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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看李洪志的公关之术

作者:盛 鸿 · 2013-07-05 来源:凯风网

  所谓公关,就是社会组织为了生存发展,通过传播沟通、塑造形象、平衡利益、协调关系、优化社会心理环境、影响公众的科学与艺术。令人惊诧的是,“宇宙主佛”李洪志,竟也耍起了“常人”的公关之术,而且耍得那叫一个炉火纯青,好不威风。

  社会公关—打造“神通”口碑

  “法轮功”在创教伊始,李洪志就给它安上了“佛教”、“气功”两大品牌,并披上了传统宗教“守法”、“向善”的外衣。李洪志更是吹嘘自己编造的“法轮功”是宇宙大法,是“超常的科学”,至高无上,无所不能。声称修炼“法轮功”“不需要打针吃药”就能“祛病强身”,“一人练功”能使“全家受益”,可以摆脱尘世的痛苦,进入“要什么有什么的天国世界”。如此“神通”的大法在很大程度上迎合民众的心理向往。加之“身体受益型”信徒的现身说法,“真善忍”、“做好人”等理论渗透,一些不明就里的民众就这样被骗入教。

  内部公关—铸就铁杆壁垒

  为了套牢信徒,李洪志进一步“忽悠”,对信徒们进行“封神”。夸“大法弟子”是“浊世的金光”、“世人的希望”、“助师的法徒”、“未来的法王”,称他们“再也不是常人中的人了”,是上了“层次”的“神”。“封神招”大大满足了信徒们追求成佛的心理需求,使他们为保住自己异于“常人”的神的地位而心甘情愿受操控。另一方面,李洪志又不遗余力的对信徒施加恐吓,声称他们的表现将决定是天堂或地狱的归宿,对“师父”不尊、不忠会增大“思想业”,甚至“形神俱灭”。使他们期盼和恐惧交织在一起,不愿也不敢背叛。通过“集体练功”、“集体学法”和“法会”等群体交流,营造氛围,强化信徒们的集体认同感。这一系列的手段都,大大增强了“法轮功”群体内部的“凝聚力”。

  媒介公关—塑造“受害形象”

  媒介是信息的“喉舌”,对人民的日常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李洪志为控制信徒,掩盖罪行,对“法轮功”信徒采用了引诱、威胁等手段,警告他们远离“常人信息”,以此堵塞信徒的信息来源。建立起包括报纸、电视、电台、网站在内的体系完备的宣传媒体,如“明慧网”、“大纪元时报”等。这些媒体要么刊载李洪志的“经文”,要么刊发各种捕风捉影的所谓“预言”和“异象”,要么刊登有关国内“法轮功”信徒遭“酷刑”、“折磨”等莫须有的信息,借此向不明真相的信徒和群众讲述所谓“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对国内媒体所揭露“法轮功”的罪行却百般抵赖和掩饰,塑造出“受害形象”,博取同情,以此扭曲信徒的思维,强化思想控制。

  危机公关—颠倒是非黑白

  李洪志的危机就是他是无所不能的“宇宙主佛”,却无法保护“大法弟子”的自由乃至性命,甚至被“弟子”“背叛”。对此,李洪志专门写下经文《大法不可窃》,把信徒死亡的原因归结为信徒“执著常人社会”而“动了邪念”、“练功”时思想出了偏差带来“生命危险”,将“法轮功”致人死命的责任洗刷的一干二净。对于转化人员的痛斥和曝光,李洪志称“那些主动在‘转化书’上签字或写书面保证不炼的,以‘放弃对圆满的执著’、‘放弃人的观念’为名是在掩盖其真正的执著”(《建议》)。在“法轮功”被依法取缔后,面对信徒们的广泛质疑,李洪志为渡过危机,就一手炮制了震惊中外的“法轮功”人员天安门自焚事件,不但如此,李洪志还倒打一耙,利用技术手段将自焚视频加工拼接,捏造所谓的“疑点”,栽赃这一事件是政府一手策划,成功转移信徒视线。抛出所谓的“旧势力”,把因违法犯罪而被依法惩处的“法轮功”人员说成是弟子受“迫害”,是“旧势力”安排的“魔难考验”。借此表明不是我李洪志无能,实在是“旧势力”太强大了。至此,无所不能的“宇宙主佛”顺利转型为“有失败”、“有无奈”让弟子心生同情的“可怜主佛”。李洪志的巧舌如簧,颠倒黑白,使信徒们即使对李洪志残害生命、危害社会的大量事实产生质疑,也甘于蒙蔽双眼,做“法轮功”牢笼里的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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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