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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加达法院驳回法轮功合法地位的请求

作者:许 强 · 2011-01-12 来源:凯风网

  【凯风网1月12日消息,通讯员:许强】印尼民政事务部门于2003年及2010年曾两次拒绝批准法轮功为合法组织,法轮功向雅加达国家行政法院提出上诉。当地时间2011年1月10日,印尼国家行政法院驳回了法轮功的这一请求,印尼《雅加达环球报》(Jakarta Globe)对此进行报道。

  2010年6月17日,印尼民政事务部门发布一条政令,拒绝了法轮功在印尼的注册申请,于是法轮功组织进行上诉,反对政府阻止其注册为合法组织。2011年1月10日,雅加达国家行政法院驳回了这一上诉。

  雅加达国家行政法院表示,这个案子超出了其管辖范围,同时还表示,审理本案所需的正式条件一直不具备。

  法轮功的法律顾问Muhammad Isnur表示,法院的这一裁决对该组织来说是一个挫败,2003年和2010年,法轮功的注册申请就曾遭该民政事务部门拒绝。

  该民政事务部门表示其拒绝该组织为合法组织,这是以外交部、司法及宗教事务部、国家警察局以及国家情报局所提供的信息为依据的。

  一名叫Gatot Machali的法轮功练习者认为,民政事务部门的判决阻碍了该组织举办活动的自由,“警察拒绝授予我们游行或集会,称我们不是合法组织。民政部门的判决是不公平的”,这反应了法轮功在印尼近年来的境遇。

  另一名为Nyoman Suryanta的法轮功成员表示,法轮功组织没有等级体系,更像一个“不固定的”组织,他承认法轮功曾于2003年及2010年两次提交文件进行注册,却遭到印尼政府的拒绝。

  政府部门的官员并未对此做出评论。印尼大学国际关系专家Bantarto Bandoro称法轮功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他认为印尼接受来自中国的法轮功成员是一回事,但承认法轮功在印尼为合法组织却是另一回事。

  目前法轮功正在讨论该裁定,同时商讨是否要继续上诉。据了解,印尼15个省内现约有100多个法轮功社团。

 

【责任编辑: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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