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高雁,今年43岁,湖北天门人,曾在事业单位工作。我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丈夫在银行工作,儿子白白胖胖,圆溜溜的大眼睛,机灵活泼,人见人爱。日子本可以过得如意美满,可是我的丈夫却沉迷于赌博,不仅输光了钱财,还欠下了赌债。无奈之下我们离了婚,我独自一人带着一岁半的儿子艰难生活。
家庭的变故让我感到世事无常、人生无奈。就在我心情郁闷时,当时在武汉工作的妹妹给了我一本《转法轮》,教我要“一遍看完”,说这本书能救我。我半信半疑地拿起书,慢慢看起来。不知不觉中我觉得我终于找到了人生的真谛,特别是李洪志说:“目前全世界都只有我一个人在公开传正法,我要度不了你,谁也度不了你。”我以为我找到了一座大靠山,今后什么都不愁了。
很快我就带着孩子到武汉找我妹妹,要她教我动作。她很忙,给了我一张练功图解和一些书籍资料。我回来后很快就投入进去,每天打坐练功,不分白天黑夜听李洪志的“讲法”录音带,不厌其烦地看李洪志的“讲法”书籍。我越来越认为那是一种非同“常人”的享受,我甚至认为丈夫的离去也是“师父”李洪志早就安排好的,是为了让我和儿子今天能“得法”修炼的。正是这样的想法,让我这个当妈妈的在儿子成长的重要时期做出了许多错误的选择,让我至今后悔不已。
李洪志在讲法中说:“要让有缘人得法”,“给人什么都不如给他法好。”我想儿子那么可爱,又跟着我吃苦,一定是有缘人来“得法”的,我要把这世上最好的东西给他。就这样,我开始强迫儿子听李洪志的“讲法”录音带,狠心把儿子稚嫩的小腿搬成双盘打坐的式样,痛得儿子呲牙裂嘴大哭。我还把李洪志的大幅相片悬挂在卧室的墙上,每天拉着儿子一起跪拜。就这样,2岁的儿子硬给我打造成了“师父的小弟子”。为了和儿子 “共同精进”,“早日圆满,同回天堂”,在儿子正长身体,需要营养的时候,我省吃俭用,吃饭基本对付,几年没做一顿专为孩子准备的像样饭菜。节约下来的钱全被我用来买法轮功的书籍、录音带、录像带、练功服、宣传挂图等。节假日期间,我经常骑上自行车,带上儿子、带着干粮,到偏远的乡下去“弘法”。风吹日晒,饥一餐饱一餐,让儿子吃了不少的苦头,我却认为儿子有功劳,认为这样才是一个合格的小弟子。
有一件事至今让我想起来仍然心有余悸,那是1998年秋天,孩子感冒发高烧,烧得满脸通红,我根本没想把孩子送医院,认为这是让他尽快“消业”的好机会。我还想趁机试试儿子是否是“师父”的真修弟子,我就问儿子:“你是想上医院去打针,还是在家听师父的讲法录音呢?”儿子一听打针,只好小声说:“好,那就听师父讲法吧。”我一听高兴坏了,觉得关键时刻儿子还能把自己当修炼弟子,更觉得“师父”“法身”一定会保护他没事的。就给躺在床上的儿子打开录音机,又放了点零食在床边,然后锁上门上班去了,一连几天都是这样。万幸的是,儿子靠自身免疫调节终于挺过来了,侥幸逃过一劫。我却认为是儿子心诚,“师父”“法身”保护的结果。
1999年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后,儿子遭的罪就更大了。因为那时我已经是当地练功点辅导员。当年7月20日,我接到站长的电话,要我组织人到省政府去“护法”,我扔下刚做好的饭菜,把儿子往一名功友家一放,就组织十多人上了省政府,在外几天,完全顾不上儿子。过了几个月,我又进京“护法”,再次把孩子丢到同事家。我觉得“师父”要我们走的路我都得走,不然的话,我就无法“圆满”,以前和儿子吃的苦就白吃了。我还经常在晚上和几个功友偷偷下乡去发传单,贴标语。把不满5岁的儿子独自丢在家里。2000年一个寒冷的冬天,凌晨3点多,我发完传单回家,发现床上儿子不见了。我连忙叫开邻居家的门,才知道儿子半夜醒来,不见了妈妈,打着赤脚,穿着单衣,在楼道里大哭,最后被好心的邻居收留。
2001年9月,儿子到了上学的年龄,我想想“师父”李洪志说的:“你掌握了全人类的知识还是个常人”,“放下常人心,得法就是神。”所以,我觉得儿子上不上学无所谓,也不指望他考大学什么的。只要他能跟着我学法轮功,将来会“要什么有什么”。过了一个学期,我才把儿子送上小学。他少读了半年,直接升入二年级后,成绩受到很大影响,至今也无法赶上。之后,我为了法轮功,离开儿子,让他两年多在没有父母关心的环境中生活。
记得有位心理学大师说过这样一句话:自幼充分享受母爱的人一生都充满自信。可想想我的孩子在最需要母爱的时候,我的爱在哪里呢?我的爱都给了法轮功,都给了李洪志。让从小活泼可爱的儿子,受到很大的心灵伤害,造成了许多无可挽回的损失。我真的不是好妈妈啊!
幸运的是,我终于迷途知返,重获新生。在儿子读四年级时,我回到了儿子身边。我努力学习心理学,在孩子青春期到来时,耐心与儿子沟通,尽量弥补当妈妈的给孩子造成的伤害。
【责任编辑:虚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