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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啊,妈妈对不起你!

作者:徐燕青 · 2011-12-31 来源:凯风网

  我叫徐燕青,今年37岁,原淄川商业大厦职工。丈夫在区里一家酒厂做销售,收入还算不错。我从谈恋爱、结婚、生子都顺顺利利,公公婆婆对我都很满意,丈夫也很疼爱我,再加上又生了个大胖小子,一家人过得其乐融融。

  1999年初,一个偶然的机会朋友送我一本《转法轮》,说很好。当时想既然是好书,那就看看。李洪志在书中说的“成佛成仙”、“上天国世界”,这正好符合了我异想天开的想法,就这样我天天“大法不离身”,成了一名忠诚的“大法弟子”。只要是有关法轮功的书籍、资料,我都会毫不犹豫地全买回家来,视为珍宝,天天念、天天读,天天抄呀、写的。我光《转法轮》就抄了将近十四遍,在不知不觉中沉浸在法轮功所描述的“天国世界”里不能自拔了。

  在练法轮功之前,我在单位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什么脏活累活都抢着干,年年被单位评为“先进标兵”,看到同事们羡慕的眼光,我心里甭提有多美了。同样在家里,我也是个勤快人。丈夫经常要出差在外面跑,根本顾不上家里,所有家务活都是我一个人干,照顾公公婆婆,看管年幼的儿子,样样都拾掇的利利索索,邻居们都夸我贤惠。可是自此练上法轮功以后,情况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单位上班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经常偷偷地看《转法轮》;在家连吃饭都是简简单单,家务活能省则省,反正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打坐练功、抄《转法轮》、和功友交流的这些事情上面。认识我的人都说我像变了个人似的,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1999年7月的一天,我们的练功点接到区辅导站的消息,说国家要依法取缔了法轮功,要求“大法弟子”要放下一切来“护法”。我和几个功友合计着,怎样才能为“大法”做点事情,让“师父”看到,让自己“上层次”。思来想去,最后决定像许多“大法弟子”那样,去北京“护法”。那时丈夫差去了外地,我将儿子送到婆婆家,把家里的三千元现金和一个八千元的存折都带上了,就没打算再回来,压根就没想家人怎么过。我们和站长联系好,一大伙人一起去了火车站,可还没等上火车,就被巡逻的公安民警给拦了下来,单位还专门派人把我接回家。那时正值酷暑,来接我的人中暑了,对生着病的同事,我不但不体谅,还一路对他恶语相加,把他说成是阻挡我“上层次”的魔,还嘲笑他中暑是因为阻碍我“弘法”、“护法”而当场就遭了报应。

  回来以后,单位的领导、同事经常和我谈心,劝说我放弃法轮功,可是他们的话我根本听不进去。丈夫也苦口婆心地劝我说:“我天天在外面风吹日晒的跑业务,生活也没有规律,胃病也常常犯,不为别的,不就为了能让你们娘俩过上好日子吗?!你看看你现在,工作不正经干,家里也不管,这还哪里有个家样?你快醒醒吧,这样下去,我们这个家就被你毁了。”丈夫的话我听了也有些动容,是呀,从结婚到现在,丈夫事事让着我,时时想着我和儿子,而我这是做了些啥?可是李洪志说过:“只有放下名利情,才能圆满上苍穹”,而且“一人练功,全家受益”,我做这些不也是为了家人好吗?想到这里,我更坚定了练功的心。直到最后,丈夫声泪俱下的让我看在两岁儿子的情份上,与法轮功脱离关系,可我想起“师父”的话:“修炼就得在这魔难中修炼,看你七情六欲能不能割舍,能不能看淡,你就执着于那些东西,你就修不出来。”想到这些,我坚修的心始终也没有动摇过。万般无奈之下,心灰意冷的丈夫于2001年春和我办理了离婚手续。这时候,我非但没有伤心难过,反而认为我过了“情关”,又“精进”了一步。

  从此,我和儿子两个人生活。白天把儿子送幼儿园,下午接回家。晚上我练功打坐或者抄写“经文”时,就让他自己在一边玩。每当李洪志的“经文”一下来,我就更忙活了,自己手里没有打印的,就用手抄;有时去练功点时没人看孩子,我就把儿子一个人锁在家里。听着儿子哭着一声声地喊“妈妈,妈妈,你别丢下我!”可我头也不回地就走了。

  就这样一直到2001年的秋天,令我后悔的事情终于发生了。星期天的一大早,我就把儿子锁在家里,自己去了练功点和功友们一起聚会练功。四岁的儿子一个人在家,不知怎么把家里的暖瓶打翻了,滚烫的热水把儿子的前胸、右侧手臂等多处烫伤,儿子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引来了楼上楼下的邻居。等到邻居们找到我又返回家里时,已经是一个多小时以后了。看着儿子满身的红肿和水泡,听着儿子的哭喊声,我的心都要碎了。虽然法轮功一直要我们修炼人放弃常人心,但我还是放不下,对于儿子的烫伤,我很痛苦。

  就在这时,这会志愿者帮助了我,我才清醒过来,习练法轮功不但没有让我的家庭、我的家人受益,反而让我的丈夫离开了家,让我的儿子受到了这样的煎熬和摧残。

  儿子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才算基本康复,现在身上留下了一大片永远也消除不了的疤痕。每当看到这些疤痕,我都后悔不已。

  儿子,是妈妈对不起你!

 

【责任编辑: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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