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李洪志因对自己的工作不满意,从长春粮油公司停薪留职,没有实际的工作,也没有收入,最后干脆辞职,1991年5月他投靠妹妹李萍和妹夫孙森伦。最近,孙森伦先生在香港出版了《我与李洪志一家在泰国的日子——法轮功教主妹夫的自述》一书,书中讲述了自己与李洪志一家人在泰国的日子,特别是对当时李洪志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穷困潦倒的真实描述,证实了李洪志就是一个素质低下的平庸之辈。让人们进一步看清了李洪志的本来面目,一个自封为“宇宙主佛”,号称具有“特异功能”的李洪志原来就是这样一个人。
——是一个爱吃爱喝的人
孙森伦在《日子》中介绍,“饮食方面,李洪志就跟一般东北人没两样,喜欢面食、大葱、小黄瓜、饺子、大肉。比如说酱料、豆瓣酱是每天必吃的食物。李洪志在家吃饭都是用大碗,因为他的饭量比较大,多次盛饭会不好意思,所以不喜欢用小碗。在家里吃饭吃腻味了,均喜欢到外面餐馆就餐,李洪志也要换一换口味。……泰国烤肉,是李洪志最爱吃的泰国食物,每次吃好多盘,如果边喝啤酒,边吃烤肉,那么烤肉服务员则是忙不过来。”李洪志不仅饭量大,爱吃肉,喜欢在外面吃饭,而且还喜欢喝酒,酒量特别大。孙森伦在《日子》里是这样描述的,“我帮李洪志叫了两瓶,但是冰块还没有送上来,他就已经喝完一瓶,后来他很快就喝光另一瓶,没想到李洪志跟一般北方人一样,爱喝啤酒,且酒量大,他还说一次最少可喝一打,我又叫服务员上了很多,这时我才知道他是很能喝酒的。”
李洪志喝酒也引起家人的反对,每次喝酒,女儿李美歌都出来制止他,李美歌说修炼气功不能喝酒。李洪志却满不在乎,边喝边说:“小孩子懂什么,酒肉穿肠过,佛祖管不了。”
——是一个懒散的人
李洪志不仅好吃爱喝,还懒得出奇,连自己的事情都不愿意自己动手。孙森伦在《日子》中说,“他每天的任务就是吃饭、睡觉、练功、看报,后来又多了一项内容,就是逛街……李洪志的衣服均是李萍在洗……他房间里的窗帘、枕套、床单均由李萍代劳……有时他在房间口渴要喝水,他就让李美歌出来倒水喝,自己也不出来。或者有什么需求,他就在自己房间里大声叫人,比如你帮我拿什么东西进来,等等。”
1991年李洪志已经39岁了,作为家里的大儿子,应该是一家人希望和榜样,但李洪志的表现,却让家人担忧,这么不争气,难怪母亲卢淑珍与他关系不好,经常骂他。
——是一个无情的人
孙森伦在《日子》中回忆,“有时我晚上10点钟才回到家,我很礼貌地来到他房间门口,说一声我回来了,他也只是应一声‘哦’,就没有其他声音了,而我得到的只是一种淡淡的冷漠。……参加从泰国去老挝的旅行团,他回来后,我就问他:‘去老挝玩得怎么样?’本来还期待他说一些好听的话,比如说:老挝很好玩;谢谢你的资助;我玩得很开心一类的话。但是他说的话令我特别失望。”
李洪志住在泰国得到孙家无微不至关怀,管吃管住管玩,可惜是热脸贴冷屁股,妹夫孙森伦的主动热情伺候,他却不领情,以冷淡回应,李洪志如此无情却让孙森伦先生有口难言。
——是一个无赖的人
李洪志为了自己喜爱的一盆花,为了抢回外甥女,却不顾父子之情和父亲李丹耍赖,恐吓姐姐前夫刘家奎。孙森伦在《日子》中讲述,“那一年,父亲李丹与母亲卢淑珍离婚,父亲李丹抬走了家里最好的一盆花——君子兰,李洪志知道后,组织家里的兄弟姐妹一起上阵,冲到父亲家,大吵大闹,李丹先是不为所动,极力阻拦,但怎奈李洪志人多势众,李丹怕自己打不过,伤到自己,只有让李洪志一班人把君子兰抢了去。”……“还有一件事情,就是姐姐李君与其前夫刘家奎因为性格不合还有其他一些原因而离婚,她们的女儿刘畅原先是愿意跟随其父,但刘畅后来又改变主意,要随妈妈。刘家奎也十分疼爱这个女儿,就是不放人。李家知道情况后,为了抢女儿刘畅,还兴师动众全家去刘家奎办公地方吵,扬言让刘家奎吃不好,睡不好。刘家奎迫于各种压力,只能放弃,最终让李家抢回刘畅。”
——是一个投机倒把的人
孙森伦在《日子》中讲,“他知道妹妹李君的丈夫刘家奎在自行车厂工作,就打通关系,从自行车厂悄悄地买了十几辆自行车,然后拉到李洪志老家公主岭去贩卖。只用一天的时间,就把所有的自行车全部都卖出去,并赚取了一百多元人民币,这在那时的中国大陆,可以说是一大笔钱。……刘家奎事后还有些害怕,李洪志挖苦他说,刘家奎这种人,办不了大事,现在这社会,脸皮厚,才吃得够;脸皮薄,吃不着。”
在以前计划经济、阶级斗争年代,国家的政策不允许任何人没有权力经营商品物资,也就是低价买进高价卖出。如果有这样的行为,当时就是资产阶级的恶劣行径,可定为投机倒把罪。李洪志当时却冒天下之大不韪,干起投机倒把的事来。
孙森伦先生的回忆录让我们了解了一个真实的李洪志,也再次证明了他自封的“宇宙主佛”,其实,不过是一个好吃懒做,游手好闲,无德无能,平庸无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