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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婪与虚伪

作者:采苓 田虫 · 2013-08-30 来源:凯风网

  邪教主无不贪婪成性,然而却要摆出一幅视金钱如粪土的虚假面孔,欺哄世人。法轮功邪教主李洪志也不例外,本性贪婪的同时,却表现出藐视金钱的虚伪嘴脸,借机行骗。本文依据事实,通过对比其言与行,揭露其虚伪其表、贪婪其里的丑恶本质,儆醒世人防止欺骗。

  李洪志是否不要弟子一分钱?

  李洪志口口声声说:“我从来没有要过人家一分钱”。“我有一亿的学员在学法,如果我现在说一句,大家每个人给我一块钱吧……一人给我一块钱我就是亿万富翁”。事实果真如李洪志所说,他不向弟子要一分钱吗?且让我们来看李洪志具体做的如何,再下结论吧。

  李昌是法轮功大法研究会副会长,可谓李洪志得力干将,他说:“他(李洪志)指定专人为他管钱,并要管钱的刘某不许对任何人透露数目。当1994年11月长春有人投诉李洪志偷逃税款和敛财问题时,我向他提出要建立收支帐目,按规定缴纳税款,他表面上答应同意建立收支帐目按章纳税,但他背地里却指使管钱的刘某把收支记录材料烧掉,从而使建帐、查帐工作无法进行”。

  姚洁是法轮功大法研究会骨干成员,曾为李洪志管过帐,她说:“李洪志敛财还有个特点,一段时间用一些人。例如:早期用汤学华、刘桂荣、王治文、米瑞仙等;中期用纪烈武、我、李小妹等;这些人在钱的问题上都不联系,所以也发现不了他的这些行为”。

  李洪志早期弟子赵杰民、宋炳辰、刘素琴、焦立勋、李晶峰、刘凤才等都揭露李洪志以办班、看病等各种名目网罗钱财。李洪志在家中设功德箱,凡前往李志家中看病者,“先得投100块钱”,“有一个人投了50块钱,他就说人家小气”。李洪志停薪留职后,主要“靠办班的收入来生活”。李洪志办班时曾说过,“你要不交钱,不交费,你想学也得不到功”。所以,“想进这个班都必须交钱”。

  刘凤才揭露李洪志说:“自办班讲法不治病以来,就是靠出书,把这个书翻来覆去地印,左一个版样右一个版样的,由小字变成大字,靠这个书来挣钱。另外就是卖所谓大师的照片,更多的是卖大师的佛画。还搞什么练功屁股垫以及练功的各种东西,连拎的那个袋子,都是弄的法轮。他把这个骗钱的手段,已经想得比任何人都费劲,比商人都精明”。

  事实表明,李洪志并非不敛财,他嘴上言之凿凿地说不要弟子一分钱,实际上却将弟子作为赚钱的对象,通过设功德箱、办班、出书、卖照片、卖佛画、卖法轮章、卖练功垫等多种方式,从弟子那里大桶捞金,赚得盆满钵满,过得逍遥自在。可见李洪志嘴上说一套,实际做一套,言行相悖,表里不一,贪婪成性的同时,表现则十分虚伪。

  李洪志赚钱是为公还是为私?

  李洪志在亲笔小传中称:“法轮功是无私的”,“法轮功是给予,是奉献”。但他又说:“完全不收费也是不行的……(收费)即使剩下的钱,也都用在法轮功建设上”。事实果如李洪志所说,赚得的钱都用于法轮功建设而非归他私有吗,且让我们来看事实如何。

  李昌说:“李洪志在金钱和物质利益上贪婪和吝啬,使他与早期弟子造成关系破裂”。李晶超辞去公职跟随李洪志行走江湖,他妻子生孩子,向李洪志要钱,李洪志只肯给500元,结果俩人闹翻。宋炳辰因动用单位的公车送李洪志外出传功,途中发生车祸,为此宋炳辰修车花了几千元不说,还被撤了所在单位办公室主任的职务,对此,李洪志也只给500元了事。李昌最初以为李洪志对早期弟子十分吝啬是出于为法轮功建设事业省钱,后来才知道,李洪志指使人偷税漏税、烧毁帐本,目的都是为将钱放入自己腰包,所以他对李洪志的看法彻底改变,认为李洪志“口头称谁都不能用法轮功的钱,事实上他全部占为己有了”,“在金钱上贪婪到了极端的程度”。他深有感触地说:“李洪志对我们这样对他付出的人还采取蒙蔽手段,难道李洪志还能给其他人什么益处吗?”

  姚洁说:“纪烈武找我从辅导站途径发行《悉尼讲法》、《精进要旨》这几本书的过程中,我仅知道将钱打入他们指定的帐户中,但钱去那儿不敢想……这些事现在想起来非常后悔,不仅仅是帮助他(李洪志)聚敛钱财,也是帮助他宣扬迷信邪说,还逃避了国家税收”。据有关部门掌握情况,仅1996年一年,由纪烈武、姚洁经手往李洪志海外银行帐户上转移的现款就达660余万元。

  谈到李洪志敛财,最近有段视频资料在网上流传,真实记录了1991年6月21日李洪志在北京建材礼堂作带功报告结束后,为一对中年夫妇发功治病并当场收钱的事实,这再清楚不过地说明李洪志所谓法轮功“无私”、“奉献”及他本人“从来没有要过人家一分钱”之说是彻头彻尾的谎言,根本不值得相信。

  李洪志将赚到的钱用到那里去了?

  李洪志赚钱的主要手段,包括设功德箱骗捐、办班收费、出版销售书籍、制作销售音像制品、制作销售其他法轮功用品等。并且分析李洪志所骗对象多为社会边缘和弱势群体,采取的手段也十分恶劣,包括非法经营、销毁帐本、偷税漏税等。笔者查阅相关材料,发现李洪志并未将所赚的巨额款项用于所谓法轮功的建设事业,而是用于个人的私生活,主要用途:一是购房,从目前了解情况,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李洪志就在长春朝阳区开运小区,在北京通县东旭花园、北京崇文区法华寺南里均购有3套住宅,总价值高达210余万元,并且在美国纽约、新泽西购有2套住宅,总价值达90余万美元。二是用于购车,李洪志不仅在国内拥有宝马、捷达、桑塔那等数辆豪车,而且在国外也拥有跑车等豪车,据香港记者采访李洪志女儿李美歌,李洪志经常带着女儿开车兜风。三是投资,李洪志在答加拿大记者问时,称要在美国投资办出版社,专门出版自己的书,销售赚钱。四是办理出国,据有关资料介绍,李洪志为移民美国,仅出国换美金就达200万元。五是在境外储蓄,据有关方面提供的资料,仅李洪志在香港的三个帐户上就有存款1100余万港币。李昌说,李洪志甚至不许纪烈武介入香港的现金移交,而是另委托人赴港送巨额现金。此外,李洪志弟弟买房,他出手阔绰,一给就是20余万元。

  姚洁说:“过去在法轮功这个大圈子里,听说李洪志为了度人,吃的非常简单,外出讲法时别人请他吃面条,吃剩下的还要兜回来留着下顿吃”。并且李洪志在讲法中还亲口说过:“我吃什么都没味”。显然,这不过是李洪志有意做秀给人看。事实上,李洪志自停薪留职后,别无他职,更无别的收入来源,他就是靠法轮功发迹,靠传法行骗,以弟子为赚钱对象,不择手段大桶捞金,不但购房买车,而且全家移民美国,过上逍遥自在的生活。李洪志贪得无厌,却处处自我标榜如何大公无私,如何慷慨奉献,虚伪其表,贪婪其里。

  总之,李洪志惯于说一套,做一套。我们必须谨记孔子的教导,既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要善于将其言与行对照比较,从中发现言行不一、表里不符之处,这才能避免被李洪志之流所骗,不为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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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一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