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河间市故仙镇缴台村的侯焕清,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妇女,1960年出生,高中文化,丈夫在天津工作,下有一双儿女。她本来有一个幸福的家,但由于信奉邪教“门徒会”(俗称“传福音”)为同村的信徒秦四胜(时年34岁)赶鬼驱魔,最终沦落为杀人犯,不仅害了死者秦四胜及其家人,同时也害了自己。
1997年麦收前,侯焕清在沙河桥镇卢位村姨家表妹陈淑苓的劝导下,接“福音”加入了“门徒会”。她们自己称是“信神”,认为“信神”后,祷告祈求神保佑能有病治病,没病保平安。
侯焕清和秦四胜是叔伯妯娌,俩家关系一直很好。秦四胜平时身体不太好,经常犯病,一犯病就不认人,打孩子、骂婆婆,胡说八道。吃了很多药花了好多钱也没有治好。1997年过大秋的时候,侯焕清遇到了正在地里收庄稼的秦四胜。为了帮秦四胜治病,也为了开“新工”(编者注:发展信徒),她便劝说秦四胜接福音。
侯焕清鼓吹,世上马上要大乱,地球要爆炸,世界末日既将到来,地震、火灾、洪水、冰雹、瘟疫、蝗虫、风暴将袭击人类。只有信神才能消灾避难保平安,不信的人将受到惩罚,下地狱。只有接了“福音”才能得到“神”的庇护,有病不用吃药打针,虔诚祷告就能好;即使没病每天祷告也可以保全家平安,“信神”接了“福音”可以免去一切灾难,还可以给“门徒”赐福,地里的庄稼不施肥也有好收成,六畜兴旺,有病只要一祷告就好,没病祷告身体也能强壮……在侯焕清的劝说下,秦四胜抱着有病乱投医的想法加入了“门徒会”。从地里回家后,侯焕清便拿着《闪光的灵程》和《慈祥的母爱》二本书及“得胜旗”(一张“十”字架图)送到了秦四胜家。并告诉秦四胜今后见了信“神”的人,要以兄弟姊妹相称,每天起床、吃饭、睡觉前都要面对“得胜旗”祷告,心一定要诚,除了必须蒙头之外,还必须跪着。祷告结束时,要上气不接下气地一劲儿喊下去,直到手发热或脸发热,或后背发热时才算是与神的灵相通了。灵通后,想要什么,就求什么,每个星期天接了“福音”的兄弟姊妹集体祷告。
从此,秦四胜把希望全部寄托在“神灵”身上,每天祷告,祈求“神灵”保佑,把自己的病治好,犯病也不再服药。祷告了一段时间后,秦四胜的病情一直未见好转,其间侯焕清也帮她祷告过两次。为了尽快治好自己的病,秦四胜便让侯焕清找几个人一块儿帮她祷告祷告。
1998年1月6日上午,侯焕清找到给她传“福音”的陈书苓(时年34岁),让她帮助找几个“精进”的“门徒”。于是,陈书苓找来了与她同村的卢占清(时年52岁)、卢纪然(时年23岁),侯焕清也联系了同村的侯香兰(时年33岁)。傍晚时分她们五人到了秦四胜家中,当晚,她们把秦四胜围在中间,形成一个圈,共同为她祷告。祷告了一整夜,秦四胜的病还是不见好,并且总是胡说八道,说自己是从五台山来的狐仙姑。第二天她们又接着为她祷告、求神,仍未见效,在秦四胜家又住了一夜。
1月8日中午,她们见秦四胜仍不见好转,便认为秦四胜是“狐仙”附体,由卢占清摁住挣扎、喊叫的秦四胜,侯焕清和其他人轮流踩秦四胜的腹部驱逐“狐仙”。之后,秦四胜说:“我走,我走。”在说这些话的同时,表情相当痛苦,并极力想推开为她治病的侯焕清等人。侯焕清和陈焕苓说:“别怜悯她的肉体。”于是几个人又继续踩。踩了一会,原来极力挣扎的秦四胜突然不说不闹了。侯焕清等人以为秦四胜睡着了,结果秦四胜再也没醒过来。
法医鉴定结论显示:秦四胜系腹主动脉、下腔静脉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1998年9月22日,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以利用封建迷信致人死亡罪判处侯焕清有期徒刑六年,侯香兰四年,卢占清、卢纪然三年六个月。
秦四胜死后,侯焕清等人对自己的行为及造成的后果追悔莫及,怎么也没想到,接“福音”信奉“门徒会”不光害人还害了自己。十余年过去了,侯焕清等人一直走不出对秦四胜及其家人的愧疚。
侯焕清近照
秦四胜死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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