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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理学的角度看“法轮功”

作者:曲 径 · 2012-10-25 来源:凯风网

  【提要】“法轮功”痴迷者的痴迷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痴迷者们对自身的心理缺乏了解,从而被李洪志钻了空子,李洪志对人们日常生活中一些常见但又不为人们所注意的心理现象进行了别有用心的解释,从而达到其精神控制的目的。本文从心理学常识的视角对这些滥用心理技术的现象逐一进行了分析和揭露。

  【关键词】“法轮功”;邪教;心理学

  “法轮功”痴迷者的痴迷不仅表现在他们对外部世界的无知,而且表现在他们对自身缺乏了解。可以说李洪志就是一个滥用心理技术的高手。李洪志的“法”从逻辑上看是站不住脚的,可是在心理上却是一套系统的设计。以往对李洪志的揭批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角度进行较多,而从心理学角度对其进行剖析的则较少。本文就从心理学角度对李洪志的骗术和“法轮功”的歪理邪说进行揭批。

  一、从人的需求的角度来看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人们的思想开始解放,以前被压抑和被禁锢的人的各种欲望各种需求也得到释放和张扬,而且这些需求有物质层面上的,也有精神层面上的。同一切骗术一样,李洪志的“法轮功”其实也是针对着人的不同层次需求而展开的。他给你“治病”、净化身体是满足你的生理需求和生理方面的安全需要;他给你“法轮”,还有法身保护你是满足你心理方面的安全需求;他大谈“大法弟子”的“伟大”、“了不起”则是满足了痴迷者的尊重与自尊的需求;他编造了很多神话(所谓“高层次的法”)其实是针对人求知好奇的需求;而他许诺的“圆满”则可以看成是某种程度上的“自我实现”。人的各种需求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不能轻易得到满足,而李洪志则以漫无边际的许诺给痴迷者某种虚假的心理满足从而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二、李洪志对意识现象的任意解释和神化利用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而且这一点也在不断得到现代生理学和神经科学的证实。而李洪志却声称有一个独立于人的身体而又主宰着人的身体的“元神”。基于“元神”说,李洪志对不同的意识现象(状态)进行了任意的解释。

  1.关于梦

  “梦”也被李洪志基于“元神”的前提解释为另外空间的真实存在,也就是说梦是元神进入了另外的空间看到了另外空间的真实景象。“法轮功”学员的“梦”有可能是师父的点化,或对你心性的考验,看你“修得扎实不扎实”,也有可能是“魔的干扰”。是干扰是考验都要靠自己去“悟”。所以“法轮功”学员很重视梦,做梦之后都要“悟一悟”。

  心理分析的理论认为,潜意识的存在借助梦中的梦境以及梦中的形象来表现自己。由于“法轮功”的理论触及到并满足了痴迷者某些深层次的心理需求,再加上通过那种不假怀疑、不假思索、排除杂念、聚精会神式的“静心学法”(这种学法类似于一种毫不设防的催眠状态),“法轮功”的理论已经渗透到“法轮功”痴迷者的意识深层和潜意识之中,故李洪志的形象、“法轮”的形象、“法轮功”的教义等等都会经常地出现在某些“法轮功”痴迷者的梦境中。

  “法轮功”痴迷者对“法轮功”和李洪志有痴迷的一面,但也有怀疑的一面。在邪教式的思维模式中,怀疑往往受到压抑,会进入潜意识之中。这方面的潜意识内容也会表现在梦境中。例如在《法轮大法义解》中有这样一个例子:有学员梦见师父(李洪志)拿着话筒在讲台上讲话后来又变成了杀人屠夫拿着刀。李洪志解释说这是暗示骂人,还说这个魔的牌位被烧了像被砸了,心里不平,就来捣乱。(大意)

  一方面,有关“法轮功”的梦境其实是练习者痴迷于“法轮功”被精神控制的结果;另一方面,李洪志对梦的解释(对修炼“法轮功”有利的就是师父的“点化”,对“法轮功”不利的则被说成是“魔”的干扰),又进一步加强了这种精神控制。

  2.关于幻觉

  心理学中少有关于幻觉的研究,但一般都认为幻觉是一种病态或者说是一种不正常的心理状态。正常人产生幻觉多为药物或毒品所致。在狂热的宗教信徒中幻视幻听等现象则是比较常见的。李洪志对此做出的解释与对梦的解释相类似。李洪志说那都是另外空间的真实景象,李洪志还说“你不动念静静地看是真实的”,你一动念就会发生变化,叫“随心而化”。这种说法混淆了主观与客观的界限,使“法轮功”痴迷者颠倒了虚幻与现实的关系。

  3.关于“悟”

  “悟”也是“法轮功”中一个很重要的概念,李洪志盗用了“悟”在佛教中的意思,又有所发挥,表现为下面两个层面的内涵:

  一是精神控制的层面,他要求练习者时时刻刻都能想起自己是一个修炼者,时时刻刻按照“法”的要求来约束自己;

  二是认知层面,把“悟”作为一种认知现象。精神控制的问题已经有不少深入揭露,这里不再赘述,我揭露的主要是作为认知体验的“悟”。

  心理学认为人类的知识是按照一定的认知结构组织起来的,人的评价结构(价值结构)也是一样。人的评价结构是一种特殊的认知结构。我把它叫做价值结构。“法轮功”的理论其实就是一套价值结构,尽管它可能2009年第2期不是一套正确的价值观,却也是系统的,结构完整的。

  它这套价值体系要在短时间内被一个人所接受主要是因为它符合了一部分人的心理需求。

  “法轮功”的“悟”的过程就是它的这套价值结构不断建构的过程,但是同正常人的价值结构的形成过程相比,它具有脱离现实,注重内心体验等特点。

  每一个认知过程,都伴随着相应的情感体验,“法轮功”的“悟”其实是新接受的某种价值观对储存在大脑中的记忆和知识进行重新评价的过程。“悟”通常还伴随着愉快的情绪体验。

  在人的价值结构发生着变化的同时,人们会发现概念(表现为语词)的内涵发生了变化,概念之间也在不断地建立着新的联系,概念的结构在进行着重组。这个过程有些是内隐的,不能够被人们所觉察;有些则是外显的,也就是能够被人们觉察到的,但一般来说只要认知结构发生变化,或迟或早都会反映到人的意识中来,被人所觉察。这种觉察(悟)不仅会使人产生欣快有趣的明了和发现感,而且往往会使人产生一种融会贯通的整体感(其实是一种各认知元素相互和谐、没有冲突的状态)。

  伴随着“悟”的愉快的情感体验是人们在学习过程中正常的心理现象,在接受任何系统的知识时都可能会发生的现象。李洪志却把“悟”这种认知体验也进行了神化。他一方面说《转法轮》是一部天书,书中每一个字后面都有一个法轮(到后来又变成了层层叠叠的佛道神了),说是这背后的“佛道神”使你产生了“悟”的认知体验。

  李洪志所说的“悟”同时还是一种很巧妙的暗示手段。举例来说,李洪志讲“天机不可泄露”,另一方面又说他讲法《转法轮》中“泄露了很多天机”。一方面他明白地告诉你说我们的修炼让你今生今世就修成,讲有许多人已经圆满了,另一方面他又遮遮掩掩地说:“十年八年不等人”、“再奔就五十岁去了”等等,这两方面虚虚实实、确定或不确定、明白或隐晦的信息在人的头脑中很容易形成联想,使你产生“悟”的认知体验,给你造成一种“悟”到天机的假象。其实这只是李洪志精心的诱导。

  一旦你悟到的东西在现实中落空时,李洪志又可以逃避责任,譬如说他从来没有明确告诉过你圆满的日期。

  4.“修炼人”的身份意识

  李洪志非常强调“修炼人”的身份意识,要求学员在任何事情当中,在任何时候,甚至在做梦的时候都要首先记得自己是一个修炼人。他还说在魔难、过关当中,只要你记得自己是一个修炼人,你就能够把握住自己的心性,你就知道应该怎么做。李洪志为什么如此强调身份意识呢?

  通过强化某种身份意识来加强对一个人行为的控制和约束其实是一种常用的心理技术,部队里会要求那些军人时刻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军人,政党会要求自己的成员时刻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党员。

  强化身份意识这项心理技术并不是李洪志发明的,可是要求“法轮功”痴迷者在睡梦中都记得自己是一个在经受考验的“修炼人”则是李洪志的登峰造极之作了。李洪志通过强化学员的这种“修炼人”的身份意识,并运用“修炼人”的自我意识来整合痴迷者过去的经验和对将来的期望使他们形成“修炼”的人生观,更进一步加强了对痴迷者的精神控制,却使他们正常的自我意识受到抑制,正常的人格不能得到适当的发展。

  三、关于无意识的心理过程

  人类对无意识心理过程的研究由来已久,弗洛伊德就认为人的绝大部分心理过程都是处于潜意识和前意识状态之中,能进入人意识的活动只是心理活动的一小部分。

  李洪志在他的讲“法”中对这类现象也给出了自己的“解释”。但他对这类现象也一律采用了惯用的“神秘化”的手法加以神化和利用。

  1.关于直觉和灵感

  李洪志用“元神”说来解释人的意识现象,用“副元神”来解释人的无意识或潜意识心理现象。他说人的身体里除了主元神之外还存在着一个到数个副元神,所谓“主元神”就是你能意识到的自我,所谓“副元神”是存在于人体内的独立的高级生命体,人的体内怎么还存在着其他的生命呢?李洪志说,你在不知不觉中做了一件什么事,又做得很好,这就是所谓“下意识”状态,这是副意识在起作用;你在苦思冥想之后,把问题先放一下,这时答案出来了,这种灵感状态也是副意识在起作用,你在苦思冥想时它也着急但你占据着大脑它插不进来,你一放松它就把答案告诉你了;关于直觉的问题,他说也是这个副元神在起作用。

  其实按照心理学的理论,人在不知不觉中做了一件什么事,可能做得好,但也可能做得不好,这可能是习惯使然,也可能是其他自动化的心理机制在起作用,这些自动化的动作机制往往在人意识放松、注意分散的时候起作用,有时候它们会对你正在进行的工作起帮助作用,有时候却会起干扰作用;处于潜意识状态的自动化的加工过程的成果进入到意识域中,就会产生所谓的灵感状态;至于直觉,则是一种自动化了的浓缩了的信息加工过程。

  2.“气机”是什么?

  李洪志的声称,每一个学“法轮功”的人他都给在身体周围下了气机,气机是一种自动炼功的机制,你平时炼功其实只是在不断地加强这个气机,所以你在炼功的时候你不需要有意控制就能感觉到气机引导你的动作,你似乎在气机的引导下在自动地炼功。不少人炼过几次之后觉得炼功时确实是手自己在动,完成规定的动作遍数之后自动地叠扣小腹(“法轮功”的结束动作),颇以为神奇。

  这个现象里面其实涉及到心理学中的一个程序性记忆的概念①。按心理学理论可以把人的记忆分为两种。一种是程序性记忆,另一种是陈述性记忆。简单地说,陈述性记忆是包括我们个人经历的情境性的知识和关于这个世界是什么的语义性知识;而程序性记忆则是那些我们知道怎么做却无法或很难用语言来描述的记忆,主要包括动作技能和认知技能。练功的动作就应该是属于动作技能类的程序性记忆,这类记忆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自动化”,在很少甚至没有意识控制的情况下也能够运用自如,如书写、打字、骑自行车、游泳等都是属于这样的动作技能。虽然说程序性记忆的提取中意识所起的作用较小,但在大多数的技能活动中这两种记忆(程序性记忆和陈述性记忆)是相互配合的,也就是说意识活动和自动化的动作是相互配合的,如游泳、听写等等。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很少体会到这两种记忆的完全分离的情况。

  话说回来,“法轮功”中所谓神奇的气机其实只是一个程序性记忆同陈述性知识(意识)分离的现象罢了。这种现象之所以会显得“神奇”主要是因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少有意识地去体会和观察这种现象。

  注释:①梁宁建(2003)《当代认知心理学》;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19~225页

 

文章来源:《科学与无神论》2009年第2期

 

【责任编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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