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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法轮功的不脱离“常人社会”

作者:柳随风 · 2011-04-06 来源:凯风网

  在李洪志的言论中,“常人社会”是宇宙的“垃圾站”、“大粪坑”,是“你争我夺,尔虞我诈”的“大染缸”。但事实上,大部分法轮功信徒基本上都不脱离“常人社会”,还以“救度世人”为已任,以在“常人社会”里“修炼”为荣。笔者以为,对于法轮功的不脱离“常人社会”,要深刻认识其原因和用意。

  第一,不脱离“常人社会”是因为无法摆脱人的基本属性

  尽管法轮功信徒自认为是“不同世界来的王”①,是“神在人间”,但本质上,他们还是具备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比如,从自然属性上讲,法轮功人员跟“常人”一样,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累了要睡觉,冷了要加衣添被,七情六欲一样不少,有自我保存和趋乐避苦的本能等;从社会属性上讲,法轮功人员一样承担了父母、配偶或子女的角色,要参与社会劳动,有自己的交际圈子,希望被他人尊敬,追求更好的生活,对音乐、美术、影视等艺术作品有着欣赏和创作的需求等等。如果信徒一旦完全脱离现实社会,其社会属性将被完全剥夺,人就不能称其为人了。所以,从遵从“人是社会的人”这个客观规律上看,法轮功不可能让信徒脱离“常人社会”。

  从另一种意义上讲,中国大陆的法轮功习练者人数最多时达到200万左右,如果全部脱离“常人社会”,一方面是现实条件不允许,另一方面即将存在这样的可能性,也必定会引起无数家庭的破裂乃至全社会的动荡,而且势必引发大部分信徒的不满,最终导致组织的溃散。所以,法轮功不脱离“常人社会”,是为了遵从人和社会的基本属性,免去自身的被动。

  第二,不脱离“常人社会”是为了淡化邪教特征

  部分邪教组织鼓吹脱离现实社会。如美国邪教“大卫教”的创立者考雷什,让信徒们都集居在一所名为卡梅尔的庄园内,实行独裁“统治”,非法购置先进武器,修筑防御工事,后引起了美国司法当局的重视,被一举捣破;日本“奥姆真理教”总头目麻原彰晃,自称是神的化身,要求部分教徒“出家修行”,割断同现实世界的联系,把自己的身心和财产交给大神和麻原“尊师”,后因种种反常举动落入警方的视线②。由此可以看出,脱离“常人社会”的做法使邪教组织的特征过于明显,导致在社会上声名狼藉,引起公众和有关部门的警惕,最终失去立足之地。

  李洪志有鉴于此,要求信徒不能脱离“常人社会”,还要积极地开展“讲真相”等活动来“救度世人”,即是博取“做好人”的美名,争取国际舆论的同情和支持,也是借此逃避社会的关注和甄别,隐藏和淡化邪教组织的特征。所以当有人问起“是否应该放下工作好好实修一段时间”时,李洪志立马一语封死,“不能够放下你们在常人社会扮演的那个角色,你们都必须得做好你们应该做的那一切”③。同时,李洪志还以不脱离“常人社会”为依据,来作为区别于邪教的标准,作为法轮功受无端“迫害”的“有力”证据。

  第三,不脱离“常人社会”是为了扩大传播途径

  法轮功之所以一度在中国传播范围广,涉足人数大,是由于法轮功采取了“弘法”的形式:一是“人传人,心传心”,二是到练功点上集体练功。所谓的“人传人,心传心”,说到底就是法轮功举办的“法会”和“学‘法’交流会”,而这个“法会”和“交流会”的人员组成由来,绝大部分(不是百分之百,可以说是百分之九十以上)是通过亲戚“弘”亲戚、同事“弘”同事、朋友“弘”朋友、邻居“弘”邻居、熟人“弘”熟人进入“修炼”的。采用这种“弘法”形式的主要目的就是:增强可信度,拉入更多的人!因为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心理沉淀来看,人们普遍存有这么一种心理或心态,即亲戚一般不会骗亲戚,朋友一般不会骗朋友,熟人一般不会骗熟人。因此,亲戚、朋友、同事、邻居、熟人介绍的东西,一般都是可信的,法轮功用这种方式进行“弘法”,首先就是让“修炼人”确立“以信为本”、“信字在先”④!

  假设,法轮功信徒都以脱离“离人社会”的方式生活和“修炼”,那么法轮功组织在社会上的传播渠道就会受阻,法轮功会因为缺乏信任基础而失去市场,使组织的扩张停滞不前。而且,如果缺乏新成员的加入,法轮功组织就会成为一潭死水。所以法轮功不脱离“常人社会”,也是出于自身发展壮大的考虑。

  第四,不脱离“常人社会”是为了更好地盘剥信徒

  邪教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教主通过盘剥信徒,聚敛钱财。如法国的“信仰疗法教”拥有4亿美元的财富,“月亮教”拥有造船厂、机床厂和报纸,每年都能实现5亿美元的收入;日本的“创价学会”拥有房地产2500万欧元,“狄安诺瓦教”拥有房地产1700万欧元⑤,“奥姆真理教”规定教徒首先须进入“入门预备班”,这个班分初级、中级、高级3个阶段,全部上完需交学费14.5万日元,通过卖“头法轮”赚取20多亿日元⑥。李洪志也一样,别的不说,他在美国就拥有数处豪宅,还在希望山的龙泉寺大兴土木,斥巨资打造他的个人王国。试问,一个从未经商或办企业的邪教头目,他的巨额钱财从何而来?从简单的事实上可以看出,一部分是从法轮功信徒那里得来,这其中自然包括出版“经文”、出售画像、讲法收费或接受捐赠等多种方式;一部分是从幕后金主那里得来,而所倚仗的也是指使法轮功信徒充当炮灰,进行各种反华活动。

  而李洪志对信徒的态度一向是只让马儿跑,不给马儿草。可以想象,如果法轮功信徒真的脱离了“常人社会”,那么这部分人都将失去工作和社会关系,不但使“正法”工作成为空谈,而且会因没有经济来源而无法维持日常生活。这样的话,众多的信徒不但失去利用价值,反而需要他救济而成为负担,造成双重损失。所以说,从为了更好地盘剥信徒的角度出发,法轮功也不可能脱离“常人社会”。

  第五,不脱离“常人社会”是为了掩饰控制信徒思想和行为的本质

  但是,法轮功的不脱离“常人社会”跟“常人”的生产生活完全是两回事,当信徒们把追求“圆满”永生当作“练功”的目的时,他们就进入了李洪志设置的控制:隔离。李洪志通过实施各种手段,使法轮功组织成为为远离社会的封闭团体。如给他们关于自我的新定于:他们是“修炼人”,已经超脱了普通人类,他们的行事标准和思考问题的角度必须有异于“常人”。在行为上,他们不能再接触其他宗教,他们不需要自己思考,如果自己思考会产生怀疑法轮功的“思想业”,就会阻碍自己永生。他们只需要读李洪志的书、做李洪志让做的事。如超常强度的“学法”,反复学习、通读《转法轮》、《法轮大法义解》等书以及李洪志在各地的“讲法”;无休止地“练功”,即练习法轮功的五套动作,不允许有一点差错;进行“集体练功”,一般每星期少则两三次,多则七次,每次至少两三个小时;“集体学法”,通读“经文”并交流学习心得,经常性地召开“法会”;另外还有所谓的“护法”、“发正念”、“讲真相”等等。他们的思想交流只在内部团体进行,还要把对李洪志的情感放在第一位,放弃或看淡对父母、家人的感情,放弃对世俗的成功、利益的追求⑦。

  总之,弟子在各种控制手段之下,从思想、情感尤其是行为准则上都成为与社会隔离的人,其后果是相当一部分人员迷失心智,或不能从事正常的社会活动,或疲于奔命,彻底沦为法轮功所役使的工具。而这一切,都被不脱离“常人社会”的口号巧妙地掩饰了起来。

  综上所述,法轮功所谓的不脱离“常人社会”,是冠其名而不行其实,表面上让法轮功人员在现实社会按部就班地工作、生活、“修炼”,制造一个崇尚“真、善、忍”、安分守已的假象,实质上却是要去除法轮功人员一切人性化、社会化的特征,使之游离于现实社会与幻想间,成为法轮功组织的奴隶。

  附注:
  ①李洪志,《再精进》
  ②中国反邪教网,《邪教面面观》
  ③李洪志,《二零零三年元宵节讲法》
  ④凯风网,唐老鸭《论法轮功"法理"的演变轨迹》
  ⑤人民特稿,《邪教敛财知多少》
  ⑥中国反邪教网,《邪教面面观》
  ⑦《法轮功精神控制透析》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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