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媒体曝光法轮功在青岛炮制“酷刑迫害案”,再次引起人们对“酷刑迫害”的关注。笔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法轮功一边大肆炒作“酷刑迫害”,另一方面又自证“酷刑迫害”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假货,可谓用右手的矛戳左手的盾,在清平世界上演了一场丑态百出的笑话。法轮功如何自证“酷刑迫害”是假货?请看笔者据实分析。
法轮教主李洪志自证“酷刑迫害”是假货,源于他的两次“讲法”。 第一次是《在新唐人电视讨论会上的讲法》,李洪志说:“宣传这个东西它是能够带动人的,它是能够起到人对信息依赖时产生的作用。有些人就是不加分析,人家说什么他就相信什么。”其意告诉弟子,以“酷刑迫害”为代表的宣传能够吸引人们的眼球,增加对法轮功的同情,因为每个人对信息都有信赖作用,别人说什么就会信什么,表明李洪志确信炒作假货“酷刑迫害”能给法轮功带来利益,因此有必要“批量生产”、“持续销售”。第二次是李洪志在《2005年旧金山法会讲法》中围绕“大法媒体”的师徒对话,“弟子:我们的媒体……如果实际与预言不符,会不会影响我们的媒体声誉?师:媒体的声誉没什么可影响的,媒体就是媒体,它不是什么真理,倒是大法弟子对这些事情别太执著。”可以想象,弟子炮制并炒作“酷刑迫害”已经引起人们质疑,对报道假消息的法轮功媒体批评强烈,李洪志抛出“大法媒体无信誉论”,是给弟子打气鼓劲,要求弟子炮制并炒作假货时脸要厚。
将李洪志两次“讲法”结合起来分析,不难得出一个结论:因为“酷刑迫害”能够吸引人们对法轮功的同情,虽然有损法轮功媒体的信誉度,但也是利大于弊,仍有继续炒作的必要。在李洪志歪理邪说的教唆下,痴迷其中的弟子把炮制“酷刑迫害”当成“助师正法”,企图换来李洪志安排“圆满”。上述“讲法”黑纸白字地挂在法轮功媒体上,弟子熟记于心并指导炮制“酷刑迫害”,一看就能明白“酷刑迫害”在“李大师”眼中究竟是什么货色。
法轮媒体自证“酷刑迫害”是假货,源于它们炒作“酷刑迫害”时频繁使用的两个关键“词汇”。第一个是“模拟酷刑”,第二个是“酷刑演示”。所谓“模拟酷刑”,是弟子在炮制“酷刑迫害”时,把大脑中的想象通过“照片”的方式展示出来,再通过合成、截图、FS以及手工画等技术合并,说到底是想象的产物,而不是现实的反映。所谓“酷刑演示”,是指法轮功炒作“酷刑迫害”时以合成的“模拟酷刑”照片作为“证据”,直观形象化地向人们演示法轮功弟子遭受的“迫害”,是以图片(大法弟子精心制作的假图片)说“迫害”,而不是以事实说“迫害”。说白了,法轮功媒体推出的“模拟酷刑”、“ 酷刑演示”就是以假证假。法轮功媒体为什么持续采用“模拟酷刑”、“ 酷刑演示”炒作呢?因为销售假货的都有自知知明,故意使用新名词、新表述为自己预留后路。
事实上,法轮功媒体通过“模拟酷刑”、“ 酷刑演示”炒作,经常被人们揭穿,但法轮功不敢正视现实,厚着脸皮继续推销假“产品”。比如,廖元华、史丽萍等弟子多次公开揭露“廖元华受迫害案”是他们编造的,然而法轮功仍把“廖元华受迫害案”当成救命稻草,挂在媒体上招摇过市,继续组织弟子炒作,这不是最好的说明吗?
法轮弟子自证“酷刑迫害”是假货,源于炮制典型案例“廖元华受迫害案”的两个关键“环节”。2004年秋,湖北弟子廖元华、史丽萍、余韶军等弟子编造了“廖元华受迫害案”,法轮功以《湖北沙洋范家台监狱对廖元华的非人折磨》及《湖北大法弟子廖元华在范家台监狱所受酷刑示范》为题,进行疯狂炒作。其中一个环节是“编造迫害情节”,据廖元华介绍,他在服刑期间“监狱领导和干部为了挽救我,费尽了心血。我的棉袄破了,给我送来新棉袄;我过生日,给我送生日蛋糕;我孩子高考被录取,监狱领导捐款资助他上大学;关心我的学习和生活,给我买口琴、配眼镜、借书籍……”,所谓“火砖炮烙、架飞机、铁衣架打、头荡秋千、注射不明药物、野蛮灌食.....”等“迫害”完全是根据法轮功指示“杜撰”的。另一个环节是拍摄“酷刑迫害”照片,在“迫害情节”的基础上,廖元华等弟子借来数码照相机、手铐、解放鞋、交通制服、医务工作服、铁链等道具,分三次拍摄“酷刑”照片100余,然后通过“移花接木”等技术合成17张“酷刑”照片,发给法轮功媒体。法轮功以《湖北大法弟子廖元华在范家台监狱所受酷刑示范》为题,悉数刊登了17幅伪造的照片。
“编造迫害情节”和“拍摄酷刑照片”是炮制“酷刑迫害”的两个关键环节,法轮功所有的炒作恶行都是围绕这两个环节展开。把廖元华等炮制“酷刑迫害”关键环节所展示的内容与他在服刑期间的实际情况对比,加之“当事人”醒悟后交待的前因后果,不难发现“酷刑迫害”都是弟子按照李洪志的意思炮制假货。没有什么比“当事人”的交待更有说服力,这一点,法轮功无可辩驳。
自证“酷刑迫害”是假货,难怪人们要严厉斥责,难怪弟子要说影响媒体形象,难怪李洪志无奈地说出“媒体的声誉没什么可影响的,媒体就是媒体,它不是什么真理”,可见做贼的人心永远是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