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凯风专区  >  今日推荐  >  更多
李大师生财有“道”

作者:肖 凡 · 2012-11-23 来源:凯风网

  凯风网消息报道,法轮功头目李洪志家族在美国拥有7处房产,总价值544万美元。对此,相信很多“忠诚”的法轮功弟子们必定大为惊诧,惊诧于“教主”在度人之余,咋这么有钱,钱从何而来?依笔者之见,要想打消众弟子们的错愕,只需查看一下“师父”的发迹史即可。诸位,且听我慢慢道来:

  一、通过自创“轮法为富论”,为敛财而开讲布道

  人们常说:“山雨欲来风满楼”,“李大师”深谙此中道理。为了堂而皇之地敛财,为现在敛财和今后发大财做好理论铺垫,做到“积德”和“发大财”两不误,并且相得益彰。李洪志早在1994年出版的《转法轮》中就公开宣称“积德升官发财论”:从“他德大,可能会做大官,发大财,要什么有什么,就是用这个德交换来的。”到“人的德要多了下辈子当大官、发大财,都是用人的德交换的……有德来世当大官、发大财。”如果说此时的“轮法为富论”还略有遮遮掩掩,仅为粗线条式的轮廓的话,那么到了2009年10月17日的《在大纪元会议上讲法》中:“我不怕大法弟子发大财。你们事做的越大、你们越有钱我才高兴,就怕你们做不到。”则明目张胆地向弟子们大开师徒一起发财的方便之门了。“李大师”通过多年的个人敛财实践,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着“轮法为富论”,越来越验证其高明之处了。接着,“李大师”在2011年7月16日的“华盛顿特区法会讲法”中,明确地提出了“佛是不讲穷的,是为富的”,届时,“李大师”的“轮法为富论”终于正式地闪亮登场,也可以说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李大师”不仅完成了敛财实践“轮法”理论上的完美诠释,更为自己未来诈取更大财富预设了理论前提。

  可以说,李大师的“轮法为富论”,可堪称为其首创,是其专门为己敛财而开讲布道的。

  二、通过虚构“传法授功”,为敛财走歪门邪道

  揭开李洪志“传法授功”史的神秘面纱,就不难发现其实为一部敛财史,李洪志的这个“法轮”就是始终围绕着“钱财”这个轴心来运转的,除此之外,别无他“法”。李洪志初出江湖时,实为一个不折不扣的江湖骗子,这个骗子游走江湖,靠“祛病健身”这个幌子到处招摇撞骗,名为免费治疗,实为通过在家中设立“功德箱”,采取威逼利诱等手段来诈骗钱财。随着李洪志“知名度”的不断提高,其又通过向弟子伸手要“集资款”来“吸金”,比如“大家听说师父要做书,就主动拿钱,有拿一百的,有拿五十的,还有不练功拿钱的,就觉得师父好就拿钱,当时有四、五十人拿钱吧。做出的书就是《法轮功》,当时八元钱一本。”(《师父在长春传法初期时的见证》)再有就是通过“办辅导班”来“敛财”,据统计,仅1992年5月至1994年底这两年半内,李洪志共开办法轮功培训班56期,收入就高达300万元以上。还有就是通过“出版书籍”来“赚钱”。据可靠资料,李洪志以“法轮大法研究会”的名义组织出版的各种书籍及物品总价值达1.35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4229万余元。

  总之,李洪志的所谓“传法授功”,实则其为自己敛财而走的歪门邪道。

  三、通过亲抓“大法项目”等,为敛财行旁门左道

  自法轮功被取缔“移师”境外后,“李教主”在国内原有的赤裸裸地敛财之路被迫终止,可李洪志的发财之路并没有就此被堵死,而是变得更加隐蔽和私密而已。逃走国外的李洪志此时的生财之道主要是通过自己亲抓“大法项目”和变相的“家族企业”来实现的。

  李洪志在“经文”中多次声称“神韵”是他亲抓的“大法项目”,为什么从招员、排练到演出策划,李都要仔细过问呢?其中奥秘,“李大师”心里最为清楚,表面看来“李大师”事事亲力亲为,不失为“教主”“传法”的身体力行,可事实却是“大师”实怕各项权力旁落,好处被别人拿走、分走,自己得好生看紧看牢。虽然有时候演出确实是赔本赚吆喝,可结果往往却是肥了“大师”这个私,损了“神韵”这个公。

  最近,凯风网《一张物流单暴露出龙泉寺与李洪志家族企业之间的秘密联系(图)》一文曝料,位于美国的法轮功总部龙泉寺注册类别是“宗教组织”,属于免税及非盈利机构。然而,它却打着宗教的幌子从事企业的经营活动大肆敛财。据凯恩先生在物流信息网站查询美国海关涉及龙泉寺的提货单数据记录显示:“龙泉寺自2007年7月1日至今年10月18日,确有35船次的海运集装箱运货记录,运货总重100多吨。”更令人惊讶的是,“据当事人提供的一份提货单还可以看出,李洪志的家族企业也参与其中”。

  可见,李洪志通过亲抓“大法项目”和操控变相的“家族企业”,就是为自己敛财而行的旁门左道。

  孔子云:“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李大师”很显然不是君子,充其量也只能勉强算个伪君子,用“小人恋财,敛财有道”来描述李大师,绝对实至名归。可以说,“李大师”的生财有“道”,此道不是正道,而是歪理邪道!

 

【责任编辑:李圆】

分享到: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