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李大师很“烦恼”,因为他身上的黑色物质又多了。依据有三:
依据一:李洪志在他的得意之作《转法轮》中说过:“因为人在以前做过坏事而产生的业力才造成有病或者魔难。遭罪就是在还业债,所以,谁也不能够随便改动它,改动了就等于欠债可以不还;也不能够随便任意去做,否则,就等于在做坏事。”“有的人以为给人治病,祛病健身是做好事。依我看,都没有真正的把病治好,都是把病推移了,或者转化了,并没有给它拿下去。真正除去这一难,就得消除业力。要是真正能够把这个病治好,彻底清除这些业力,真正能达到这一点,这个人层次也不低了。”他又说:“那个黑色物质是人做了坏事,做了不好的事,欺负了人,得到了这种黑色物质。”“人与人之间发生矛盾之后,它有一个转化过程。做了好事得到白色物质——德;做了坏事得到黑色物质——业力。”
由李洪志的这些说法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人生病是由于身上有黑色物质,即业力;二、人身上的黑色物质是由于做坏事而产生的。
依据二:李洪志曾经生过病,而如今又在生病。曾经生过病:1984年7月8日至18日,李洪志因阑尾炎住院于吉林省人民医院外三科,医生为其做了手术。1983年到1990年,李洪志先后在长春市19家医院就医,在单位报销48次。如今又生病:近期法轮功在洛杉矶搞了一个美西法会,网传已步入花甲之年的李洪志因病无法亲临“法会”而找了替身。现依据以上所说作逻辑推理:
大前提一:生病是由于身上有黑色物质;
小前提一:李洪志生过病;
结论一:李洪志身上有黑色物质。
大前提二:生病是由于身上有黑色物质;
小前提二:李洪志又生了病:
结论二:李洪志身上又有黑色物质了。
大前提三:黑色物质是由于做坏事产生的;
小前提三:李洪志身上有黑色物质;
结论三:李洪志做过坏事。
依据三:李洪志确实做过不少坏事。李洪志做的坏事真是罄竹难书,这里只能略举数例:鼓吹除魔论,致使学员残忍地将亲人当魔打死杀死;鼓吹消业论,致使学员有病不去医院,让学员提前送命;鼓吹圆满论,导致不少学员为圆满而自杀,如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自焚事件;诱骗儿童练法轮功,损害儿童的身心健康;鼓吹男女双修论,导致伤风败俗的丑事发生……按照李洪志的说法,一个人做了这么多坏事,害了这么多人,身上不仅有黑色物质,而且黑色物质很多,应该是浑身上下都黑透了。
那么,李洪志承认自己身上有很多黑色物质吗?假如不承认,只能说明他是一个骗子,他说的那些都是假的。假如承认,那就等于承认自己作恶多端。承认也不是,不承认也不是,这真让李“大师”好生为难啊!看来,李大师只能继续烦恼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