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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消除“小范围讲法”?

作者:郑 怡 · 2011-06-09 来源:凯风网

  2011年6月3日,法轮功明慧网刊发了编辑部通知《消除》,对正在私下传播的“小范围讲法”的弟子下达了“清剿令”。对此,笔者很茫然,为什么要“消除”“小范围讲法”的影响?“师父”“小范围讲法”的影响是能够“消除”的吗?

  一、李洪志有哪些“小范围讲法”

  “小范围讲法”这个概念是明慧网定的,什么是小范围、多少人以内算是小范围并没有一个严格的界定。按照明慧网编辑部通知《消除》所称,“师父在海外针对海外国际社会成员”的讲法都属于“小范围讲法”。这样的界定株连的范围可就大了,李洪志自从1999年4月25日后,就再没有踏进过大陆的土地。如此说来,李洪志那些所谓的“新经文”都属于“小范围讲法”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的,在明慧网看来,凡不是佛学会组织的、对明慧网幕后老板叶浩不利的李洪志讲法,都是小范围讲法,都是不准私下传播的。即使是佛学会组织的李洪志讲法,也不准私自录音,要经明慧网修改后,以明慧网发表的为准,否则仍可能以“小范围讲法”论处。

  按照这个标准,对于我们这些局外人来讲,现在要弄清李洪志到底有多少次“小范围讲法”也并非易事。但根据网上和境内弟子的传播情况,这次在明慧网“消除”影响的“小范围讲法”之列的,应该至少包括以下几次讲法:

  一是2011年正月初五的《人中讲道》。在这篇讲法中,李洪志将自己说成是明太祖朱元璋,女儿李美歌是明成祖朱棣,对唐太宗和岳飞进行贬低,还怒斥西药和转基因食品的危害。这个版本出现在《凯风论坛》,2011年5月安徽省的几十位大法弟子在河南省夏邑县传播过。

  二是2009年6月4日的《希望山湖心讲法》。在这篇讲法中,李洪志哭诉叶浩对他的迫害,大讲外星人和西药的种种不是。这个版本《凯风论坛》也有,2010年12月30日,明慧网“大陆各地简讯及交流”有一篇稿件《严肃抵制乱法行为》,是河北省张家口市法轮功弟子写的,说的就是这档子事。

  三是2008年7月20日的《再说清醒》,是讲大法弟子“就地同化”问题的,在辽宁、安徽、河北、山东等省大法弟子中广为流传,明慧网上可以搜索到7篇这样的稿件。

  四是2008年5月24日李洪志《2008年纽约法会讲法》的无删改版。明慧网2008年6月18日公布的是删改版,是没有问答部分的。不知道哪位好事者私自录音,将无删改版给捅了出来。

  五是2007年8月4日的《对澳洲学员讲法》,这是李洪志内部整肃的经文,是李洪志花了六七十万美金把弟子“请到美国”训斥弟子的。讲法中对澳洲法轮功佛学会、大纪元各打了五十大板,当然也不便让其他弟子知道。

  六是2002年10月26日的《在渥太华法会上讲法》,也有说是2008年讲的。2009年2月14日,明慧网稿件《请辽宁省同修不要受乱法假经文的迷惑》中提到了这件事。

  二、传播“小范围讲法”触犯了谁的利益

  应该说,李洪志“小范围讲法”之所以被明慧网禁止传播,是因为这些“讲法”暴露了法轮功的内乱,触犯了法轮功高层实权派的利益,所以在明慧网的“消除”影响之列。这些年,我们看到李洪志“讲法”次数越来越少,其实李洪志也没闲着,只不过一些“讲法”触犯了当权派的利益,被明慧网屏蔽和过滤掉了。一些“讲法”在明慧网迟迟不予发布,也是因为不符合明慧网口味,被明慧网扣押或删改了。那么,传播这些“小范围讲法”到底触犯了谁的利益呢?

  首先,触犯了明慧网幕后老板叶浩的利益。叶浩被称为法轮功的“二师父”,那也不是吹出来的。想当年,李洪志在境内四处办班“讲法”,离开叶浩这个原公安部要员是整不了那么大动静的。李洪志到了境外之后,离开明慧网更是寸步难行。所以,在法轮功内部,一个众所周知的秘密就是,李洪志是前台木偶,叶浩才是幕后的牵线人,叶浩叫李洪志讲什么,李洪志就得讲什么;要李洪志什么时间讲,李洪志只能什么时间讲。李洪志如果不识相,违背了叶浩的旨意,“讲法”就会被打入冷宫,难见天日。像《希望山湖心讲法》这样的“讲法”,矛头直指“二师父”叶浩,这是李洪志活的不耐烦了的标志;《对澳洲学员讲法》处理佛学会的人,打狗也不看主人,自然让“二师父”叶浩不高兴。

  其次,触犯了西方人的利益。在《希望山湖心讲法》和《人中讲道》中,李洪志攻击西医、外星人也就罢了,还要攻击自己赖以立足喘气的美国,才吃几天饱饭就不知道自己是老几了。这样的举动是没事找抽型的,其“讲法”稿牢骚连篇,连删改的价值都没有,只有被雪藏的份儿,李洪志在湖底被软禁是自找的。

  再次,触犯了法轮功各山头的利益。李洪志讲法,通常是满嘴跑火车,什么澳洲法轮功内讧,台湾法轮功争权,欧洲神韵演出赔钱、东南亚和俄罗斯法轮功水泼不进等等,没有他不敢讲的。殊不知,这样心直口快的“讲法”舒服了口瘾,却会让一些法轮功山头的头头听了很不爽,以致明慧网不得不下达了“封口令”。及至后来,像新西兰法轮功内乱、北京奥运会、日本大地震,李洪志连出来“讲法”的机会也给剥夺了。

  三、“小范围讲法”影响能够“消除”吗?

  需要指出的是,在互联网等信息媒体和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即使是被明慧网定为“小范围讲法”这样的信息,一旦传播出去不是明慧网想“消除”就能“消除”的。明慧网可以发通知,不让弟子私自录音,不让弟子整理成文字,不让弟子在网上传。但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总有好事者会传出来。

  其一,明慧网不可能只手遮天。在法轮功内部,叶浩再大也是“二师父”,李洪志再傀儡也是唯一的“师父”,大理不公,气死旁人,总有路见不平者挺身而出,冒着不怕杀头掉脑袋的危险,挑战叶浩的淫威,给境内的弟子通风报信。境内弟子好长时间见不到“师父”的“新经文”,产生了强烈的执著心,总不能让境内弟子树倒猢狲散吧?

  其二,境内弟子需要知情权。明慧网可以斥责弟子“私自整理的文字就是假经文”,但是真假“经文”那是有客观标准的。在弟子们看来,只要是“师父”李洪志亲口讲的,就是真经文;“二师父”叶浩讲的,才是假经文;经过明慧网大量删改的,也是准“假经文”。因为“师父”讲过的每一个字都有“师父”的“法身”,每个字都是“师父”的“法身”形象,每个字都是佛的形象,是改动不得的,谁改动了就是“乱法”,是对“师父”的大不敬。

  其三,既成事实覆水难收。明慧网可以要求“不论海外还是大陆,谁传出去的谁负责;谁做过文字、录过音谁负责消除”。但是,影响已经造就,泼出去的水是收不回来的,弟子们该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了,你就是焚书坑儒也没有用的。这样的责如何负呀,这样的影响如何“消除”呀?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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