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赵莉珺,1972年4月5日出生,中专文化,家住徐州市经济开发区碧螺山庄四区16号楼。我的丈夫张俊涛在房地产公司做管理工作,我们还有一个女儿叫张小燕,未修炼法轮功之前,我们是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可自从1998年我修炼了法轮功之后,原本幸福的家就不再安宁。
1998年暑假,我带孩子回丰县妈妈家,嫂子告诉我修炼法轮功可以提高心性,更重要的是可以美容,她告诉我说:“你人本来就长的漂亮,如果再修炼法轮功你一定会更加的漂亮,可以青春永驻的。”开始我不怎么相信她说的话,但想想她自己也在修炼就让我不得不信。因为嫂子的文化水平比我高,是我们县党校的一名老师,相信她选择的一定不会错。于是我买来了《转法轮》等书籍开始学习起来。在书中我确实看到了《转法轮》中“真善忍”、“做好人”、“我们法轮大法的学员修炼一段时间以后,从表面上看,皮肤变得细嫩,白里透红,这是一个普遍现象,你真正地炼性命双修的功法,保证你不用去美容”等说教。这对追求事事完美、爱美的我来说,一下子产生了极大的诱惑,从此一发不可收,我把李洪志当成了有求必应的神佛,把《转法轮》当成了度人升天的圣经,把修炼成神当成了至高无上的追求。我学习十分用功,严格按照“师父”的要求,大段大段地背诵《转法轮》和“经文”。其中,最吸引我的是“真善忍”、“做好人”、“上层次”、“圆满”,我当时想,要是人人做到这些,这世界将是多么美好啊!我暗下决心,勤学苦练,修身养性,强身健体,绝不放弃,直到能够“圆满”“飞升”。
由于我不断地“学法”、练功,很快就进入了痴迷状态,感到精力特别充沛,也感觉自己越来越美了,每天总有使不完的劲。我把每天的练功、“学法”作为必修课,不甘落在嫂子的后面。我还严格按照“师父”讲的“去执著”,摒弃一切干扰修炼的东西,在老家我不做一点家务事,就连年仅三岁的女儿也没心思照看,把她直接扔给我的母亲带,就为了能够尽早升到更高的“层次”。
等从妈妈家回来,我仍然坚持“学法”、练功,女儿由于没有母亲的照顾,经常哭闹,丈夫看到我的变化后,从来对我一个“不”字都不说的他,常常因练功问题与我争吵。特别是我时常外出和功友聚会,每当他阻止我时,我就非常气愤,认为他成了我“功力”提升的障碍,甚至认为他就是阻碍我上“层次”的“魔”。
1999年7月国家刚取缔法轮功时,我很是想不通,坚持认为练功是好的,人各有志,国家不该管个人的事,我只是练功,又不参加什么别的活动,不准公开在外练我就待在家自己练,嫂子也鼓励我坚决不能放弃。而丈夫看我对国家法律都置之不理,就不再理我。
从此,我们俩陷入了“冷战”,曾经恩爱的夫妻一天天地疏远起来。苦闷的他独自一人承担了家庭所有的事情,女儿也彻底由他照料,更为严重的是我怕影响我“上层次”,主动提出和他分居,而这种名存实亡的夫妻生活一直持续到2008年。一向对我宽容的丈夫实在是容忍不下去了,于是我俩于2009年7月离了婚,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就这样解体了。
由于丈夫彻底失望了,不再留念这个让他痛苦的家,他辞去原本很好的工作,独自痛苦地领着女儿远到新疆打工去了。然而,丈夫和女儿的离去非但没有换回我的良知,相反,《转法轮》中李洪志说:“人为什么能够当人呢?就是人中有情,人就是为这个情活着,亲情、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做事讲情份,处处离不了这个情,想干不想干,高兴不高兴,爱和恨,整个人类社会的一切,全是出自于这个情。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精进要旨》中更有“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抓其情丝搅扰一生,年岁一过,悔亦晚也。”我把这当成是对我“去情”的考验,是我应该得到的“磨炼”,是自己上辈子作了孽造成的。
直到接下来所发生的一系列事情,才让我这个一直认为自己是在“做好人”的人对法轮功产生了怀疑。
我嫂子徐新春因组织法轮功人员外出“弘法”、“讲真相”,先后在安徽、河南等地散发法轮功宣传品,终因违法犯罪被判刑。这就让我想到,法轮功说不参与政治,要遵守法律,可我们的行为却严重的违法了国家的法律。
《转法轮》里说:修炼法轮功可以强身健体,可我贾汪区的同修施忠玲患了肺癌后因生病拒医拒药死了,没见到有“师父”的“法身”保护。我们九里区的一个同修因长期修炼法轮功也患上了精神分裂症,生活不能自理。再说我自己因为修炼却舍弃了骨肉之情,这样的人能算是“好人”吗?
这一连串发生的事,使我渐渐发现法轮功编织的美丽谎言一个个被现实揭穿。想想自己这么用功,除了最初的新鲜感外,什么也没有得到,再看看自己曾经让人羡慕的幸福家庭,毁在了自己的身上,我感到没有尽到一个妻子和母亲的责任,让自己曾经深爱的丈夫经受了多少生活和精神上的磨难,也让自己的亲生骨肉过早地失去了母爱,我的“真、善、忍”又在哪里呢?我迷茫、我痛苦。
终于,在反邪教志愿者的帮助下,我慢慢看清了法轮功的真面目。这清醒来之不易,自己付出的代价太大了!
【责任编辑:晓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