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信徒甚至骨干弟子一个接一个地死去,有人问,咋没见“白日飞升”呢?这是外行话,人家“圆满”不“圆满”全是“师父”定的,李洪志说过,我定你“圆满”你才能“圆满”。李还说过“真的有早走的……一定是圆满的,只是层次不同。”(《洛杉矶市法会讲法》)这下明白了吧,“早走的”不是没“圆满”,而是“圆满层次”与“白日飞升”的有所不同。
却原来,“早走”就是“圆满”,这就简单了。按此标准,大法徒“圆满”的还真不少,而且花色品种繁多,煞是炫目。考虑到“主佛”太忙,虽然“法身”无数,但宇宙大穹有太多的“法”需要他亲自去“正”,他还要更新乾坤,重造宇宙。在下闲人一个,愿意代为梳理法轮功丰富多彩的“圆满”样式。
一撞就“圆满”
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的李延林,1996年“得法”,2004年4月12日半夜二点多,李突然从床上坐起来,兴奋地说“师父帮我开天目了,我就要飞天成佛了”,说着连衣服也没穿就奔了出去,跑到村口时一头撞在路边的电线杆上,头撞破造成颅内大出血死亡。这“早走”就算“圆满”。小撞只能一人“圆满”,大撞就“成效显著”了。1998年7月4日,海南省8个大法弟子乘车去“弘法”,与一辆大客车迎头相撞,结果,包括海南辅导总站副站长陈勇在内的7名大法骨干一命呜乎,“圆满”去了——但没见升天景象。而那大客车上的几个常人,就没这福气,一个没死,因为“李大师”不允许常人享受“圆满”待遇。这就是“轮常有别”啊!
一摔就“圆满”
2009年5月3日,北美法轮功骨干柳济南摔死在美国新泽西州希望山“法轮功基地”建设工地上。据美国职业安全与卫生署网站报道,时年54岁的柳济南,在做建筑工作时从16英尺的地方摔下来摔死,警方说柳摔下时正在试图拿一片胶合板。有人为柳可惜,殊不知,这是“师父”接他“早走”的。原因就是柳在“洪法正法”中表现积极,出尽风头,头衔一大摞。这样的大法功臣,“师父”“法身”就应该早点送他“圆满”。
一吊就“圆满”
俗话说,宁做病死魂,不做吊死鬼。那是常人陋见,大法徒上吊死就是“圆满”。比如,湖北省仙桃市郭河镇铁泥村的李道方,1997年开始习练法轮功,很快“精进”得走火入魔,平时嘴里总在念叨“我要升天”什么的。2002年3月7日,李道方为寻求“圆满”升天,在自家房中上吊身亡,死时37岁。真是走得早、“圆满”得快呀,只是没能升天。这“一吊就圆满”的大法徒名单可以开列一大串,如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的武伯民,家住广州市荔弯区宝华路的朱德荣,重庆市九龙坡区巴福镇的王天文,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春雷二巷的杨小妮,都是通过一根吊颈绳通往“圆满”之路的。
一烧就“圆满”
北京市怀柔区的刘铮,1998年春天开始习练法轮功“消业”,总是说要追求“圆满”。1999年4月下旬,刘点燃自家的房子自焚身亡。类似的还有:1999年7月,山西省屯留县李进忠、常浩驰浇上汽油自焚身亡;2000年4月7日,河南省息县项店镇曹集村曹丽,带着1岁的儿子在家中一起自焚身亡。至于发生于2001年、震惊中外的“1·23”天安门自焚案,就不用详述了。“1·23”之后,法轮功自焚案例仍然势头不减:2001年2月,湖南常德谭一辉在海淀区万寿路浇汽油后自焚;2003年9月29日,河南省济源钢铁公司职工王保涛在济源市世纪广场自焚身亡;2004年初,湖北省红安县刘杏桃在自家自焚造成大面积烧伤,抢救半年后不治身亡;2006年1月24日,江苏省如皋市白梓镇朱正峰自焚身亡。这火中“涅槃”,倒真有点“壮观”,不知何因,李洪志和法轮功就是不敢承认这些自焚案例是“大法”“圆满”成绩。但咱为了凑足李教主的“一大批”,还得算上它。
一饿就“圆满”
湖北省安陆市李店镇粮油公司的王宏业,1997年开始习练法轮功,迷上法轮功后,他不上班,不顾家,一心追求“圆满”。2007年12月,他在李洪志关于“最后”,“圆满”等“经文”的蛊惑下,一连六天不吃不喝用绝食的办法结束了生命。民间有“宁做撑死小鬼,不做饿死判官”的说法,所以大凡行刑前,都要让死刑犯吃得腹圆肚胀。然而,大法信徒另有想法,饿死鬼就饿死鬼,好歹也属于不同层次“圆满”之一种吧。
一溺就“圆满”
浙江省武义县阳坑塘村25岁的雷云进,1994年春开始习练法轮功后,整个人变得五迷三道的,常常幻想自己就要成仙得道了。当年盛夏的一天,雷云进口中念念有词,手里比划着练功的姿势,神色肃穆的一步一步向水库深处走去。十几分钟后溺水身亡。重庆市永川区双石镇松林岗村9组31岁的龙刚,1997年开始习练法轮功,他于1999年7月17日凌晨6点左右抱着年仅6岁的儿子跳入安溪河。经众人全力搜救,小孩得以生还,而龙刚的尸体三天后才在事发地点一公里外的河闸被人发现。重庆市南川双河场49岁的张道远,1998年5月开始修炼法轮功,为追求所谓的“圆满”,1998年12月30日到离家不远的山上打坐,等待李洪志接自己“升天”,不慎失足摔进坪塘,溺水身亡。
一吞就“圆满”
湖北省武穴市梅川镇王胜村44岁的王艳珍,1997年1月份开始习练法轮功,认为地球就要毁灭,成天想着“圆满”,声称自己能在空中“白日飞升”。1998年农历8月12日为求“圆满”服用大量安眠药而自杀身亡。湖北省应城市25岁的徐思文,1996年10月开始修炼法轮功,1998年1月27日(农历大年三十夜),为验证法轮功能“保佑”修炼者的“法力”,服下6包染发粉中毒身亡。桌子上的日记本末页写有“公元一九九八年一月二十三日凌晨二时副元神修炼圆满”的字样。这页日记成了大法弟子主动寻求“圆满”的铁证,李教主不承认也不成。
一抹就“圆满”
重庆市25岁的方远程,1996年开始习练法轮功,在法轮功邪教的毒害和蛊惑下,对李洪志所描绘的“天堂”充满了向往。1999年的4月2日在自己家中挥刀自杀,以极端的方式实现了“圆满”。江苏省启东市服装厂的张玉琴,1995年10月开始习练法轮功,由于听信法轮功所谓病痛是“消业”、“还债”的邪说,拒医拒药,每天大量时间沉迷于习练法轮功,逐步脱离了正常人的生活。1998年1月23日傍晚,在自家卫生间割颈自杀身亡。这是抹脖子寻死,故曰“一抹就圆满”。
一跳就“圆满”
这种“圆满”途径之下还有分支形式。有跳楼的,如:湖北省云梦县的熊爱珍,2008年1月9日为追求所谓的“圆满”从自家四楼阳台上跳了下去,当场身亡;湖北省仙桃市下查埠29岁的沈德明,总感觉自己马上就要“圆满”了,2001年9月8日晚上,他因为练法轮功致精神失常,跳楼自杀;还有浙江省兰溪市的周幼南、北京市丰台区韩庄子三里的李桂明、家住重庆市奉节县国税局宿舍的沈学娅、居住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的李军峡、原在武钢情报处工作的郭晓锋、北京朝阳区的刘春华等人,都是跳楼“圆满”的。有跳井的,如河北省武邑县审坡镇36岁的李清梅,1997年暑假开始习练法轮功,对李洪志宣扬的“真善忍”,“消业”,“功成圆满”,将人度到“天国”等邪说深信不疑。2004年3月12日上午,因痴迷法轮功受其毒害跳井自杀。有跳崖的,如家住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搬运西村134号的刘红英1993年上半年开始习练法轮功。后来走火入魔,于1994年10月在重庆市綦江县老家跳崖自杀,卒年23岁。
一捂就“圆满”
四川省三台县44岁蓝绍维,1996年10月开始修炼法轮功,2001年2月16日,其妻子魏志华练习法轮功走火入魔,为帮助妻子找回“元神”,2月18日晚,伙同几位功友为魏志华念法轮功“经书”驱魔,将魏志华手脚捆绑,用手和毛巾捂住了她的口鼻,整整念了两天两夜。20日晚上8时许,魏志华因窒息而死亡。
一喝就“圆满”
河北省易县独乐乡寨子村44岁的李炳月,1997年9月开始习练法轮功,无任何病症的他行为开始出现了异常,甚至好几次都要以自杀的方式来寻求“圆满”,1998年农历二月十六日,李炳月为寻求“圆满”喝下了剧毒农药而亡。河北省保定市安新县安州镇西向阳村39岁的于秀芹,1997年中秋节开始习练法轮功。此后自称开了“天目”,见到了白色世界,成佛成仙了。1998年4月18日喝下半瓶乐果农药自杀身亡。
一拒就“圆满”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县房村镇53岁的赵得霞,1997年5月开始习练法轮功。2001年9月,赵得霞得了食道癌。但她不打针、不吃药,相信读“师父”的书,练“师父”的功,“师父”的“法身”、“法轮”就会消除她身上的“业力”,把自己变成“无病状态”,直到2002年3月被病魔夺去生命。以这种方式“圆满”的大法弟子最多,最近又出现了新例麦穗英、王岚,不知为何,李洪志要死不承认自己不让弟子吃药(网友们举证多多,不赘)。
此外,还有如张一军那样活着而“奉旨圆满”的,如肖云、郭巧平那样被骗奸后“怀羞圆满”的,如王群英六岁半的女儿那样被习练法轮功的亲人“捎带圆满”的。
行文至此,让我们再从较粗的层面作一些分类。
首先,从救人效果看,本应存在“有效型圆满”和“无效型圆满”,可现实中没有前者,只有后者。因为李洪志说过,他要让世人“明真相,获救度”;如果“人不相信神,让神真实地体现给人看”,他就要“叫所有大法弟子不管要不要身体,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然后飞走”。现在,既然没有一个“飞天虹化”的,当然就不能使人相信,起不到“救人”作用,属于“无效型圆满”了。
其次,从感官效应看,圆满本应有“轰动”和“静悄”之别。然而,事实上全都属于“静悄型圆满”。因为李洪志说过,他的弟子“圆满”时必然会呈现“全世界都可以看的到的”“一次人类社会永远都难以忘怀的壮观景象”。但就现有的“早走”现象看,一个都没有做到。倒是应了“好像睡觉中自然的醒了一样”“没有震动”的“佛语”,全属于静悄型的。这种悄无声息的“圆满”与常人的死亡毫无区别。
再次,按照意愿,可分为“主动式圆满”与“被动式圆满”,比如自焚、上吊是“主动式圆满”,摔死、撞死是“被动式圆满”。余可类推。“主动式圆满”的动因,是弟子相信了李洪志抛弃肮脏肉体、追求元神永恒的鬼话。“被动式圆满”则将李洪志的“法身保护论”击得粉碎。
又次,按“圆满”速度可分为“速成式圆满”和“缓熬式圆满”,以种种方式爽然自杀的属于前者,患病拒医拒药拖死的属于后者。前者是等不得集体“圆满”了,想私自开小差“一走了之”;后者其实本不想“圆满”,但“师父”又没有“消业”的真功夫,只好含冤而去。
据此粗线条分类,以上所谓的“圆满”,是真是伪、是善是恶、是功是罪,傻子也看得出。如果是真和善,如果这样的“圆满”有功,那么李洪志和法轮功干嘛对大多案例都不敢承认呢?大概唯有“海南特大车祸”中的8个人,是李洪志钦定的“圆满”,可偏偏该死的张一军没死,窘得“宇宙主佛”一脸猪肝色。
原来,大法弟子的“圆满路”就是死亡路,由精神自戕到肉体自杀,这就是法轮功的“圆满”模式。这样的“圆满伟绩”,是用尸体堆积起来的。如此令人毛骨悚然的“圆满”,是否能唤醒至今仍迷困于邪教谎言世界中的痴迷者们醒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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