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没有教我们走正路。李洪志打着驱病健身、“做好人”的幌子,吸引了我们这些善良的人们。可是当我们进入他的法轮功以后,李洪志交给我们的不是如何健身、如何做好人,而是有病不医治,小病拖大、大病不治出现生命危险,甚至违反法律、对抗政府、破坏社会。如他讲的“消业”,说是人身体不舒服的时候,那是好事,是在消业,以至于法轮功习练者有病不治,死亡的案例不断出现。再如1999年7月国家依法取缔法轮攻时,李洪志没有让我们“忍”,而是唆使我们走出去对抗政府,违法犯罪。我就曾按照李洪志的要求,去过北京天安门闹事,还到我们当地政府驻地静坐,还到处张贴法轮功宣传品,我们习练者就是在李洪志的指引下一步一步走向对抗政府的道路的。
李洪志对不起我们习练者的诚心。按照李洪志的要求,我们每个弟子都称他为师父,不论年龄、不分职业都叫他师父。并且按照他的要求“学法”、练功,从不间断,还要把一切人的观念都放下,即“不二法门”,可以说是心中只有李洪志,对他言听计从,从不怀疑。他说他教我们练功是义务的、不收钱,我们都很敬重他。可是,他的书、教功带子都是收费的,据早期的合伙者宋炳臣、刘风才等讲,李洪志不但收钱办班,而且还偷税漏税,把从我们手里赚取的钱全部装进自己的腰包。
李洪志不配做师父。师父是弟子的榜样,中国有句老话“一时为师,终生为父”。意思是说老师就像父亲一样,可是,李洪志既不爱护我们弟子,也没有像父亲一样宽厚胸怀,更没有给我们法轮功习练者作出好的表率。他常常吓唬我们习练者,说他有无数“法身”,无处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能,连我们心里想什么他都知道,甚至告诉我们当我们不练法轮功,远离他后,他的“法身”不保护我们,原来帮我们“消除的业力”全返回给我们。1999年,国家取缔法轮功以后,我也想过是不是该遵守国家法律,可是当时我怕李洪志的“业力”返回,好长时间不敢走出法轮功。李洪志就是这样心胸狭隘、没有爱心的人,哪有一点当师父的样子。
背景资料: 王继生,内蒙古锡盟人,1997年为驱病健身学了法轮功,经过一段时间有规律的锻炼,他腰椎病有所缓解,就相信李洪志的“消业”说。国家取缔以后,因害怕李洪志的“业力”返回,不敢放弃法轮功,直到2000年初,经过社会志愿者的帮助,才摆脱了李洪志的精神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