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山东烟台中级人民法院对制造山东招远全能神血案的六名凶犯进行了宣判,依法公开宣判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故意杀人罪名成立。被告人吕迎春、张帆、张立冬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两名主犯被判死刑。这场法律审判,维护了社会正义,依法惩治了邪恶罪行,可谓大快人心。
但是在这场审判的背后,我们不禁要问:除了这几名行凶者外,谁更应该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呢?——那就是全能神教主赵维山。赵自封“全能神”、“大祭司”,“女基督”杨向斌则是其情妇兼傀儡。因此赵维山就成了全能神邪教组织的实际教主。一直以来,赵维山在全能神邪教组织中就以鼓吹暴力、邪恶而著称。下面我们就根据法律来看看赵维山究竟犯下哪些滔天罪行。
罪行一: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
我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二款规定: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蒙骗他人,致人死亡,是指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绝食、自残、自虐等行为,或者阻止病人进行正常治疗,致人死亡的情形。而一直以来,赵维山在的全能神邪教理论中不断鼓吹只有成为全能神的子民,才能得到“神”的庇护:生病不用就医,工作可以抛弃,一切都听从“全能神”的旨意。新成员入教,须写保证书,并写下毒誓:只要退教或背叛,便会遭到最严厉的惩罚。正是在赵维山编织的这套全能神歪理邪说诱导之下惨案频频:常德全能神信徒黄菊芳信全能神不求医,最终癌症晚期病亡;浙江省临安市全能神信徒李凤娇信全能神不肯体检求医,最终肺癌晚期病亡;四川泸州全能神信徒李桂英患有严重的支气管炎,迷信全能神后,李桂英听信生病是“神”对她的考验,不再就医最终导致支气管炎复发病亡。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赵维山的行为完全符合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的犯罪构成。
罪行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指使、胁迫其成员或者其他人实施自杀、自伤行为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赵维山在其全能神邪教理论中,大肆散布宣扬“世界末日就要来临”等妖言邪说,组织制造社会恐慌和动乱,同时赵维山还通过其编造的“升天”、不信“女基督”就要被闪电击杀等歪理邪说恐吓和拉拢信徒,从而达到对全能神信徒的精神控制。湖北省枣阳的全能神信徒靳丽娟在外听完祷告回来后,从家里拿起菜刀跑到门前200米的山坡,对丈夫说:“我听到主的召唤了,主让我现在就去!”在求丈夫孩子助其“升天”无果的情况下,她自己拿起刀毫不犹豫地往颈部气管一割,当即喷血昏迷;湖南全能神信徒谢云听信赵维山的所谓“升天”理论而喝农药自杀身亡。这一桩桩全能神信徒自杀的人间惨剧背后正是赵维山灌输的全能神邪教歪理邪说的蛊惑、恐吓、洗脑。
罪行三:诈骗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全能神邪教组织中,赵维山规定刚入教时信徒要求交纳2000元会费,信徒平日收入的十分之一要交给教会,“奉献”得越多,得到的“平安”、“恩典”越多。赵维山还宣称,不愿“奉献”的人就是没有人性,是不“尽本分”,与魔鬼撒旦没有什么区别。“当灾难来临的时候,那些尽本分太少或者没有尽本分的人,都要受到应得的惩罚。”正是在赵维山的这套邪教歪理邪说的威逼利诱下,全能神信徒将自己辛勤劳动的成果拱手上交给全能神组织,并通过一级一级的呈送,最终落入赵维山的口袋,供其肆意挥霍。仅全能神山东牧区2013年度的奉献款就高达九千万元。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赵维山诈骗信徒钱财且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
上述三项罪行仅是赵维山适用法律罪行的一小部分。在全能神邪教组织的滔天罪行中,赵维山还犯有强奸罪、组织颠覆国家政权罪等累累罪行,可谓罄竹难书。制造“招远血案”的张立冬等人已经受到了法律的惩处,但最大的凶犯——全能神邪教主赵维山居然还在逍遥法外,不得不令人扼腕叹息。但是我们始终相信,正义必将战胜邪恶,赵维山最终必将会站上法庭的被告席上,接受法律和正义应有的审判!
法庭宣判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