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8月,妻子被李洪志所谓“真、善、忍”、“修心性”、“做好人”等谎言所欺骗,开始练习法轮功,逐步陷入李洪志精心设计的邪教陷阱。
一开始,她每天早上到新浦公园练功,回家后做家务,闲时看《转法轮》,对家庭生活没有带来太大的影响。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受李洪志“学法重于练功,只练动作不学法不能提高层次”等歪理邪说的迷惑,开始无休止地学习、背诵李洪志那些花样百出的妖言邪说。慢慢地,她被法轮功的邪教所控制,做任何事情都要用“师父”的邪说来衡量对错,失去了辨别是非的能力,从早到晚就是“学法”、练功,家务不做了,亲戚朋友不来往了,整天沦陷在李洪志勾画的虚幻世界里,无法自拔。
为了早日“圆满”,妻子经常伙同功友外出“弘法”,有时一个月都不回一趟家。有一次我问她:“你在外边练的是什么功啊?把家都抛弃了,你练功图的是什么?”她振振有词地说:“我练的是法轮大法,是为了做个好人,更好的人,最后达到圆满。”我听后气愤地说:“你连家都不要了,还做什么好人?”她冲我喊道:“我宁愿不要这个家,也要修炼法轮大法!”接着就不理我,继续埋头看《转法轮》。过了一会,她忽然对我说:“任何情都是魔,我要同你断情,这个情要是不断,我就修炼不了!”
妻子的妹妹知道她痴迷法轮功后,于2000年3月的一天,专程从镇江赶到我家,劝她说:“国家已经取缔了法轮功非法组织,你再到处散发、张贴法轮功宣传资料,就是违反了国家法律,不能再干这种违法的事情了!”她不但不听劝,反而宣称:“‘师父’说了,人类制定的法律就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包括制定法律的人在内;法律代表不了神;政府的法令不是宇宙的真理,因为政府的法令是人定出来的。”
2001年11月底的一天晚上,妻子回家拿冬天穿的棉衣。临出门时,我一把抓住她的手,恳切地说:“孩子他妈,我求你了,不要再外出练功了,我们在家一起安安稳稳过日子,行吗?”面对我的哀求,她只说了一句:“我们两人的缘分已尽了!”然后使劲挣开我的手扬长而去。
记得在2003年中秋节后的第二天上午,妻子一回到家中就气呼呼地对我说:“我回来与你谈谈,你是跟我练功,还是离婚,你自己选。”我明知她是在逼我离婚,对这个有名无实的婚姻,我也早就受够了,索性一横心对她说:“叫我练法轮功办不到,要离就离吧!”几天后,我们办了离婚手续。
离婚时,我和妻子说:“离婚后,女儿同你一起过吧,这样生活也方便,行吗?”作为一个母亲,她竟然毫不顾念地说:“‘师父’说了,生生世世你的儿女有多少数不清。哪个是你母亲,哪个是你女儿,两眼一闭谁也不认识谁。”我一听这邪说,就十分气愤地质问她:“你练功练得连亲生女儿都不要了,难道李洪志比你女儿还亲?”她却无动于衷。后来,我不得不将女儿托付给了我的老母亲。
原本我和妻子夫妻恩爱,感情甚笃。女儿活泼可爱。邻居都羡慕我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可恨的是,妻子因为修炼法轮功,为了追求“圆满”,抛弃了夫妻情、儿女情,把对亲人的情感全部转移到了对法轮功的执着上,法轮功成了她唯一的精神支柱。
离婚后,我只身回到了老家徐圩新区板桥镇辛高圩村。少年时的好友听说我回来了,纷纷来探望。他们看我老来无依无靠,不解地问我:“老张啊,这么多年你在外面工作,怎么到老来混成了孤身一人?”我悲愤地说:“都是李洪志的‘断情’邪说害得我妻离子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