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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先生,请勿坐失良机

作者:奕 木 · 2011-01-21 来源:凯风网

  《华侨时报》社长周锦兴的首次公开叫战已经过了一周的时限①,李洪志先生寂静无声。据弟子们传达给周锦兴先生的小道消息是:“法轮功弟子很乐意其师父李洪志能答允我的邀请,现身蒙特利尔,却埋怨一星期的时间回复实在太过仓促……”周锦兴先生果然文人雅量,尽管是弟子所言,还是于1月14日又发表文章《是与非,分对错》,决定再延期两周,给李洪志先生足够的准备时间赴约,并约定了地点在蒙特利尔举行公众辩论会②!果真如此,善莫大焉!

  但毕竟是小道消息,按“师父”一贯的“谱”,极有可能李洪志先生会继续享受“沉默权”。据“弟子很乐意其师父李洪志能答允我(周锦兴——笔者注)的邀请”这句话中的 “能”字推断,目前只是弟子对此事的一种希望——大约直接请示有些困难,于是借《华侨时报》之口直达“教庭”,——这就是希望他回应,建议他回应,也认为他应该回应!笔者也算是一个关心法轮功问题的平民,替李洪志先生思考一二,列陈这千载难逢的种种“机缘”,也希望他回应,建议他回应,认为他应该回应!

  首先,既然周锦兴先生能“亮战”,难道李洪志先生就惧怕“亮战”?周锦兴先生在世界华侨圈子里,算是名人,拥有《华侨时报》社长头衔;李洪志先生也不差,虽然没有常人社会里的头衔,但作为法轮功的创始人,虽然颇受争议,但知名度已经够了。倘若周先生属于小人物,无名鼠辈,大不可理睬。现在是“名人对知名”,可谓是棋逢对手,双方都不掉身份;早在2009年初,周先生写了一本书《亮战》并且发表文章称:将该书取名《亮战》,“除了是一场漂亮的战争外,另一层的意义,就是向邪教和骗子说一句‘亮战’!”此“亮战”看来是专门对李洪志先生来的。尽管言辞激烈一些,但归根到底,还是文笔之仗,属于文人们颇为常用的唇枪舌剑“决斗”方式,并非中世纪剑对剑地刺刀见红,比如俄国诗人普希金的决斗,闹得再著名,也是为了“情人”而战。但此时的亮战关乎法轮功是否为邪教、李洪志先生是否为骗子的论战,事关法轮功的身家名誉,一旦开战,无论谁赢谁输都在其次,关键是法轮功“声誉”出来了,普希金算得了什么!只要周李二位先生论战,必将载入二十一世界“轰动事件”,自然载入史册,青史留名!而且不伤皮肉,在民主的加拿大,人身安全想必无忧,那么,岂能有不战之理?再说了,李洪志先生算是公众人物,“一言九鼎”,容易引起网络和读者的阅读兴趣,重要的是作为公众人物涉及公信、公信力甚至“宇宙主佛”的名誉,众多的门徒和拥趸一片深情翘首以待,就连我等常人也睁大了双眼“且听下回分解”,倘若李先生一味地行使“沉默权”,拖延、推诿、编谎、打太极拳、罔顾左右而言其它,不仅是对李洪志先生个人公信力的污辱,还辜负了弟子和拥趸们的一片深情,也让我们“且听下回分解”的好奇心吊着胃口,岂不大煞风景?倘若李洪志先生出面应战,照样也可以写一本新书,题目都替李洪志先生想好了,就叫《暗战》,一样可以与周锦兴先生对决叫板!岂不妙哉!因此,无论从名人的角度,出名的角度,还是“宇宙主佛”公众影响力的角度,李洪志先生都应该且必须回应!

  其二,既然周锦兴为中共们的“代言人”,那就更有必要出来对话论战了。自法轮功移居海外后,就没有与中共们沟通过,而李洪志先生与中共们的沟通愿望颇为强烈,差不多已经成了夙愿,。早在2001年7月,明慧网上就发表了李洪志先生《给中央及政府领导的一封信》和《李洪志老师托人向中国驻美大使馆转交一封署名信》两篇文章,诚恳地希望“直接沟通”。但事到如今,中共们一点反应都没有,这不奇怪,按照国际惯例,一个国家不会与跑到国外的“逃犯”或者非政府组织对话和直接沟通的,既然是惯例,李洪志先生还是感到很丢面子,于次年将两封公开信悄悄删除了,但如论如何,李洪志先生只是有了美国的“绿卡”,就是说只有永久居住权,其国籍还是中国国籍,而且这么些年还很关心中国的事情,所办的媒介大纪元、明慧网、新唐人等报道和评论的几乎全是中国大陆发生的事情,说明希望沟通的夙愿依然存在。又据大纪元关于对周锦兴的诸多评论和文章来看,周锦兴先生简直就是中共们的“代言人”——大纪元2007年7月发表“冯道生”评论员文章称:“蒙特利尔的《华侨时报》是个特例,它毫不避讳的充当中共在海外的代言人”。既然为“代言人”,与周锦兴先生直接论战,不就是与中共们论战吗?而且还是由“代言人”周锦兴先生直接发起,那简直就是“零距离的亲密接触”,根本不必在明慧网上刊登这信那信,惹得很没面子。这不是千载难逢的“机缘”吗?法轮功特别讲究“机缘”二字,用李洪志先生的话说“有人想得法还得不到哩,这就是机缘”。既然如此珍贵,岂有失掉之理?那么,李洪志先生应该且必须回应!

  其三,借《华侨时报》和众多媒介来“洪法”简直有着无以伦比的妙处。李洪志先生非常清楚,自法轮功有史以来,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洪法”,十几年来,简直绞尽脑汁,学“大法”、发正念、办媒体、做“神韵”、发传单、搞游行、开法会、建龙泉、打官司……事事桩桩,哪一件离开了“讲真相”?付出的心血和汗水,谁人能知?真可谓“一本法轮言,两行辛酸泪,三声嗟叹声,纵识得‘四大皆空’,知晓‘度人出五行③’,仍难逃六欲七情,遍寻八方,踏遍黄河九曲,十分苦楚满腹衷肠,更与何人说?”那么这次《华侨时报》周锦兴先生主动邀请,辩论场设在加拿大第二大城市、魁北克省最大城市、国际大都市蒙特利尔,世界各大媒体必定聚焦,李洪志先生“闪亮登场”,各大媒体必定纷至沓来争相报道,法轮功岂不可以传播世界各个角落吗?还用得着李洪志先生劳什子年年讲法,次次整风,屡屡评语,时时担心吗?重要的是,李洪志先生在辩论中,可以理直气壮地“洪法”讲法,想想世界近六十亿众生在电视里看到先生的“英俊法象”,聆听“师父”的“天籁妙音”,以前的一切“更与何人说?”的苦衷还不烟消云散了吗?更重要的是,这一切都不需要李洪志先生掏腰包,节省的美元钞票简直“不可量计”,还需要“神韵”的弟子们吃盒饭、挤地铺,辛苦非凡地到处演出挣美元吗?还需要办媒介的弟子们冥思苦想绞尽脑汁地闭门造车吗?还需要“天国乐团”的弟子们寒风瑟瑟中鼓腮迸力地吹号敲鼓吗?还有李洪志先生魂牵梦萦梦寐以求的法轮总部希望山龙泉寺不就有钱修起来了吗?……诸多美妙之处,仅仅需要李洪志先生“闪亮登场”即可,倘使先生感觉西服不够笔挺漂亮,我等小人物情愿掏次腰包,实在一行,还可以让《华侨时报》登则广告,相信由周锦兴先生出面为李洪志先生募捐一套西服的面子还是有的。唯一的要求就是请李洪志先生出场!所以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只赚不赔的好事,比李洪志先生强调的任何“项目”都要管用,李洪志先生应该且必须回应!

  其四,“周李相会”堪称“道不同而相知相契”世界典范。不可否认的是,周锦兴先生与李洪志先生宿怨已久,早在2001年起,双方就开始“神交”,一场七年之久的官司,双方都有些心疲力竭。官司的焦点还是在对“神韵”抑或对法轮功的宣传态度上的分歧,周锦兴先生对这场官司可谓殚精竭虑,在他出版的《亮战》序言中这样说:“7年里,我每一天每一刻都在做同样一件事情,就是和‘法轮功’进行较量。我每天只睡三四个小时,有一股劲支撑着我坚持到现在!”精疲力竭之态跃然纸上,想必李洪志先生你不会如此辛苦吧。但即使如此,周锦兴先生还是文人雅量,主动伸出了橄榄枝,热情地邀请李洪志先生来论战,非一般人可以做到!名人高士大度儒雅的形象呼之欲出。名震江湖的三国周郎就没有做到,对既是盟友也是敌人的诸葛亮先生恨之入骨,结果活活给气死了。想你堂堂的“宇宙主佛”李洪志先生远比周瑜先生要风雅大量吧,难道眼睁睁地看着周锦兴先生在世界公众面前风光一回?而堂堂“宇宙主佛”李洪志先生却要落得个“心胸狭隘鼠里鼠蹊”的寡名?但只要回应论战,情况就大相径庭,周锦兴先生就得不到美名,恰恰相反,李洪志先生的美名就会名扬天下;倘若李洪志先生论战胜利,表明法轮功确实如先生所说一样,充满了“真善忍”的本质内涵,为世界真正的正统的“修炼大法”,并与周锦兴先生握手言和,岂不是堪称二十一世纪“道不同而相知相契”的典范吗?那个时候李洪志先生的美誉何必要自己到处吹嘘?法轮美妙的前程不可海量!如此美妙的前程,李洪志先生应该且必须回应!

  其五,还有一个重要“机密”,这次论战,李洪志先生“胜算”把握极大。据周锦兴先生在《是与非,对与错》文章中透露:“前几天,刚刚痛失一位亲人,感受犹如切肤之痛!”又说“心情沉重犹如刀割之痛,无力思考,《锦言》暂且告别两周,望其体谅。”(借此向周锦兴先生致以同为中华民族子孙之同仁间的慰问!笔者注)说明周锦兴先生目前状态不佳,根本无力思考论战策略,届时必定仓促应战。《孙子·军争篇》云:“以近待远,以逸待劳,以饱待饥,此治力者也。”只要李洪志先生认真准备,加上先生巧舌如簧功夫,岂有不赢之理?倘若赢了,所能得来的胜利果实,就不是我等平民可以想象的了。所以,李洪志先生应该且必须回应!

  如此诸多的优势和美妙,难道李洪志先生还能无动于衷吗?既然有小道消息传达到周锦兴先生之处,说明弟子已经为其所动。因此,笔者再次提醒李洪志先生——请切勿坐失良机!

  但是,且慢,最最要紧之处还得说明,辩论也罢,论战也罢,有一个最基本的原则,那就是“实事胜于雄辩”。李洪志先生如果有此底气,大可放心应战;如果无此底气,做缩头乌龟,还是仍然寂静如斯,那就表明法轮功果真是谎言构建的法轮大厦!

  用谎言作钢筋宛如用稻草作钢筋而浇注的大厦能继续矗立吗?

  附注:
  ① 见《华侨时报》2010年1月7日文章《面对真理,不容扭曲》
  ② 见《华侨时报》2010年1月14日文章《是与非,对与错》
  ③  李洪志《洪吟·佛法圆容》

 

【责任编辑: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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