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对每个人而言,都无比宝贵。但对于一些深陷法轮功泥潭的法轮功修炼者来说,对生命却有着与“常人”完全不同的认识,并把这种偏激的认识贯彻到他们的行动之中。2001年1月23日,中国的农历除夕,7名法轮功练习者——包括5名妇女,其中还有一名年仅12岁的女童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集体自焚,造成一名妇女当场死亡,她12岁的女儿刘思影于1个月后死于因严重烧伤引起的并发症。
据不完全统计,仅1999年7月22日中国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前,全国就有1400多人因练习法轮功死亡,其中136人系自杀身亡,还有许多无辜的人被法轮功练习者杀死。即便在今天,尽管自杀的法轮功练习者大大减少,但这样的悲剧仍在上演。一条条消逝的鲜活生命令人掐腕叹息,究竟谁是弟子自杀背后的幕后凶手,驱赶他们如“飞蛾扑火”般前赴后继地走上生命的不归路?留下的是亲人们悲伤的哭泣和一个个残破的家庭,法轮功究竟对人实施了什么魔法?让我们一起来寻找李洪志及其邪教将好端端的人推向死亡的背后主因。
李洪志强迫痴迷者长时间的修炼,导致弟子精神失控失常自杀
由于法轮功的痴迷者长时间接受法轮功“教义”的不断灌输,逐渐丧失了理智和判断是非的能力,甚至出现神经失常等精神疾患。本来抱着“祛病健身”、“做好人”等美好愿望入门法轮功的修炼者,在李洪志“不二法门”的单一信息灌输下,像个机器人一般日日“精进”,百折不扣地执行李洪志的修炼条例:每天起码集中练功两次,一有空闲就要念他的经文、听他的录音、看他的录像,以此来增长功力。这样长时间接受单一信息的刺激,逐渐形成了类似条件反射式的相对封闭修炼状态,使每个人的大脑都充斥着法轮功的信息,排斥了其他所有事情,容易进入消极的催眠中,从而丧失了正常人的观察能力、思考能力、明辨是非等反应能力。在李洪志“消业”、“上层次”、“升天”等信息的高密度高强度的反复刺激和强化下,很容易出现精神失常、耳鸣头晕,不断产生幻觉和心理暗示,最终导致精神完全崩溃造成自杀。例如河北省东光县东光镇东南营村农民石树艳,从1999年3月开始,渐渐迷上了法轮功,以致精神恍惚,行为越来越荒诞。5月1日,她练功时声称抠出自己嘴里的丹就能升天,抠得满嘴是血。5月3日凌晨,石树艳又用手抠“丹”,并言其40分钟后可升天,让其夫在屋外等候。待其夫进屋后,她已满头满身是血地躺在地上,身旁放着一把菜刀,并称自己已经用刀把“丹”砍出来了。后终因流血过多死亡。这就是法轮功摧残人的心智,导致人“走火入魔”酿成的悲剧。
李洪志把人类说成是一钱不值的垃圾,导致弟子因为害怕逃避自杀
李洪志把人类看成是地球“垃圾站”里的人,人类道德已经严重滑坡,应当销毁与淘汰。他故意危言耸听地诱导法轮功的痴迷者:“人最早的生命是来源于宇宙中。……从中有些人,可能增加了私心,慢慢地就降低了他们的层次,就不能在这一层次中呆了,他们就得往下掉。可是在另一层次中,又变得不太好了,他们还呆不了,就继续往下掉,最后就掉到人类这一层次中来了。……站在功能角度上看,或者站在大觉者角度上看,本来这些生命体是应当销毁的。”(《转法轮》)李洪志还警告那些痴迷者:“人的道德观念一日千里地往下滑,很快啊,所以说观念都发生着败坏,却反而认为个人愚昧迷信。人的观念变得很厉害,很可怕。”(《转法轮(卷二)》)正是在李洪志的轮番说教下,法轮功痴迷者彻底对做人丧失了信心,而把自己看成是前生做了坏事、罪孽深重、理应销毁、禽兽不如的宇宙“垃圾”。所以从“垃圾站”及早抽身也就成了他们的迫切渴望,当然也就对自己的生命毫不珍惜,因此才不顾一切地使用自焚、跳楼、跳河等方式摆脱地球垃圾站,以避免自己被淘汰的“悲惨”命运。例如 阎继刚,吉林省九台市二道沟乡西山村二社村民。1997年开始练法轮功,2000年4月4日在其家附近自焚身亡。他写于2000年3月25日的练功体会明确无误地告诉世人,他是因为厌恶人类垃圾,以及憎恨自己不纯净才自寻死路的:“现代肮脏人的灵体是死有余估(辜),包括我本人。”
李洪志保证“金刚不坏和法身保护”,导致弟子仰仗神功护体自杀
李洪志向弟子宣扬“修炼”能够使身体净化,并能变成“金刚不坏”:“真正的修炼……共有两大层次:一个是世间法修炼;一个是出世间法修炼……在世间法修炼过程当中,人的身体就是在不断地净化,不断地净化,走到世间法修炼最高形式的时候,身体已经完全被高能量物质代替了。”(《转法轮》)同时李洪志向痴迷者描绘了一幅“有其法身的保护,弟子们不会有任何的危险。”的美好图景:“我有无数的法身可以保护练习者,所以每个练习者真正修炼都会得到保护。……这一点是保证的。”(《转法轮法解》)正是在李洪志的鼓动下,法轮功的痴迷者真的以为自己修成功了“世间大法”,身体是由高能量物质构成的不坏的佛体了,从而把绝食、撞墙、跳楼等当成儿戏,并且每个人都深信自己的师父“法身”会在紧要关头保护自己,无论什么情况自己都不会遇到生命威胁,于是就放心大胆地把自己的生命完全托付给了无时不在、无所不能的李洪志师父。如原南京新华造船厂工人冯少宝在1998年7月10日悬梁自尽,就曾对他的孩子说过:“学法轮大法,一般是不容易死的。”这就是在李教主“双重保险”的诱惑下造成的亲人阴阳相隔。而按照李本人的说法,人的肉体只是一张“皮”,尽早去了就是一种“解脱”,并且人死了只是表面的离去,真正的身体是不会死亡的,这正是冯少宝说出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所在。
就这样,在李洪志“末日”、“升天”、“圆满”等歪理邪说的煽动、蛊惑、诱导下,大法弟子为追求圆满,把自己的生命看得一钱不值,甚至认为生命已经成了自己“圆满”的大负担,放弃生命是一种勇敢的行为,是生命的升华,从而采取自焚、跳楼等种种极端手段,去掉人间的一切执著(包括生命),如飞蛾扑火走上了不归路,才酿成了一幕幕人间的自杀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