医院不同意,我就大吵大闹,家人拗不过我,只能把我带回家修养。
回到家后我仍然每天背“经文”,期望自己可以得到“师父”的救度。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我已经不能像正常人那样正常行走了。2000年,反邪教志愿者在了解到我的情况后,亲自来到我家,对我进行帮助。经过他们耐心细致地讲解,特别是结合我自己腿伤长期未愈的亲身经历,我彻底认识到了我的行为是错误的,从对法轮功的痴迷中走了出来。可是令我无比悔恨的是,由于痴迷法轮功,固执地相信所谓的“圆满”,拒绝及时治疗,延误了治疗时间,虽然后来进行了大量治疗,腿伤还是没有完全治好,留下了终身残疾后遗症,至今我仍无法像普通人那样正常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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