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各种商业演出,尤其是一些不出名的演出,既然赚不到钱,为了赚点人气,都会通过赠票的方式,吸引些观众捧场。这种方式本来也无可厚非。商业活动嘛,当然是为了赚取利润,或者培养声誉名望,以便未来获得更大的利润。
可是,2011年12月2日,加拿大国会“利益冲突与道德”专员玛丽·道森女士发布《关于加拿大法轮大法协会所提供门票的可接受性》公告,提醒相关议员,不要接受法轮功提供的免费“神韵”演出门票,否则可能会违反相关联邦利益冲突守则。这则公告一出,爆出了“神韵”演出竟然存在大规模“赠票”现象的真相,真是狠狠地抽了自称“世界第一秀”、“国际一流”的“神韵”演出一记耳光,更打的“李主佛”眼冒金星——“神韵”演出可是“主佛”亲抓的第一项目!
不过,这起“赠票门”事件,除了对李洪志和法轮功组织是一个莫大的讽刺之外,还折射出了法轮功组织和“神韵”演出的许多深层丑恶。
其一,“赠票门”折射出法轮功组织在海外进行了大规模非法活动。道森女士的公告警告某些议员的同时,也是在警告法轮功组织不要用非法的手段获取支持。根据加拿大的有关法律,政府官员无权收受任何礼品,所有收受的礼品都需要个人花钱买下,违反这一规定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法轮功组织的赠票行为,实质上已经构成了行贿,而收受“神韵”演出门票的议员,也已经构成了受贿。众所周知,李洪志在多次“讲法”中都要求要高价卖票,尤其是在2011年《大法弟子必须学法》中更是对票价有一个明确的要求:“如果是西方主流社会做出来的这样一个一流秀,做成这样,你知道他们会卖多少钱一张票吗?在任何城市都会最低五百块钱一张。(鼓掌)我们也没有卖那么贵呀。”按照这个说法,一张门票至少也得要一百美元。而看过演出的人都知道,不同位置的票价是完全不同的,普通票价和贵宾票价相差数倍。可以想象,法轮功组织赠送给加拿大议员的门票当然不会是普通票,而多半是价格数百美元的贵宾票。很显然,根据加拿大的相关法律,这种行贿情节已经相当严重。这些年,“神韵”演出在美国同样有大量的对议员和政府官员的赠票活动。根据美国有关公务员的法律规定,公务员接受的礼品其市场价格不得高于20美元,一年内从一种渠道所接受的馈赠不得超过50美元。照此计算,只要接受一次“神韵”演出的门票,就违反了美国的法律。由此可见,法轮功组织在美国、加拿大等地,实际上是在大规模从事行贿活动。或许,这仅仅是法轮功进行的非法活动的冰山一角。
其二,折射出“神韵”演出对其工作人员的残酷剥削。众所周知,一场商业演出的成本很高,包括场地、设备、推广、演职人员薪酬、服装道具、灯光音响等许多费用。如果购票人数达不到一定规模,演出只有赔钱的份。所以也难怪李洪志每每在“讲法”中为“神韵”赔钱的问题大倒苦水。然而,尽管如此,“神韵”演出依然在不少地方进行了演出,还能够进行下去。可是,“赠票门”曝光后,既然如此多票都是赠送出去的,并没有销售收入,那么何以“神韵”还能够维持?这不得不让人深思。抛开李洪志吹嘘的那些神话之外,从商业运作的角度看,这其中的猫腻就是,法轮功组织在对“神韵”演出中的工作人员进行残酷剥削。在一项商业演出中,场地费用是相当昂贵的一笔开支;其次是人力成本,主要包括演职人员的薪酬,假如有明星出场,费用更加昂贵;再次是营销推广费用。实际上,目前许多商业演出,都是采取企业冠名,与企业联合出资的模式进行的。可是,法轮功组织的“神韵”演出显然没有这样的条件。在支付高额的场地设备费用、且存在大量赠票的情况下,演出能够进行下去的唯一出路就是大幅度压缩演职人员的薪酬支付和推广费用。事实也正是这样,大量的报道揭露出了“神韵艺术团”对演出人员仅仅支付非常微薄的生活费用,许多弟子义务甚至自掏腰包“推票”。可以说,“神韵”演出不但在残酷剥削大法弟子的劳动力,还在残酷压榨他们的血汗钱。这正是“神韵”能够维持的最大秘密,也正是邪教侵害人权的最重要体现之一。
其三,折射出“神韵”演出粗制滥造的本质。一般性的商业演出为了制造一定的影响力,通常都会邀请一些知名的演艺界明星出场,以吸引人气。当然,这就需要支付不菲的出场费,使演出成本大大提高。而这样也能吸引更多的人购票观看演出,从而获得更大的利润。可是,“神韵”演出大规模赠票情况的存在,使得他们赚取门票收入的希望化为泡影。而众所周知,法轮功组织内部并没有什么当红的演艺明星,更没有知名的中国传统艺术名家。可想而知,所谓“世界第一秀”的“神韵”演出,根本不可能聘请得起这些优秀的演艺界人士,无非只是一些不入流的法轮功内部人士拼凑出的业余节目。否则,以他们这样的营销模式,即使他们每次聘请三到四名稍微有些知名度、能够演出一定水准节目的演艺界人士,他们也不可能支撑得下去。由此可见,“神韵”演出的本质就是法轮功组织内部自编自演、自娱自乐的业余文娱活动。另外,只要看看“神韵艺术团”中的演员,不是李洪志妹子,就是他的女儿,再或者是张尔平的丈人、丈母之流,就知道这种任用私人、任人唯亲的演出是什么货色了。
其四,折射出“神韵”演出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亵渎。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无论是音乐舞蹈还是语言艺术,都传承数千年,其中更是蕴含着深厚的人文精神,是人类最优秀的文明成果之一。从西方人对古老中国文化的强烈兴趣就可知,中国文化在世界上的确有着其独特的地位。然而,“神韵”这个打着“中国文化”旗号的劣质演出,却是在败坏中国文化的声誉、亵渎中国文化的精神。尤其是“赠票门”事件曝光之后,更让人对法轮功组织这种无耻的糟践中国文化的行为感到愤怒。首先,“神韵”演出打着中国文化的旗号,但由于其质次价高,必然使不明真相的西方人对中国传统文化产生质疑。这种公然制假贩假的行为,是在毁灭中国文化的声誉、毁灭中国文化这个品牌!其次,这种大规模的赠票行为,只能使西方人以为,中国文化演出是没有人看的演出,只能通过赠票来拉人。这样的结果就是使人看低、蔑视真正的中国文化,使中国文化蒙受不白之冤,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再次,“神韵”演出宣扬所谓中国文化就是“神传文化”,纯粹是对中国文化的歪曲,是对西方观众的误导,是对真正中国文化的亵渎。中国文明最大的特点就是人本主义的精神。从春秋战国时代开始,中华文明的关注点就从“神灵”转向了人本身。而这种人本的精神,在近代又对西方人文主义的兴起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虚无缥缈的“神灵”退出了历史的舞台,真正使人文精神占据了主导地位。而“神韵”却胡说什么中国文化是“神”的文化,这样罔顾事实、别有用心的不断制造和重复谎言,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最大亵渎,是彻头彻尾的数典忘祖。
其五,折射出法轮功组织在海外的悲凉和凄惨。不管李洪志如何不断吹嘘形势大好,可是“赠票门”事件恰恰生动地反映出法轮功组织在海外的凄凉境遇。首先,法轮功组织这种无所不用其极的钻营,本身就说明其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地步。稍微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在西方这个法治比较健全、保障比较到位的社会中,通过正常途径、正当方式一个勤劳的人都能够获得比较充足的资源和发展,根本不用动歪脑筋、走邪门外道。一个非盈利性的组织社团也是如此。然而法轮功组织却采取赠票这种贿赂的方式来钻营、摇尾乞怜,只能说明它已经力竭势穷,快走投无路,只好用这些卑劣的手段来争取一点点支持。其次,玛丽·道森女士的公告彰显了人们对法轮功组织的厌恶。本来,送礼给人,人家不收给退回去也就罢了,通常也不会有人把这样的事情公开出来,大家面子上都不好过。可是,玛丽·道森女士却发布了这样一则公告,警示那些已经收取了门票或可能收受门票的议员。玛丽·道森女士作为“利益冲突与道德”专员,当然有权力采取这样的行动来防止受贿现象的出现。不过,这一举动却更说明了法轮功组织在加拿大何等的招人厌恶,以至于连最基本的情面也都不留。因为,按照法轮功律师大卫·麦塔斯的说法,这种赠票行为并不仅仅是法轮功一家。可是偏偏是法轮功组织受到这样的点名批评,除了说明人们对它极度厌恶和反感之外,恐怕再也找不到第二种解释。
一叶落而天下知秋。这起小小的“赠票门”事件,正如同黄叶彰示秋天的来临,也折射出了“神韵”演出的种种丑恶,更昭示了法轮功组织的那些不可告人的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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