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开花很美、很诱人,但它的果实却可以加工成毒品,人一旦吸食上瘾,就很难戒除。法轮功邪教也一样,它也有美丽的外衣---“神通功能”、“圆满”、“极乐世界”,人一旦迷惑进去,很容易越陷越深,不可自拔。
记得第一眼看到《转法轮》,最吸引我的是“功能”那个章节。当时我就想,即使修不成“佛道神”,练出点特异功能总还可以吧,到时在同学、朋友面前显摆显摆,该有多神气。抱着这个愿望,1998年底,刚满18岁的我开始习练法轮功。按照李洪志的教唆---“学法”是“修炼”的关键途径,我不仅自己“学法”---不分白天黑夜反复啃《转法轮》,还隔三差五参加练功点的“集体学法”---集中交流修炼体会。后来,除了学习和日常生活,我很少看电视,还放弃一些爱好,把大部分业余时间都投入了进去。再后来,为了有时间背书抄写,吃饭睡觉都被我缩减到最低限度。就这样不到一年,我就把那些原本看起来似是而非、稀奇古怪的“经文”记的一字不差,进而日思夜想,沉迷其中。现在想想,李洪志这一手很厉害,他是通过反复灌输和群体认知对教众的进行“法轮熏陶”,实现精神控制。对许多痴迷者来说,“学法”的过程正是一个“被洗脑”的过程,是在精神上染上毒瘾的过程。与吸毒一样,“学法”时间越长,摄入精神毒品的量就越大,中毒就越深。
2002年的冬天,父亲永远离开了我。现在,每当忆及病中父亲的眼神,我的心中便满是悔恨和揪心的痛。痴迷的那些年,每当我因“弘法”走出家门之际,病榻上身患肝硬化的父亲都会默默地看着我,那双眼睛里写满了痛楚、气愤、无奈和不舍。父女天性啊!那时,我心里的第一反应是留在家,给父亲端茶送药,陪伴在老人家身旁,照顾他休息。可是,当时的我是一个被邪教邪说控制的、迷失心智的不正常的人。在我心里,“师父”至高无上,“师父”让做的事“神圣”而“壮严”。依“师嘱”,我常常这样说服自己:这是“情魔”在干扰,破坏我“修炼” 。我要坚持住,绝不能让一个患病的“常人”捆住手脚。等我修成了,我要给父亲最优厚的补偿,把他带到“天国世界”享清福。就这样,尽管每一次我都难过的泪流满面,可我却一次又一次地抛下父亲走上“弘法”的路,直至父亲的病情恶化成肝癌离开这个世界。为了达到控制弟子的目的,李洪志煽动弟子“去情”, 恐吓说“这个情要是不断,你就修炼不了”,直接将习练者的父母妻儿推到了法轮功的对立面,强行要求弟子在“法”与“情”之间做出抉择。这是明目张胆地破坏家庭关系,是对人性的扼杀,李洪志的用心太恶毒了!手段太残忍了!
父亲的离世并没有唤醒痴迷的我。那时,只要看到或者听到“经文”,我就如同被打了针强心剂,整个身心能迅速进入一种强兴奋状态。一旦师父有“指令”,我的各个器官可以高效运转去执行,在这个过程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愉悦感和满足感。而对法轮功之外的信息和事情,我没有丝毫兴趣甚至强烈反感。这种状态跟吸食毒品何其相似啊,法轮毒瘾一旦染上真的很难戒掉。没想到的是,一次性命攸关的“消业”经历反倒帮我彻底摆脱了对邪教的痴迷。2004年冬天的一个晚上,我突然发起了高烧。如果我及时就医,相信很快就能恢复健康。可我偏偏听信了李洪志的鬼话,相信那是“业力”所致,是我没“修”好招致的“旧势力”的“干扰”。硬是拒医拒药,“练功”死扛两个多月啊。由于中毒太深,那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我“信师信法”的念头从来没有动摇过,即便是在命悬一线之际,我还深信:“吃药是积攒业力,最终是彻底毁掉自己”,要“向内找”,“师父”不会不管我,会帮我“清理”身体。最终“师父”没有出面挽救我,是医生把我从死亡的悬崖边上拉了回来。可是,更多遭受李洪志精神毒害的人没有我幸运,随着时间的推移,法轮功习练者拒医拒药致死致残的数字不断上升,这是法轮功邪教残害生命的铁证。
罂粟是毒品,法轮功邪教是破坏家庭、危害生命的精神毒品,而李洪志正是这种精神毒品的制造者和传播者,是罪魁祸首。
背景资料:申彦丽,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人。1998年修练法轮功,继而痴迷其中,为“去情”,对重病的父亲漠然视之;执意练功“消业”,违病忌医两个多月,险些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