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制造的山东招远“5·28”故意杀人案,不仅手段血腥残忍,而且他们对待生命、伦理的看法更让人骇然听闻。他们仅仅因为受害人吴某拒绝提供电话号码,便视之为“邪灵”、“恶魔”,进而残酷殴打致死。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与父亲张立冬一起实施犯罪的张帆事后面对媒体,竟然说自己的母亲也是“恶灵之王”,见面之后就会杀了她。人们不禁要问,在邪教邪性浸淫下的教徒们,人类基伦理观念为何会如此的丧失殆尽!
众所周之,孝一种道德标准,称为孝道,正如孔子所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同时,孝还是一种道德规范,是人类伦理的核心与根本。因此“孝道”备受人类乃至各大宗教的极力推崇,如在伊斯兰教的教义中,“孝”的重要性仅次于礼拜真主。基督教认为“上帝没办法照顾每一个人,所以创造了母亲”。佛教的知恩报恩中重要的一恩便是父母恩。而对于邪教而言,这种对父母的孝道,无疑会是一块阻挡教主建立个人绝对神权崇拜的巨大绊脚石,只有让信徒彻底抛弃这个人伦根本的孝道,才能让他们视教主为父母,视教主为生命,视教主为救星,在潜然默化中发生着冷淡自私、视父母亲眷若陌路的人格裂变,最终变成行尸走肉,任由教主差遣驱使!
在全能神的教义中,规定中强调成员必须对全能神献出“真爱”,对其全能神须“绝对听从”、“绝对顺服”,为了“神的工作”,“当放下自己肉体的前途”,放下“自己家庭的事”。同时,在全能神《神选民必须遵守的“十条行政”》中规定“神家的钱财、物质,包括一切财产都是人当纳的祭物,这些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享用之外,任何人都不得享用”。而信教的最终目标就是进入“神家”,“过神家生活”。在这些教义中,已经完全异化了教众对家庭成员的正常亲情。为了进入“神家”,他们可以抛弃一切,当然也包括含辛茹苦哺育他们的父母。因此,当张帆面无表情的说出“但等我离开这个身体,上天之后,我还是会杀了她(按:其母亲)”,似乎也就顺理成章了,因为在张帆的心里,自己的母亲早已不是其真正的母亲,她真正的父母只有全能神。由此可见,邪教对伦理的催毁已经到了何等彻底的程度!
其实,何止全能神,另一个邪教组织法轮功不仅惊人的相似,而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父非父,母非母,子非子,女非女,就是法轮功教主李洪志的伦理规则“生你元神的那个母亲才是你真正的母亲”“谁是你真正的亲人哪?……你真正的父母是在宇宙产生你那个地方,那儿才有你的父母”。为了让练习者相信他的“元神父母论”,李洪志直接当起了表率,“这个宇宙的年龄我最大,连我生生世世的父母都是我造的”、“我妈是我的魔”、“我的女儿是我的师父……我是比她低几级的佛”。在这里,李洪志带头把人类基本伦理底线彻底进行了颠覆,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不是娘生爹生“宇宙主佛”。因此,才有了河北省承德市年仅17岁的法轮功练习者李亭高喊着“我父母是魔,我是佛,我要将这两个魔除掉”,亲手将自己的父母残忍杀害的等等诸多惨剧的发生!
乌鸦有反哺之德,羊有跪乳之义,禽兽尚且如此,作为高级动物的人类,竟然在邪教邪性的浸淫下,变的连禽兽都不如!我们在概叹邪教邪性之巨的同时,是不是更应该把邪教视为侵蚀我们人类社会伦理根基最大痈疽,除之而后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