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妹珠,女,今年71岁,小学文化,家住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钟祥镇花溪村。我与丈夫罗远明含辛茹苦地把三个儿子拉扯到大学毕业,并各自成家立业,周围的乡亲们都十分羡慕我们俩口子。
我本是农村里一名普通老实的勤劳妇女。1998年6月,因患有类风湿病,听说修炼法轮功能强身健体、祛病健身,甚至还可以“圆满升天”。经不住镇上老法轮功人员的多次撺掇,我便加入了法轮功修炼者的队伍。自从修炼法轮功后,我不做家务不种地,不养鸡鸭不喂猪,真可谓“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练法轮功。”
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了法轮功。对我来说如晴天霹雳,很不理解,认为我是按“真、善、忍”在做好人,怎么会错呢?看到电视里播放“天安门自焚”事件的报道,我认为那是政府虚构的,我只相信“师父”,不相信政府。为此,我还时常不等天亮就私下偷偷“练功”“学法”;逢人就“讲真相”,宣传“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并四处张贴和散发法轮功传单。“师父”说过,“法轮功弟子要去掉亲情,包括男女之情,父母之情,感情、友情…,这个情要是不去,你就修炼不好”。丈夫罗远明一直反对我修炼法轮功,并多次开导我。但是,我却以砸锅碗、烧棉被回应他,并采取分床而睡的方式惩罚他。
2007年8月的一天,我正吃中午饭时,丈夫罗远明又一次劝说我,叫我不要再修炼法轮功,弄得我心里十分恼火,当时心中闪过一念头:“你这个‘常人’太可恶了,老是阻扰我‘消业’和‘精进’,我要去掉你这个‘业障’。”愤怒的我跑到厨房,抓起菜刀冲到饭桌前就对准他砍。丈夫慌不择路地跑到屋外,并重重地跌了一跤,我这才罢休。经此一事后,三个儿子带着媳妇和孙子先后多次回家劝我不要再修炼法轮功了。痴迷中的我为了彻底放下“常人”情,恶狠狠地对他们说:“你们走你们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并宣布与他们脱离母子关系,不要他们一分钱。
2012年10月15日早晨6点,天上下着雨,我认为这是“讲真相”和散发传单的好时机,不能轻易错过。我把法轮功传单揣在身上,穿着胶鞋,撑着雨伞,偷偷地沿着镇上通往县城的公路,再进入岔嘴山,趁没有路人时,依次悄悄地往水泥电线杆上张贴传单。有路人时,就不厌其烦地向他们宣传“法轮大法好”之类的。岔嘴山第83根电线杆地处高陡坡,陡坡上长满了野生荆棘,刺有2-3公分长,但此处地势较高,张贴的传单保存的时间会更长点。看着陡坡,我的心里有点害怕,不去“师父”会看得见,会责怪我。转念又想着有“师父”的“法身”保护,我鼓足勇气爬上陡坡,一手撑伞,一手贴传单,突然脚下一滑,身体不由自主地往下滚,只感觉到眼睛被刺,鲜血直冒,疼痛难忍,随后不省人事。
直到10月17日上午10时许,当我在病床上苏醒后,听到的是丈夫和儿子不停地喊我的名字,原来我躺在仁寿县人民医院已两天两夜。后来我才知道,当天早上8点,丈夫发现我不在家便四处寻找,在岔嘴山第83号电线杆处发现我的雨伞和滚下山沟的印迹,连忙请求乡亲们帮忙把我送到医院救治。经医生全力抢救才脱离了生命危险,但双眼被多根倒钩棘刺伤,眼球器官严重受损,造成终生失明,同时头、腰、腿等部位多处受伤,差点成了“植物人”。
如今,我每天生活在黑暗里,非常渴望光明,但我深深地知道在我有生之年这是绝无可能实现的。每当想起以前,可以自由地在田间做农活、在山上砍柴和赶场以及走亲访友时,我就情不自禁地泪流满面,后悔不已,心中不停地呐喊:“师父,还我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